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Tue, Apr 17, 2018 3:06 PM
Wed, Apr 18, 2018 3:06 PM
214
454
拿到噗首比較明顯:
反制萌萌公投,需要妳/你的力量!
官方公布:目前填單人數已破33000。
~~~~~~~~~
公投法第二條第二項:
全國性公民投票,依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如下: 一、法律之複決。 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此處的依憲法規定係指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於立法院被提出並公告後交付公民複決。
中選會的權限僅限於審查是否符合公投規定事項,而
沒有權力進行合憲性審查
,臺灣獨立提案還需要公投法修法,是因「未列在公投事項內」而非因不合憲,護家盟以合於規定的方式提案、達到了法定提案人數,故中選會沒有駁回的理由。
反過來說,讓中選會進行憲法審查你放心嗎?
總之還請大家繼續關注下去了。
暱稱@刷噗要喝水
@loki410018
Tue, Apr 17, 2018 3:43 PM
手動轉噗,謝謝你!
畫圖界葉問委託開放中 TOri
@kagurakenmi0911
Tue, Apr 17, 2018 3:52 PM
感謝解釋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Tue, Apr 17, 2018 4:16 PM
不會,沒什麼好謝的
硬硬
@ee11035
Tue, Apr 17, 2018 4:42 PM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如認為公投案違反憲法原則(例如護家盟提案違反平等原則),在提案通過尚未投票的階段是否能提出釋憲呢?謝謝!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Tue, Apr 17, 2018 5:43 PM
Tue, Apr 17, 2018 5:43 PM
硬硬
: 違憲審查的範圍按照大法官案件審理法是不包含提案階段的公投,雖然有將「命令」擴大解釋到其他範圍的前例,但公投案的性質更接近立法草案吧。所以我想可能性極低。
硬硬
@ee11035
Tue, Apr 17, 2018 5:44 PM
✺艾勒里✺三年不晚
謝謝噗主解惑!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Tue, Apr 17, 2018 11:18 PM
補充詳細解說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Wed, Apr 18, 2018 1:48 AM
反制萌萌公投,需要妳/你的力量!
阿苗的想法:公投反制公投,也值得參考一下。
同溫層中毒者
@echo_chamber
Wed, Apr 18, 2018 9:55 AM
Wed, Apr 18, 2018 9:56 AM
#酸酸
你這個覺青民主自助餐
我們(?)已經贏了不需要跟風萌萌訴諸公投
lcl
@lcl
說
Wed, Apr 18, 2018 11:01 AM
https://www.cec.gov.tw/central/cms/107news/27215
中選會確實有進行過合憲性審查,反同性婚姻案合憲,反同性教育推定合憲。
「經委員會審認補正後之提案,已無抵觸釋字748號意旨。上開提案縱使經連署成案,交付公民投票,無論投票結果如何,相同性別之二人仍得行使上開解釋所揭櫫之婚姻自由。」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Wed, Apr 18, 2018 11:45 AM
咦……那就變成無權審查卻審查的問題了欸,我看官方新聞稿是說他們應用了合憲推定解釋原則(在法律文字有多種可能解釋時,若其一合憲,則推定合憲),但這也是違憲審查機關在用的啊……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Wed, Apr 18, 2018 12:00 PM
好吧我本來還想說中選會是無能為力,既然都自己這樣講了各位就開幹吧。
lcl
@lcl
Wed, Apr 18, 2018 12:17 PM
爭議的有三案啊,他們做不同評價。關於婚姻的第一案和第二案認為合憲,關於教育的第三案推定合憲。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Wed, Apr 18, 2018 12:19 PM
lcl
: 這不是重點,重點是中選會沒有法源授權他們去認定合憲與否。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Wed, Apr 18, 2018 12:28 PM
當然最後那個結論無誤,即使通過成為法律還是可以聲請解釋。受憲法拘束是前兩案的狀況,也就是尋求另立專法並沒有超出748號解釋給予立法的空間,這個比較明確。
lcl
@lcl
Wed, Apr 18, 2018 12:36 PM
法源依據就是釋字185。憲法的解釋方法是重要的,假使他們直接對直接民權判斷違憲可能還是要負擔很重的舉證責任
777
@escapefromfb
Wed, Apr 18, 2018 12:41 PM
他們怎麼可以判斷合不合憲啊www
超
大法官???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說
Wed, Apr 18, 2018 12:47 PM
lcl
: 不對吧,185號是在處理各機關「受憲法解釋所拘束」這件事,但第三案的狀況如對平等權的內涵有疑義,是不能自行適用違憲審查程序中使用的合憲性推定原則。我不是在說他應該判定違憲,而是他不能判定這個爭議狀況違憲或合憲。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說
Wed, Apr 18, 2018 12:50 PM
就結果論是沒有差別啦,我只是對他那個聲明的內容很有意見。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說
Wed, Apr 18, 2018 12:52 PM
正確一點的做法,應該是對其行使職權有疑義的情況聲請解釋,此案程序暫停。
lcl
@lcl
Wed, Apr 18, 2018 12:52 PM
所以區分三案的不同解釋方法有意義啊,已經存在釋憲的案型,和有憲法爭議尚未有有權憲法解釋的,在適用釋字185就有差異。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說
Wed, Apr 18, 2018 12:53 PM
lcl
: 好,我懂你的意思了,你在說前兩案的部分。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說
Wed, Apr 18, 2018 1:01 PM
大法官釋字第 572 號解釋
lcl
@lcl
Wed, Apr 18, 2018 1:18 PM
釋字572是法官確信適用法律違憲,如果中選會只是對還沒有成為法律的提案有違憲的懷疑,可能只能用大審法5條1項試試看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說
Wed, Apr 18, 2018 1:24 PM
所以這邊針對第三案有疑義卻不聲請解釋,而自行適用並未授權非司法機關使用的合憲性推定原則,是否可能構成行政怠惰?
