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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筆這詞不就共同筆記?為何某tag的使用者只要別的tag用到共筆反應就要這麼大?要不要去醫學系限制別人不准使用共筆這個詞啊?
yam4307
gin1399
可能見識少,沒看過共筆
waffle5117
聽起來怎麼跟魔道祖師粉有87像
moon9998
搜了一下是那個最多人用的?明明自己就有oo共筆這個範圍更精確的tag了,其他××共筆為什麼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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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on9998: 對,而且這不是第一次吵了,之前有別的tag也是想用AA共筆被罵很慘(因為是在偷偷說問意見),後來也屈服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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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n1399: 可能以為這個詞是自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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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ffle5117: 可能有部份使用者是重疊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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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on8425: 就很莫名啊XDDD
moon9998
懶到只想打共筆兩個字,就不准其他使用者用共筆
笑死人惹 噗浪他們開的啊
dove503
好奇一下是哪個Tag的使用者反應的
ferret3876
不知道是不是最近看到的那篇,下面有一位我覺得管超寬的有事嗎www
coral192
真的有事
pamelo2531
書單是不是也不能用了啊 怕
puma7269
噤談還沒吵完要換吵這個了嗎
waffle5117
提出這意見本身就很有問題了www
waffle5117
掛人的又不是噗主,何來發偷偷說掛人呢?
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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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們掛人的定義不同嗎?我哪裡掛人了?指出這件事情就算掛人?我也說了之前有同樣事情看到這樣的事又發生了感慨發噗,噗首也沒針對他耶
底下貼連結也不是我慫恿貼的啊?
更何況指出他的留言「管太寬」就算掛人?我看這整樓的留言都沒人身攻擊耶
waffle5117
toast1835: 你們是指誰啊
我也是路人ㄟ
ferret3876
toast1835: 你好激動喔你是那位管很寬的還是親友什麼嗎
ferret3876
隨便搜個關鍵字就可以找到的噗有什麼好不能貼的,也是管很寬
ferret3876
那位管很寬的自己也在用XX共筆當tag發噗,不知道為何別人用XX共筆當tag他要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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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ast1835: 所以你現在是雙標?他就是提意見,我們提出這件事就是掛人?
sugar2130
我認為影劇共筆的退讓只是加強BL書單共筆的唯一正當性(使用者誤以為正當),沒有問題的用法為了無謂的顧慮而相對加強了某方的自以為,覺得很可惜
venus6161
sugar213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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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最奇怪的是限制共筆書單只能分享BL文吧,這四個字完全沒有限定性啊,也不是什麼很特定的詞語,結果就好像被獨佔了
部份使用者連共筆兩個字都想獨佔也太無理了,這個詞彙在一般生活也會使用到,並不是由他們提出的新概念耶
sugar2130
根本不明白為何後四個字重疊會造成困擾,tag明明是六個字的字串,就好好完整的使用它啊
sugar2130
pamelo3837: 哇,一開始沒人出來阻止他們真的是大家都人太好,強行把中立詞的意思改變耶
sugar2130
突然覺得應該是要去抗議書單共筆啊,誰知道是什麼書單,把自己當全世界真的是有夠雷
sugar2130
只好硬用影劇共筆但又覺得會造成同好會困擾www
pamelo2531
好誇張喔 為何啊 共筆又礙不到他們吧
xx共筆明明就很好用的格式
sugar2130
表示大部份使用者好配合,只有部份創tag中心的人比較自我ㄅ,有夠雷
pamelo2531
今天才知道他們tag是書單共筆,一直以為是BL書單共筆,有點傻眼
gin4220
我是那種在用BL書單共筆tag,但無視他們規定書單共筆也是tag的人
jujube8343
一開始想到的tag就是「書單共筆」因為四個字比較好打,而且是看到「不讀會死」之後延伸出來的tag
不知道在傻眼什麼@@
不就是一開始就想好的tag嗎⋯⋯
Tag會隨著時間精進ㄚ
sugar2130
那幹嘛不精進,還要繼續佔用中性詞還出征?
jujube8343
阿就第一個想到的所以一直是這樣使用啊,有智障連「共筆」也要佔用才會開始引起討論,一般來說使用者沒發現問題有不會去建議啊?
精進不需要時間?我想管理員也需要時間反應好嗎?
pamelo2531
抱歉語意不精確,讓我精進一下說法,傻眼是因為這個tag然後出征共筆這件事。
sugar2130
一開始就是佔用中性詞誤導使用者好嗎?那就希望他們會做出反應囉^^
jujube8343
pamelo2531: 好的,不好意思我也有點激動了
jujube8343
sugar2130: 一開始就沒有任何人使用所以選擇使用這個tag啊^^書單分享這個機制大家一同推廣起來並且越來越多人分享自己各種不同的心得才開始嫌棄罵人?你一開始怎麼自己沒想到?不自己來^^
這樣就要被罵佔用喔?詞彙的發明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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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jube8343: 如果不想被說是佔用,那之前BG書單共筆的時候怎麼不乾脆就分家,而是選擇說書單共筆是專屬於耽美使用的?
如果有看過BG討論噗,有人使用了書單共筆tag發BG文,機器人還會在底下說書單共筆是BL專用請他拿掉呢
pigeon212
一開始有沒有非耽美類的心得會用書單共筆這個tag?
跟據該河道說法,他設這個tag前是有搜查過會不會與既有tag相衝突才用的。既然在始之前並沒有人用過,而他首先使用並為大眾所接受,且已經用了兩年有了一批固定使用者。一般來說不是後來者在創新tag時應該避免與現有tag混淆而選其他用字才對嗎?事實上有人測試了那邊的robot就是會轉加有「書單共筆」這四字的tag,不管前綴是bg還是bl。
也不是說別人一定不能用共筆這二字,這只是一個經過兩年經營出來的約定俗成、或說使用習慣,一個先來後到的問題。如果可以解決不同族群在使用一些相似的tag搜尋時不會出現他們不想看見的結果,那當然是最好不過啦。
我反而有點好奇後來想要建立類似心得發佈平台的人為什麼明知有可能造成搜尋上的混亂仍要使用「共筆」二字。
jujube8343
會轉的只有書單共筆,而不是「共筆」二字,請問這樣有什麼搜尋上的混亂?
pigeon212
這個爭議出現前在噗浪搜尋共筆二字有九成以上的結果都是耽美小說心得啊......
jujube8343
pigeon212: 但你不能用這種說法認為「共筆」就是屬於BLMR的啊?
在這之前紅過的沈浸式體驗遊戲《明日俱樂部》
以及BL劇《新社員》我都看過他們使用共筆的詞彙來補足每天日替的小劇情
共筆不是屬於任何人的
他是一個中性詞匯
pepper1049
我自己也是BL書單共筆tag的使用人。
我認為想要堅持「書單共筆」這四個字有獨特性確實比較合理,畢竟把書單跟共筆合在一起變成一個tag在創立當時噗浪並不常見,要說什麼先來後到之類的也比較站得住腳;但僅「共筆」二字相同就希望其他平台不要使用,起爭議也只是早晚的問題
pepper1049
既然書單共筆的管理人都沒有堅持「共筆」這個tag的獨特性了,建議支持者也不用就這點再提出質疑或是爭辯了,這只會讓管理人繼續被罵而且更難做人而已
pigeon212
jujube8343: 我沒有說「共筆」就是屬於BLMR啊。
我只是覺得如果我要為某些類型的噗去立一個新tag時,會先行搜尋一下哪些字是比較少人用以確保獨特性,就是為了避免其他人在使用時會出現不相關的結果。其他人當然可以用「共筆」二字,但結果就是大家都用相似的關鍵詞去搜,然後出現了不想要的搜尋結果這樣。
所以才會好奇創立新tag的平台發起人為什麼沒考慮到類似的問題。
koala2865
路人想說一句:別的網站的共筆都是中性詞,沒混圈的人誰知道噗浪上的共筆跟別的地方不一樣啦
而且這詞老實說很常見,一般人也不會想到要特別去查吧?
dove503
共筆兩個字我以為是中性詞耶,常常看到很多專門在討論某一作品的整理文或整理網站也被稱為**(作品名稱)共筆

