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子🏢 次は……
[雜] 因為還屬於不確定領域所以也不想去別人家說太多加上討論已經很亂...但我覺得這真的是一個滿值得大家思考的問題:
@fuji0416 on Plurk
從結論開始講的話我個人(僅限我個人)是不會自主企劃做同人(二創)的饅或娃,但這不代表我認為官方有全面禁止因為我不是官方,所以也不會自以為是的去指正任何作者。一些我個人觀點形成的原因下收。
掰噗~
哇哩咧 :-&
鴉子🏢 次は……
形成我自己看法的關鍵要素:
① 具有長寬高並本身自成完整造形體的周邊應該得要列入立體造型物的規範標準。
② 在同人界隈官方尚未說明的事項不代表OK,而要當作NG來看。
鴉子🏢 次は……
立體造型物在同人圈裡面的要求是比一般2D圖面為主體的周邊(徽章/壓克力/明信片等紙類都屬之)高的,譬如想做立體模型組裝kit要在特定的場次並且取得一日授權(ワンフェス/キャラホビー這類場次,大家可以查詢看看。ワンフェス的一日授權可能需要用到五個月的申請時間也可能被打槍...這樣應該就可以感受到為何說相對嚴格了)一般以同人誌為主的的同人場次(コミケ/SCCなど)幾乎是不可能看到販賣立體造型物的。
雖然目前的ワンフェス等通常是以模型為主,但官方參展的攤位通常都會賣娃類商品,我覺得這部分是真的非常有爭議的。
所以這是我自己思考同人周邊頒布時會避開饅或娃的原因。
鴉子🏢 次は……
就饅或娃商品的呈現態樣確實較可能踩到爭議底線,加上官方如果又出過類似商品的話,我個人是比較謹慎派所以會朝向避免的方向思考,而或許另一派就會採用既然官方無定義那就是尚無問題的思考方向,這也就是個人主觀判斷的範疇了。
至於為何這類造型物與上述平面印刷周邊要求標準要不同?因為壓克力/明信片等商品主體重點不是「角色造型設定要素」而是由繪者創作的圖面,裡頭包含著創作者整體畫風畫技/畫面構圖安排等要素,因此除了含有比較多二創中會被要求的作者自創成分外也比較容易看出與官方商品的差異。但饅頭這種本體就是角色呈現的造型物能夠原創的部分真的很少,最終販賣的是「角色形象本身」,因此OUT的可能性真的很高,這也是立體造型物為何二創規範比較嚴格的原因之一。
當然如果印刷/直噴類的圖面周邊是模仿官方商品畫風那也是OUT中的OUT
鴉子🏢 次は……
其實那串討論裡我覺得最該提醒的真的是「官方未禁止就無觸法疑慮」這個想法,不要忘記所有二創原本都是侵權行為,所以是官方明言容許的才可能免責!官方禁止的當然就是紅線,但官方未說明的就該回歸原點,也就是「二創都屬侵權」。這是我為什麼認為官方沒有說容許的在確定之前最好都當成NG的原因。
鴉子🏢 次は……
コンテンツ利用ガイドライン | Happy Elements株式会社
詳細看了一下ガイドライン,目前造型物也在容許範圍內,那其實現狀下是有免責基礎的。但這是基於版權持有者尚未像其他公司(譬如N+關於二創造型物應該是強制一定要申請授權)一樣對立體造型物有特殊規範,就我所知現在參加ワンフェス想販售立體模型的作者無論版權持有者是否有相關規範都是必須要事先提出申請的(是ワンフェス的規定,覺得也能算是一種告知義務的履行),所以至少我個人還是會以比較高的標準來看待這類商品,就算官方的規則內尚未提及也應該要以得到授權為原則比較妥當。
鴉子🏢 次は……
而也放一下除此之外一般看待二創同人商品是否踩線的一般標準:
① 使用的設計與圖面必須完全是自行創作
② 不可模仿(當然摹寫/描圖更加NG)官方
③ 不可使用(即便是摹寫)官方的LOGO與商標
④ 事先確認是否會與官方撞設計/是否已有類似可能造成混淆的商品
⑤ 盡量不以「角色」作為商品販售的重點(譬如商品名為OO作品XX角色的△△周邊)←這點台灣真的幾乎沒有人會在意XD 但可以看看日本場次上的狀況,確實幾乎不會有人如此標示)
⑥ 避免大量生產(遵照版權持有者規定)
應該這些都算是基本的自我檢視項目,當然還是要再強調一次,因為其中會牽涉到一些主觀判準,所以最終的判斷還是只有官方能做。譬如相似度就滿主觀的,或許除了自己檢視外出商品前也可以多問問其他創作者或一般同好的意見。
Omega-長期溺水不會換氣-
(舉手
想知道個人怎麼跟官方申請一日版權
目前只知道wf有代辦
鴉子🏢 次は……
Omega-長期溺水不會換氣- : 基本上看各公司規定不同,有些公司譬如N+有直接給制式的申請流程:
アマチュア版権許諾申請について
而未公布詳細規定的公司可能就必須個別向版權持有方諮詢是否有開放個人申請アマチュア版権許可了。
Omega-長期溺水不會換氣-
感謝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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