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說明關注與不關注63的理由: ① 「不關注」:不欣賞63無斷轉載,且在噗上加入非作者原意的註解。 ② 「不關注」:63把作品的作品CP攻受標錯。 ③ 「不關注」:莫名其妙帶風向,喜歡插一腳發表高見,但沒什麼建設性還很降智。 - ④ 「關注」:應該是想要獲得有"網路上有梗"的集中噗 方便自己開眼界。 ⑤ 「關注」:快餐文化讓許多人養成迅速獲得資訊不管三七二十一的習慣。 ⑥ 「關注」:轉的資料能當繪圖參考,沒有想太多。
7、討論對於63應如何處置,從而衍生相關方式: ① 由於要求授權回應的噗,噗主已經刪了;因此也許大家可以去他之前的噗留言“所以說那個授權呢?”,直到他把帳號裡所有的噗都刪光。 ② 有時間刪噗,沒時間道歉。 ③ 63的粉絲才由一萬4千粉跌到一萬3千多粉,希望別這麼快就停止跌粉。 ④ 去找噗浪總部陳情,否則就不能斬草除根,這樣沒意思。
2、質疑噗主。 ① 是在許可「盜圖附連結,未通知作者」。 ② 是在比爛,進行無罪推定:「偷圖附網址,比不附還好」 ③ 認為噗主覺得:非當事人則不應發表意見的心態。 ④ 認為噗主非作者本人,不應揣測作者想法。 ⑤ 不認為替作者發聲,會讓作者有名譽受損的問題。 ⑥ 此為公開河道,若不願別人回應,噗主自己私噗也可以,否則就是一言堂。 ⑦ 不認同噗主所謂的「公審」,並不認為這樣的作法是在公審。
因為我肚子餓了,整理完三個噗就決定放棄(X)反正有些東西算是紀錄用來看看解惑的。
1、未經原作者同意就二次上傳
2、未經原作者同意,就算只是轉網址也是無斷轉載
1、"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界線在哪裡要由原作者或是版權所有者去定義
2、每個人定義不同,直接問作者最直接
3、無斷轉載的定義是
「未經原作者同意,將其作品二次上傳,並且未附上來源」
「未經原作者同意,和他人分享原作者的個人空間連結」則稱為無斷連結
4、不屬於你本人的東西在轉載或你稱的網址分享之前,都先問過作者本人
單就轉貼「網址」是不侵權的(未授權轉貼創作內容則是侵權觸法)
- -
稍微補充一下,這邊我自己看了連結內容,應該是說這段:
① 純轉貼網址,原則上不至於侵害權利。
② 但,轉貼「前」明知網址影片為非法授權的內容還轉貼,則「可能」會遭認定侵害。
沒什麼結論,畢竟從14天前跳到5天前,接著就炎上事件了。
剛才看了一下,最近的依舊是因為炎上事件的衍生。
所以先以偷偷說噗主自己的總結:
如果是直接連回推的網址,大部分作者都是OK的。
轉前看一下他有沒有明說,禁止外傳至其他平台。
會有轉載規定比較嚴格甚至不給轉的作者,是因為太多人把重新上傳/圖片直連/不附來源/改圖當成自然的事情。
有越來越多人願意一個一個問過取得授權、把自己的道德標準設得比較高也是好事。如果沒有人特別說你的行為或不好,那暫時是不用太擔心。
《噗主認知》
1、對於作者明確告知「拒絕轉載」的內容,63這位噗友還進行轉載的行為表示不認同。
2、對於多次私噗提醒63這位噗友卻被無視的行為表示不認同。
3、認為如果有授權的話通常會寫上已授權或是附上授權截圖
4、宣導不要助長無斷轉載的行為,並且分享從前詢問部份作者的授權案例經驗。
(關於無斷轉載)
噗主於回應中補充說明:
① 噗主知道有些人覺得至少有附上作者連結應該就沒問題了,但就算對方沒寫上無斷轉載的字眼還是注意一下的好
② 不會強制規定其他人要遵守如果是明確寫著無斷轉載/轉載禁止,以及跟作者確認過未經允許轉載的帳號,噗主會告訴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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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感謝噗主解說、回應關於是否放上授權圖部份部份:
① 轉同人圖時都有問授權,但我就不想放授權圖。
2、與(非噗主)討論轉載認知之差異。
從而衍生討論:
① 有疑慮還是「不同平台」的轉載,跟只貼圖和附連結真的不一樣。
② 相關討論建議還是參考(上面)偷偷說。
③ 若從「道德」探討:如果作者不同意,就應該撤掉,這才是尊重。
(1) 若為「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使用他人的著作,必須要註明出處、作者,此為基於尊重權利。但經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傳輸者,不在此限。
(2) 若為「一般性的學術論述、散文、食記、笑話、照片、影片」,並無說明是否合法,但基本為不合法。
(3)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可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但仍有引用全部或一小部份內容的差異性。
(4) 但以「超連結」部份,仍需以(上面)偷偷說的部份為主。
① 「不關注」:不欣賞63無斷轉載,且在噗上加入非作者原意的註解。
② 「不關注」:63把作品的作品CP攻受標錯。
③ 「不關注」:莫名其妙帶風向,喜歡插一腳發表高見,但沒什麼建設性還很降智。
-
④ 「關注」:應該是想要獲得有"網路上有梗"的集中噗 方便自己開眼界。
⑤ 「關注」:快餐文化讓許多人養成迅速獲得資訊不管三七二十一的習慣。
⑥ 「關注」:轉的資料能當繪圖參考,沒有想太多。
從而衍生討論:
① 「原因」:有意識到自己轉噗的行為是為人詬病的但認為自己玩得開心更重要吧。
② 「方式」:認為63可能覺得自己多粉就直接無視掉了。
③ 「方式」:認為63都沒在理,後續延伸出不少人都有告知,但被黑單或放置的問題。
從而衍生問題:
① 「方式」:好像完全不是發表自己的觀點,也沒作品或是評論什麼的,就只是轉發。
② 「方式」:只是個人轉貼閱讀備份而已,我不覺得他是用來賺人氣
③ 「方式」:此作法與抄襲無異。
④ 「理由」:想要紅之類的?靠大量轉載別人的作品累積名氣?
