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西斯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80601-hongkong-mon...
這篇在講香港的街頭歌唱者「旺角小龍女」龍婷,她的受歡迎程度可以隨便找一個youtube來看。
小龍女一晚平均打賞收入數千港幣,她在「快手」上的粉絲數超過百萬。某個意義上算是一種地方愛豆的感覺?
旺角羅文 18/01/01 Stacey Long 旺角小龍女 天后龙婷 ending 🎤 不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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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旺角「大叔大媽」給本地人帶來的災難與其背後可能存在的政治戰略意涵
中二萌團 - 不負&...
雖然本來這噗在講粉絲經濟XD,不過噗內還有更多「街頭歌唱」這件事背後引發一些問題的討論,大家也可以看看當地人對這件事的看法。
薛西斯
底下節錄一點點內容,是我覺得有趣的地方(想看全文可訂閱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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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羅文』有個共通點,就是商業,我們會想觀眾喜歡甚麼,而不是自己喜歡甚麼就唱甚麼。」小龍女說。
憑藉高水平的演唱、清麗的氣質和準確的曲目定位,小龍女在菜街唱了沒幾場,就擁有一大群鐵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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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姐以前也愛任劍輝白雪仙,惟任劍輝早已過身,仙姐亦是高不可攀的殿堂級人馬,遙遠得很。「但在這裡,你可以站得好近。」在菜街,小龍女站在你面前甜笑唱歌,好端端的在你眼前,有血有肉有溫度。
薛西斯
我在想,這個世代依賴支持者的職業(粉絲經濟),是否大致都在往這個方向發展?作家、畫家、youtuber、歌手。
所以作家辦所謂座談會、簽書會、講座,最重要的目的與其說分享經驗或傳遞知識,不如說更像是街頭賣藝,目的在累積和讀者的近距離關係。
薛西斯
社群網路、粉絲頁也是這樣的存在,甚至短短留個罐頭回覆也仍是一種互動。以前資訊傳播不發達的時代,讀者要接觸作者不容易,只能透過寄信去出版社等方式。
但現在則變成最低門檻,個人主義的時代,大家喜歡那種「被看見」的感覺。前陣子我忘記在噗浪還是推特上有一串在講飯圈跟站姊的討論(因為找不到所以上知乎找了一段> <)
薛西斯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8828961
「曾经看过一句话,“追星有没有意义,就是你的idol有没有记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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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每隔一陣子噗浪就會出現月經文「我是小透明為何都沒人回我」跟「大大高冷我要棄追」,比起作品本身,不知不覺間,花錢跟花時間,是否追尋的更是這樣的感覺?
其實我覺得這世代娛樂也都傾向往兩個方向發展:
(1)被動接受>主動輸入(比較不累)
(2)與人連結
薛西斯
旺角小龍女唱歌好聽、長相漂亮固然是一種優勢,不過跟職業明星比起來並不算特別突出,但可以「實際接觸」這件事一下加了很多分。看影片其實滿驚訝的,這樣講有點那啥,但我覺得小龍女選對了粉絲群,那些害羞的大叔阿伯,握手時都會遞出一張鈔票,有些人更是急著先遞出鈔票,好像沒有鈔票伸出手很丟臉。文中也提到小龍女自己不會特別介意聽眾的打賞,但很多聽眾自己很介意
薛西斯
再回來講出版,算ㄌ不要講好了。設法跟讀者建立聯繫才能更穩固累積支持,不過這是單純從作者個人的角度出發。至於出版社,要做到和讀者維持這麼近的關係似乎又更難了(最近的應該是公宣的粉絲頁小編們吧!),不知有什麼方式能更加接近實現「人」與「社團」(公司)連結的方式,或者不是團體本身,而是讓讀者找到一個能產生連結的定錨呢?總覺得這是現在所有產業都要絞盡腦汁思考的事情。
薛西斯
寫完結論覺得自己好像寫了一篇費雯,應該全世界的公司都在這樣做ㄌ
薛西斯
不過我覺得令人惆悵之處大概是,其實作家最原始的定義,就是透過「作品」與讀者產生連結的人吧。
大叔狐良📚
感覺不是費雯啊
日本的地下偶像也很類似這種形式
台灣太小了 所以參考這種經營形式不錯
日津樹伶✦苦難鑄英雄
之前看一些討論,AKB48一開始也是以能近距離見面+支持的偶像為主要魅力XD