lcl
@lcl
說
Thu, Apr 19, 2018 7:20 AM
法律責任比較難,先不論有沒有公法上請求權,公投提案不是大審法5條1項的釋憲標的,所以聲請釋憲並不是中選會職權上規定明確的事項。除非能論證到,為了保護人民的生命、身體及財產等法益,中選會的裁量已經收縮至零,沒有不作為的餘地。(釋字469參照)
lcl
@lcl
說
Thu, Apr 19, 2018 7:40 AM
至於行政責任或政治責任,伴侶盟已經提訴願了,就看行政院那邊怎麼接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Fri, Apr 20, 2018 8:24 AM
https://m.facebook.com/nppnewtpe/posts/570631243321735
lcl
@lcl
說
Fri, Apr 20, 2018 8:37 AM
我有整理黃國昌和中選會主委的問答
Q:是否有違反基本人權保障?為何不聲請釋憲?
A:實體上無違憲疑慮,程序上沒有先例
Q:創制或複決?現行法的民法婚姻就是一男一女
A:立法原則創制。現行法已被大法官宣告違憲,勢必要更改,更改方式是立法裁量權問題。
Q:假設公投通過尚未修法,又過釋字748兩年期限,這段期間應適用專法或民法?
A:依大法官解釋意旨,適用民法結婚
Q:是否有提起行政爭訟的可能性?
A: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才能
Q:利害關係人適格?
A:質詢時間到
lcl
@lcl
說
Fri, Apr 20, 2018 8:40 AM
林淑芬Q:中選會為何能進行合憲性審查?
A: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回應,「這不是司法審查」,中選會是根據公投法第2、10條,明確規定公投主文不能違背憲法。至於合憲推定原則,則是參考瑞士的法律。
尤美女Q:聽證會上同志社群被隔離在外?
A:陳英鈐答覆,聽證程序適用行政程序法,當然有當事人與利害關係人,不過利害關係人在法律上很嚴格,指會因為後續處分權利直接受到侵害者,「我當然知道同志團體認為他們權利有受到直接侵害,但是我們認為沒有啦」
中選會通過反同婚公投 林淑芬怒轟「你是大法官嗎」 | 政治 | 新頭殼 Newtalk
草莓夾心巧克力🌈咩咩楓
@angelvoise
說
Fri, Apr 20, 2018 8:45 AM
你覺得沒有是因為你不是同志啊你當然沒感覺!!!!腳不是踩在你身上你微笑說你覺得不會痛???(爆氣
lcl
@lcl
說
Fri, Apr 20, 2018 8:46 AM
聽證會沒有讓利害關係人參與(比如748的聲請人),可能是個突破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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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制萌萌公投,需要妳/你的力量!
官方公布:目前填單人數已破33000。
~~~~~~~~~
公投法第二條第二項:
全國性公民投票,依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如下: 一、法律之複決。 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此處的依憲法規定係指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於立法院被提出並公告後交付公民複決。
中選會的權限僅限於審查是否符合公投規定事項,而沒有權力進行合憲性審查,臺灣獨立提案還需要公投法修法,是因「未列在公投事項內」而非因不合憲,護家盟以合於規定的方式提案、達到了法定提案人數,故中選會沒有駁回的理由。
反過來說,讓中選會進行憲法審查你放心嗎?
總之還請大家繼續關注下去了。
你這個覺青民主自助餐
我們(?)已經贏了不需要跟風萌萌訴諸公投
中選會確實有進行過合憲性審查,反同性婚姻案合憲,反同性教育推定合憲。
「經委員會審認補正後之提案,已無抵觸釋字748號意旨。上開提案縱使經連署成案,交付公民投票,無論投票結果如何,相同性別之二人仍得行使上開解釋所揭櫫之婚姻自由。」
Q:是否有違反基本人權保障?為何不聲請釋憲?
A:實體上無違憲疑慮,程序上沒有先例
Q:創制或複決?現行法的民法婚姻就是一男一女
A:立法原則創制。現行法已被大法官宣告違憲,勢必要更改,更改方式是立法裁量權問題。
Q:假設公投通過尚未修法,又過釋字748兩年期限,這段期間應適用專法或民法?
A:依大法官解釋意旨,適用民法結婚
Q:是否有提起行政爭訟的可能性?
A: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才能
Q:利害關係人適格?
A:質詢時間到
A: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回應,「這不是司法審查」,中選會是根據公投法第2、10條,明確規定公投主文不能違背憲法。至於合憲推定原則,則是參考瑞士的法律。
尤美女Q:聽證會上同志社群被隔離在外?
A:陳英鈐答覆,聽證程序適用行政程序法,當然有當事人與利害關係人,不過利害關係人在法律上很嚴格,指會因為後續處分權利直接受到侵害者,「我當然知道同志團體認為他們權利有受到直接侵害,但是我們認為沒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