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網路互助會
@safe_net
Wed, Aug 8, 2018 9:50 AM
Wed, Aug 8, 2018 10: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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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串中,有人在噗浪討論串中大肆辱罵所有參與討論的女性「懦弱無能」「法西斯」「令人看不起」「多念一點書」,其中
「懦弱無能」
一項應已達侮辱。(詳見附圖)
刑法第 310 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目前已與律師聯絡,由於律師告知留言一次算一則,故僅算一罰,那麼剩下的就有我自己來就好
若有噗友持續遭到騷擾,請留下截圖證據
,也請不要回罵以免遭遇訟棍
安全網路互助會
@safe_net
說
Wed, Aug 8, 2018 9:50 AM
我們看見有人受到侮辱時希望他們提告,但輪到我們自己時,總會想著麻煩退縮。但這次,請不要退縮,我想提起聯合提告,除了作為警惕外,也希望這次經驗能夠增加我個人經驗,以這次經驗幫助未來受害人。
千羽:遺憾最生火😎👉😑
@carrotlina
Wed, Aug 8, 2018 9:56 AM
推個←也被罵到而且還被針對性的罵
安全網路互助會
@safe_net
說
Wed, Aug 8, 2018 10:03 AM
千羽:遺憾最生火😎👉😑
: 辱罵真的很糟糕,這邊會認真準備,如果有人又被騷擾,請拍照留下證據,不要姑息
安全網路互助會
@safe_net
Wed, Aug 8, 2018 10:38 AM
——更新——
律師回覆留言一次算一罰,因此噗主會跑剩下流程,若有人再被挑釁,請拍照存證,並小心訟棍
249夜好好看之神亞BOT
@ssfet7600
Wed, Aug 8, 2018 12:08 PM
一看就知道免洗帳號 要戰人也只敢開馬甲((挖鼻
噗主跟大家都辛苦了 希望能告成
可以再多睡一下嗎?
@AntiaC
Wed, Aug 8, 2018 12:52 PM
呵呵典型的八卦鄉民的言論自由定義
John Smith
@john_smith_us
說
Wed, Aug 8, 2018 2:38 PM
除非是指名道姓 -
罵線上遊戲玩家「廢物」 一審有罪、二審改無罪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KK§不追星會停經
@pj1009
說
Thu, Aug 9, 2018 1:43 AM
希望能告成+1 真的要讓多一點人知道網路發言不是不用負責的,不要把網路當成自家的馬桶隨便噴糞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Thu, Aug 9, 2018 5:31 AM
之前有人提告的經驗是警方回覆「依據過去經驗噗浪官方不會配合調查,因此查無真實身份無法辦理」,是否應該先對噗浪官方施壓?
已經又胖胖の綾
@acg2010aya
說
Thu, Aug 9, 2018 5:37 AM
不用找噗浪官方.他自己有大辣辣的提供FB本帳
載入新的回覆
刑法第 310 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目前已與律師聯絡,由於律師告知留言一次算一則,故僅算一罰,那麼剩下的就有我自己來就好
若有噗友持續遭到騷擾,請留下截圖證據,也請不要回罵以免遭遇訟棍
律師回覆留言一次算一罰,因此噗主會跑剩下流程,若有人再被挑釁,請拍照存證,並小心訟棍
噗主跟大家都辛苦了 希望能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