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ಠ_ಠ
昨天前東家來電說沒有辦法開非自願離職證明,但願意將我加保回分公司,一個月後再開,理由很簡單,因為公司沒有做資遣通報
ಠ_ಠ
所以開出來的非自願離職單根本不能用,應該是說我拿著單子去跑失業給付流程時,勞工局會從資遣通報名單裡找,一旦發現沒有通報,勞工局便會去查公司是否有違反勞基法之嫌疑。
ಠ_ಠ
然後勞檢下去,公司大概就要把從以前到現在所以員工的資料以及勞健保差額全部補齊,再雖小一點有可能吃上詐欺,畢竟勞健保是要繳給國家的。
ಠ_ಠ
但由於我人外派中,對的我早就有工作了,可是有個洞好大欸不站嗎,當初被弄這麼大不弄回去說不過去
ಠ_ಠ
雖然這個偷偷說應該沒什麼人注意到,但還是希望有勞資糾紛的各位朋友能夠勇敢站出來,替自己爭取權益,勞工朋友們加油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