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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個偷偷說求擴散,總之想走土木產業的小心這家公司:翔X,是負責玄關門防火門的包商,事情經過下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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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月八號的時候,我的主管告知我下班先不要走,然後口頭告知我不適任這份工作,但有跟公司爭取做到一月結束且可以領年終,但沒有非自願離職證明,於是我也請主管在跟台北總公司詢問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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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天一月九號,下班時我詢問主管非自願離職的事情,主管表示:台北總公司沒有這項配套措施,也就是說從來沒有開過這張,並反問我說:沒有這張的話你是要繼續待嗎?那就是減薪到基本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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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關於特休沒有休完的部分,會跟年終獎金一起匯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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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時間透過書面以及特種方式面試,是蠻快就找到工作了,在來就是上禮拜一也就是一月十三,主管說他被上級責罵,說他為何沒有教好員工,且上級有表示要將我調去台北總公司重新受訓,時間預計是半年,當然都是口頭告知而我也沒有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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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上禮拜四,主管丟了一張離職申請單在我桌上,要我禮拜五前給他送回台北,方便計算年資,但我也懶得跟公司耗下去,因為新工作二月三就可以上工,填一填就丟給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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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打開網銀看了看年終,18K,呵呵,連特休沒休完算在內的話我大概只有12K的年終,真他媽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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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主自己有問過勞工局以及勞基法顧問,勞工局櫃台感覺有點兩光就不提了,顧問那邊是說要申請調解必須發生"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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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必須要發生
1.主管不讓你打卡上班
2.減薪的薪水入帳
之類的情形發生才能夠進行調解,不然口頭告知都沒有效力,所以主管也都不敢用line回覆,連我問說離職證明何時可以拿到也不敢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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