單純覺得因為其他人已經在tag裡面使用「共筆」二字,後來者就應該避免的話也太奇怪了吧?這時候不是應該推廣各個Tag的差異,增加大家搜尋時的關鍵字精確度嗎?
shrimp7409
共筆海巡隊出發啦!
shrimp7409
要開tag應該要開最廣泛性的才對,字數越少越好,方便index。不同主題應拆開兩個tag。

例如: 書單共筆 BL 而不是 BL書單共筆
這樣布林邏輯才撈得出來
shrimp7409
書單跟共筆也應該拆開
書單 共筆
tomato9932
雖「字數越少越好,方便index」,下關鍵字真的是門學問
jujube8343
shrimp7409: 這個東西本意是設定一個關鍵字交由「機器人」自動轉噗,他不是一個index的概念,每個類型的管理人也全部都是分開不同人在處理的。把他全部拆開只會造成使用者困擾而已。
crepe7245
跟推特之前那啥中國人社群一樣 站了個字就覺得別人不能用
醒醒你沒有買斷這段字
shrimp7409
jujube8343: hash gag 這個東西本意是設定一個關鍵字 讓後台能夠index不同帳號間相同tag的內容。
你不懂設計原理與初衷就算了。
行銷目的的管理人也是後來才衍生出的玩法,不要瞎搞亂生一堆爛tag,加重server負擔。全部拆開並不會造成使用者困擾。

