在我走的這條進路話(當然 RPG theory有N種),我會認為RPG不該被視為Game,如果Game意味著Race or Compertition的話。RPG或許該視為某種Festival,那種帶有Social and Ritual性質的Activity。Festival也可以有樂趣,但跟Game的樂趣,雖然都可稱之為玩,但是該被分析為不一樣的概念。打個比方的話,在我這種立場看來的話,角色扮演遊戲,比起圍棋更接近化妝舞會,化妝舞會中也許有個小遊戲是圍棋或打鴨子,但那是化妝舞會其中的部分環節。
"A truly dense & poetic game, rife with possibility & riddled with iterative replayability. Constantly amazed at how a simple shift of setting can have massive reverberations on the context (implicit & explicit) of this genre-defying [live action?] roleplaying game." - Aaron King, RPG designer & zine-maker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種經驗。
「你玩的跟我認識的TRPG長得,好像不太一樣?」
你在玩TRPG,我在玩TRPG,大家都在玩TRPG,但TRPG到底是甚麼啊?
哪些休閒活動可以算是TRPG呢?學者怎麼說啊?
好,我們今天就來談談「TRPG的定義是甚麼來著?」
【更新】
嗨,大家,雖然大家好像對這則噗比較有興趣(回覆量比之前的幾篇多太多了吧?)
不過我今晚十二點後會將回應關閉,因為我發現我在呈現方式上犯了很大的錯誤,我只是一個現象研究者。
那,之後我重新歸納並撰寫好之後,我會再發一次新的噗,在這邊跟大家說聲抱歉!
1.本質性定義:只用很模糊的抽象概念去談論,TRPG是甚麼。
比如:以想像力為載體的休閒。
2.分類性定義:準確給出條件,將不符合條件的排除在外。
比如:由一個GM依照一套既定的規則,在一個建構出來的世界觀,使用隨機性要素,帶領玩家進行遊戲。
那在本質性定義方面,大家談得東西其實差距不會太大,主要著重在「想像」、「虛擬」、「構築」這些詞上。
所以,我們談談分類性定義吧
但可以從「因為用在甚麼用途要有哪些元素」以及「我覺得TRPG像是甚麼,所以有哪些元素」兩種。
首先,在「用途方面」常被提及的是「作為休閒活動的選項,因此跟休閒需要甚麼有關」;「團務是每個GM獨一無二的工匠技藝,所以跟獨特性有關」;「工具性用途,比如社交、教育、心理探索等」。
在「哪些元素」方面,扮演、社交、敘事、有限度的選擇,這四項最常被提及。
TRPG是「藉由玩家間的溝通與協調,依循一套交換敘事權的準則,並透過扮演角色將玩家投入故事,在一個藉由共同幻想構築的幻想空間中,透過有限度的自由選擇,獲取獨一無二體驗」的休閒活動。
好,看起來這個定義萬無一失了-才怪!
也就是說,過去的TRPG曾經很強調隨機性要素(比如骰子)
但在歐美的Amber(琥珀)、日本的ゆうやけこやけ(夕燒小燒/夕色染空)這些無骰子系統、資源分配系統出來後,定義就需要重新改編。
連專家學者都常常哭笑不得的說,他們寫了個定義,卻把自己常玩的系統排除在定義外了!
那,玩家應該怎麼辦呢?哪些遊戲才是TRPG?
Michael Hitchens跟Anders Drachen在2008年寫的《The Many Faces of Role-Playing Games》曾經提及玩家心中都有一把尺作為衡量標準,但精確的定義卻始終是大家避諱,或者說無法去做的。
「真的不能接受,我們就永遠的平行線」就好(再次重申)。
【完】
沒有噗幣可以改錯字啦QQ
T型肩射火箭炮江ノ鳥 : 對,其實我在完整的論文裡有寫下一段,儘管TRPG的全名中有「Game」,但其實這項活動更接近「Play」(這比較接近我的個人觀點)。
這件事真的很有趣,我們都在「玩TRPG」,但不管是玩這個字,還是TRPG這個字,可能我們在談論時,這兩個字的意思都是完全不同的~
作為一名玩家,發現大家的想法差異很有趣,然後也理解到很多衝突其實是源自於根本上的論述不同;
但作為一名撰寫者,我最近遇到最深刻的問題是「我不會講話」。
我永遠不知道要怎麼樣才能描繪我想表達的事情......
但最後我發現,我要嘛就是使用很長的篇幅精確地做這件事,要嗎就只能大略帶過這件事,定義真的是一個很苦手的問題...
說個題外話,我現在擔心的事情是,我的論文最終寫出來變成一個所有議題都涉獵一點,但各項議題都不深入的尷尬作品(ry
反正在臺灣的話,會是這領域的先驅
既然是先驅,所以應該沒問題的!