⑤ 「理由」:靠無斷轉載得到了萬人粉絲 還有企業看上他粉絲多委託他宣傳。
⑥ 「理由」:是不是要拿別人為了營銷賺錢的內容來營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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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後果」:造成人們可能不會去點原作,不知道作者是誰、找不到作者。
⑧ 「後果」:作者同樣一篇創作的關注度少了很多。
⑨ 「後果」:因無斷轉載,導致作者刪除作品、不再發表新作。
① 由於要求授權回應的噗,噗主已經刪了;因此也許大家可以去他之前的噗留言“所以說那個授權呢?”,直到他把帳號裡所有的噗都刪光。
② 有時間刪噗,沒時間道歉。
③ 63的粉絲才由一萬4千粉跌到一萬3千多粉,希望別這麼快就停止跌粉。
④ 去找噗浪總部陳情,否則就不能斬草除根,這樣沒意思。
以噗主來說,其實自己的噗內:「只要不要起什麼衝突之類的 多討論才能吸收更多。」
至於對於63、或其他衍生戰場,並無其他結論。
2018-05-13,16:51,噗主修改其噗首,說明:
「2、對於多次私噗提醒63這位噗友,卻仍於此次又發表同位(不接受轉載)作者之作品的行為表示不認同。」
後續開立相關
戰場回應:-
《噗主認知》
1、認為有放作者連結的人被批鬥,但其他發圖論壇或是FB粉絲頁卻未有此現象。
2、以「道德」層面而言,發文附網址無須負責任。
3、分享自己遭盜圖且未放連結、朋友分享圖便被批鬥且導致刪噗的經驗。
4、即使對方違反作者意願,也可採截圖並通知作者,讓作者親自決定處理方式。
5、認為公審前,應先通知作者或取得作者的授意。
6、努力公審別人讓支持者去羞辱某人,並不值得鼓勵。
1、說明道德標準應以「作者未表態的行為看作否認之說」
① 是在許可「盜圖附連結,未通知作者」。
② 是在比爛,進行無罪推定:「偷圖附網址,比不附還好」
③ 認為噗主覺得:非當事人則不應發表意見的心態。
④ 認為噗主非作者本人,不應揣測作者想法。
⑤ 不認為替作者發聲,會讓作者有名譽受損的問題。
⑥ 此為公開河道,若不願別人回應,噗主自己私噗也可以,否則就是一言堂。
⑦ 不認同噗主所謂的「公審」,並不認為這樣的作法是在公審。
① 作者並無不同意的狀況下,分享者卻遭受指責,也是一種不尊重。
② 為人著想這件事情是主觀的,回應者也不應揣測作者想法。
③ 此為噗主河道,回應不像要交換想法,而像是來踢館,也是不尊重。
根據噗主最後與其噗友的回應:
① 並沒有要維護轉發者,然作者說不能貼那就該刪掉。
② 不贊同因說服不了對方,就靠公審方式,並以維護權益之發言來攻擊不服從的人。
③ 若由作者親自公審、或准許粉絲公審,則不會多說什麼。
④ 認為眾人的動機很好,但不贊同手段。
【2018-05-12】21:57,偷偷說
【2018-05-12】23:32,公開河道
【2018-05-13】02:49,公開河道
然後我真的覺得這個炎上得讓人無語,而且不少海巡署跟智商60↓出來秀(幹)
出發點是好意沒錯,但超過了界線就只是一場惡意的網路霸凌了。
好吧,否則怎麼會有這麼多溝通不良的事情發生呢有時候我真的也不是很懂這種無線上網,然後又突然亂入別人噗砲轟的海巡署到底是……
……呃,但也要看你講的是什麼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