交集與連集的布林運算都不會,你當什麼內容管理員
shrimp7409
這就跟google 關鍵字搜尋的邏輯原理都一樣。
連最基本的搜尋原理與布林運算都不懂,
你玩什麼hash tag 都會失敗
shrimp7409
用單純的hash tag 當作關鍵主題或內容搜尋,應該從上古時代的blog 就在與用了。
任何有點整合行銷技術的人都看過古代blog 天才亂編hash tag 最後什麼內容散成一團根本沒法 index 與 trace
shrimp7409
jujube8343: hashtag 至少有20年以上的歷史, 1997人blog開始流行,到2000年前後blog大流行hashtag 在blog世界滿天飛,大家就已經知道hashtag 操作的上要簡單,滿足mece原則。MECE即是"Mutually Exclusive, Collectively Exhaustive"的縮寫,中文意思就是”彼此獨立,互無遺漏”。也就是一個特定主題操作,能夠用多個單獨簡要的hashtag去描述
shrimp7409
用這個噗的重要幹樵對象來說
書單 共筆 才是正確的
或是
BL 書單 共筆 才對
至於某個自大團體把hashtag 裡面塞入噗浪兩字根本天兵。
shrimp7409
至於自大團體今天發表堅持不改tag
那就讓它爆炸吧。
正確的作法應該是將hashtag 改為
影視 共筆 在噗浪上沒有人會用 噗浪 當作hashtag
如果機器人寫出來不能做布林運算撈hashtag ,那這機器人也是廢的
bull6305
shrimp7409: 如果 backend 有針對 hash tag 做完整的 implement 我想你說的大多是對的,可是 plurk 對 hashtag 的處理其實只是把 hashtag 去掉 # 之後扔去搜尋的 API 而已。在這種狀況下我覺得用「多個單獨簡要的 hashtag 去描述」不見得是最方便且滿足多數人需求的作法。
shrimp7409
bull6305: 無論後段有沒有sorting /index hashtag, 跑外掛、爬蟲 去吃hashtag 也要考慮效率跟每個hashtag 的長度好嗎?
shrimp7409
bull6305: hashtag 一個已經被全世界工程師還有整合行銷工作人員玩了快20年,mece根本黃金鐵律的原則,我實在不知道有什麼好嘴的
kiwi7391
shrimp7409: 很多半路出家的程序猿,連MECE是什麼都不知道。致敬一下。
覺得馬路上太多只會召喚簡單爬蟲的程序猿,導致現在連設計原理都要被一群小白罵。
crepe7245
無論後端有沒有跑外掛多單詞複合絕對比絕對字串強吧
bull6305
shrimp7409 kiwi7391: 那這邊想要順道向兩位請教一下 MECE 在 search strategy 相關的應用跟實做有什麼關鍵字可以查?有點好奇相關的技術。

另外我剛剛想了一下,如果「開 tag 應該要開最廣泛性」這樣會不會反而違反了 Mutual Exclusive?比如說「書單」、「共筆」vs 「書單共筆」,這樣前者是去撈兩者的結果之後 AND,後者則是直接撈到 AND 後的結果。
shrimp7409
一個內容,當tag 「書單」、「共筆」時,可以出現在3種 結果中,無論是index 還是sorting。

當定義tag「書單共筆」時,該tag包含了兩種元素,先是違反了mece原則,其次是限制了搜尋結果,另外影響欄位長度。在內容控制上影響了分類日後延伸與分類管控。

一個違反設計原則的tag基本上,失去未來的分類與應用。都過布林運算,tag可以無限延長,但設計錯誤的卻永遠不可能縮短。

不要跟我靠北沒有要延伸,你不會知道下一個管理員或以後的活動要怎麼用
kiwi7391
bull6305: 讀一下資料結構?
crepe7245
複合BL跟BG就已經延伸了啊 除非你不承認你跟噗浪上的其他人是crowdsource 夥伴
eagle7081
我覺得樓蝦蝦要不要去這邊糾正他們呀? 這個也是獨佔tag大王。(最近真的一大堆機器人在到處爬資料玩tag,看的有夠煩)
BL書單共筆💎BLMR [gonbi]
shrimp7409
噗浪上的所有人都是crowdsource 夥伴
shrimp7409
eagle7081: 我不想再被砲轟了。煩死
bull6305
kiwi7391: 我手上的 Data Structure 的書沒有談這個主題,我用 "mece data structure" 或者 "mece algorithm" 都沒有找到很直接關聯的東西,請問還有什麼建議嗎?

shrimp7409: 我無意砲轟任何人,不過既然這樣那我還是不要繼續討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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