粉絲會不自覺產生自己跟對方很親近、一直看著對方演出+成長的感覺XD
雷佬°A°`沒有人權(公認)
只不過是中共用來統戰的所謂偶像⋯⋯
老王,保持真誠
這個跟粉絲很緊密接地氣的關係也有點AKB感+1
雷佬°A°`沒有人權(公認)
真的不要覺得他們是idol什麼,根本就是中共統戰用來洗淡香港本土文化的東西⋯⋯你可能會覺得我在政治化整件事,但背後的社會問題並不是單純旺角出了一個像地下偶像那麼簡單⋯⋯
雷佬°A°`沒有人權(公認)
甚至我可以跟你們說,那些觀眾背後的身分有可能是黑社會或者是收錢扮的⋯⋯在一個行人專用區,作為一個人人可以公平使用的地方,沒有人可以公平使用那個地方,就只有那些大媽能用,然後再用超大的音量把那個行人專用區變成人間地獄
老王,保持真誠
居然⋯⋯
薛西斯
大叔狐良📚 : 日津樹伶✦苦難鑄英雄 : oldwang0120: 一直覺得日韓的偶像文化運作方式很厲害,感覺現在很多事物其實都很有向此模式借鏡之處。
薛西斯
雷佬°A°`沒有人權(公認) : 謝謝你的分享,好驚訝!看到時只有想到日本的地下偶像,沒想到還有這個層面的可能性。不知道有沒有更多相關討論能推薦呢?也很歡迎河道上香港的朋友分享> <
魔豬肉加二
本地人其實不喜歡這種賣唱的大媽好嗎,自比羅文是什麼鬼。
反而一些外國人來旺角表演就是被大媽趕走的,像是日本街頭歌手Wally
有人投訴時警察都包庇那群大媽的,誰都知有鬼。
而且這群大媽開擴音器超大聲,已經對商戶居民做成滋擾了,新聞報導幾次都沒有改善,有商戶想自己安裝隔音板反而被政府部門要求拆除。
噪音滋擾問落在所有街頭賣藝人頭上,別傻了,最吵的就只有這些大媽而已。破壞街頭表演的多元化,就這政府會做的陰招了。
大叔狐良📚
這串證明媒體眼睛是瞎的wwww
老王,保持真誠
震驚……
雷佬°A°`沒有人權(公認)
大叔狐良📚 不,端傳媒本身是親中的媒體
這個就是最恐怖的地方,看似很普通的專欄,但背後卻是親中媒體帶風向的文章
大叔狐良📚
老王,保持真誠
端可能有中資,但應該不算親中(共)吧?
雷佬°A°`沒有人權(公認)
中二萌團 - 不負&...
朋友寫過的理似討論

之前有一個本土組織嘗試過在那個地方表演,最後被人趕走,有拍成影片,但要找一下
雷佬°A°`沒有人權(公認)
不過我有印象沒有大媽前,那個地方賣唱的人不算特別多,因為本身已經很吵鬧,反而表演魔術比較多,現在香港會在街頭賣唱的都跑到尖沙咀、灣仔海旁那邊,但會有人一直拿著檢查分貝的儀器,只要太大聲就會勸阻之類,相反旺角行人專用區明明上面是住宅,但就沒有人監管
薛西斯
覺得早上沒有把想表達的東西說得很清楚,再來補充一下。
現行「粉絲經濟」帶起很多網紅、意見領袖、圖文創作者,擁有大量粉絲。但實際上這些粉絲不一定能轉化成動能,以「變現」或Pay rate來形容可能不太精確,不只是付費,包括發起各種活動需要響應、轉發、支持等等,粉絲雖多卻不一定能達到好的動員效果,可說大而無用(爆
也就是說,在經營上,不論是提供各種資訊、可愛圖文、優秀作品,對閱聽者來說你都只是一個好用的情報轉發源,遠遠稱不上粉絲。(這個認知落差,可能也是定期的噗浪作者抱怨文的問題根源)
要使追隨者從情報訂閱者變成粉絲,中間的那一塊落差到底是什麼?如何填補?也許偶像模式提供我們一種方法,就是試圖拉近距離,讓他們通過與你連結、支持你而得到滿足感。
薛西斯
抱歉接下來講的可能很混亂,詞彙我都是亂用,沒有任何術語上意義。
以前的方式是透過作品(你提供的資源)本身來提供滿足感,但在這個時代,如果這種資源的提供不具有某種壟斷性,很可能閱聽者會選擇其他取得方式得到滿足(例如看盜版、例如去圖書館借)。
而與你個人產生連結、支持你而產生的滿足感,則是具有壟斷性的,是無法複製或借用就能得到的體驗。
以手機遊戲來做比喻的話,現在大部分的遊戲都是免費下載,但可內購課金。課金所得到的體驗是綁帳號的(壟斷的),只有你的帳號能消耗那些石頭。
而傳統的單機遊戲所提供的資源(遊戲內容)則有偷吃步、免費、免勞力的方式得到。未來如果課金後得到的資源具有可複製性,那課金也會漸漸被拋棄。
薛西斯
現在創作者(與所有經營社群的品牌)提供的作品本身,就類似於這些免費遊戲。
而若創作者想更進一步的得到利益,就必須要提供無法被複製的體驗。當然,如果全世界只有你能寫出某種作品,而且只能用買的,網路上也沒有資源流傳,又對一定規模的人來說是剛性需求(誤)那你的作品也可以達到這種壟斷性。
不過,就算只論寫小說,也還是有很多不同模式的例外,只是說偶像模式提供一種思考方向而已。
薛西斯
雷佬°A°`沒有人權(公認) : 魔豬肉加二 : 感謝兩位提供本地的意見,看的時候其實也滿好奇圍成這樣難道不會引起很多民眾不滿,原來背後還有這麼多曲折QQ
薛西斯
雷佬°A°`沒有人權(公認) : 請問「中二萌團」的這篇討論可以借我轉到噗首做個補充嗎?
雷佬°A°`沒有人權(公認)
薛西斯 你喜歡
成為那專頁的其中一個管理員表示,計劃tony
薛西斯
薛西斯
Ruk0: 雖然例子有點偏差,不過也誤打誤撞開啟新話題,得到了更多重要的資訊XD。非常感謝大家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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