單論臺灣的TRPG學術研究,我不適最早的,現象研究可能是啦?
不過我想把這篇論文歸咎於社群玩家們的長年努力,還有受訪者的貢獻,我只是歸納者
在D&D、眼鏡娘TRPG、夕燒、LARP、各種網絡工具形成的網團亞種等等其實都能算在TRPG這個母項的時候,這個問題我會認為和在人文學上定義人類差不多無解(攤手
每個玩家都有自己判斷「這是否是TRPG」的標準,這代表邊界是存在的,只是所有人都不同。
我的本意也只是要呈現社群中常見的定義跟認知,讓圈外的社會大眾知道這是甚麼,然後圈內的玩家可以知道其他人在想甚麼。
雖然這又回到只要論述就會有他者被遺漏的問題…
而且為了降低不同社群間的認知邊界才撰寫,但結論上只要沒有做到全部都包容進去就是在塑造邊界…
但實務上不可能通通包進去(痛苦
但很快就有其他學者跟玩家跳出來打他臉,隨機性要素?你把Amber放哪去了?
尤其是日本人為這個開拓的下限...呀不,新境界非常多
很多敘事型系統會讓人思考「恩?這是TRPG系統?」
這個時代大家都在開拓新可能,很可怕。
怎樣劃定邊界才不會驅逐其他認知與玩法的玩家出去,並且不會讓他們被指責「欸,這篇論文這樣定義,所以你們玩的不是TRPG啦」。
我想做的事情是減少衝突,不是增加給人用於衝突的工具。
我承認我的做法是很孬的在論文中寫上這是研究限制,然後不斷的呼籲。
要用20面骰→要用骰子→要有隨機性要素
現在連隨機性要素都起爭議了!
然後,出版社的定義可以同理到「其他玩家」、「專家學者」之類的各種族群,那其實就是一個「誰有資格決定」的問題。
就像我在邊界那篇提到的,所有人都在塑造一個TRPG的邊界,然後突破其他人的邊界,這很正常。
那這是問題嗎?我認為不是。
只要這個定義沒有誘發社群衝突或負面影響,即便不喜歡也應該尊重有人是這樣理解的。
那,我也沒有自傲到認為我一篇碩論可以決定「誰有資格劃定邊界」,所以我只是盡可能呈現「邊界」,剩下的留給未來的勇者吧。
當有人問我什麼是TRPG時,在沒有時間解釋之下,我會直接說想成是「辦家家酒」就好。這個概念既簡單又共通,多數人應該一聽就懂。
至於這個概念要怎麼擴展、怎麼變體,那又是想更深入瞭解之後的事。
每個時期的定義的演進,其實比尋找在這一刻的的定義是啥有趣和有意義
所以即便不是有意的,但邊界還是產生了。
其實我們平常可能也沒這麼在意,反正也討論的起來,但在學術上就膽顫心驚(
因為定義畢竟只是這篇論文裡的其中一個章節,這篇論文的本義是「社群現況如何?又如何形成?」
雖然寫到現在變成一個樣樣通樣樣鬆的東西了
…
上面分類性定義有提到,是的,很多人會用類比或舉例來表達甚麼是TRPG。
像綠豆糕。真的,這件事根本綠豆糕。遇到最右下那種大家都知道是故意單拔出一部分的核心概念出來湊東西的,雖然像是搞笑但在這裡卻微妙真實
畢竟我沒有資格決定誰是TRPG玩家,誰不是(ry
其實還蠻多人問我類似的問題,比如山中小屋、瘋狂詭宅算不算TRPG。
但無論我、你、其他人,都沒有資格評斷別人的認知。
我們自己可以有自己的認知,但沒有資格評斷別人認知的對錯。
但是無論怎麼抨擊、攻擊、批評,根絕其他玩家這種事是不可能發生的,惡意或調侃的論述只會帶來衝突。
私底下跟朋友說說,是無傷大雅。
但在公開場合,我都會申明「如果無法接受,我們就永遠的平行線」。
但就上面的討論來說嘛,就...有人會這麼說(攤手
你應該看看一字ttrpg
但我的理論基礎就是認知差異跟邊界構築,所以後來就還是維持現在這種呈現方式。
雖然很頭痛,但也有很多有趣的地方。
希望一切順利
coffee ghost : 我是指我沒有好好研讀的時間
嗨,大家,雖然大家好像對這則噗比較有興趣(回覆量比之前的幾篇多太多了吧?)
不過我今晚十二點後會將回應關閉,因為我發現我在呈現方式上犯了很大的錯誤,我只是一個現象研究者。
那,之後我重新歸納並撰寫好之後,我會再發一次新的噗,在這邊跟大家說聲抱歉!
只是跟其他玩家聊天過後,發現我其實不應該用雜揉的方式去做定義,這樣也偏離了我原先想表達的概念。
趁還沒關閉快灌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