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巴奇巴恩斯的望∥ゴミ丼 가!
@NcitizenQ
Thu, Nov 23, 2017 3:41 PM
155
210
#勞基法
[爆卦] 林淑芬到底在氣什麼的秘密? - Gossiping板 - Disp BBS
民進黨把法律位階從勞動基準法直接降到勞資協議,等於從「第二階」降到「第七階」,直接降五階,等於是以小吃大,
以雇主凌駕勞基法
。
也就是勞資協議就是由雇主主導
。
因為法律可以強制雇主,但
到了勞資協議就是雇主自己決定就好
,等於
把勞工的工時交給雇主來全面決定
。
=
覺得民進黨除了鐵票之外,真的可能不用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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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itizenQ
Thu, Nov 23, 2017 3:43 PM
啊當然也可以說他們很早就沒有得玩了XD
🧃CHAi
@ohole
Thu, Nov 23, 2017 3:45 PM
我覺得台灣應該朝向鼓勵勞資協商的方向,而不是先站在雇主一定反對的立場上去拒絕協商,這樣才是勞工立場成長的方法欸。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f787f
Thu, Nov 23, 2017 3:46 PM
其實這篇文章我一直看不懂~~勞基法除非整章刪掉,否則到底降階是怎麼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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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itizenQ
Thu, Nov 23, 2017 3:49 PM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 就是讓「勞資協議」變成關鍵影響條件,基準法很多都不基準啦XD
🧃CHAi
@ohole
Thu, Nov 23, 2017 3:50 PM
但勞資協商應該本來就是勞資之間應該走的解套方法吧?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f787f
Thu, Nov 23, 2017 3:52 PM
勞資協議鬆綁例休 勞:何需勞基法?
好像是在說這個??
但勞資協議一樣不能違反勞基法的規定啊? (e.g.修法後禁止工時超過11小,勞資協議後就算勞工同意也一樣;而某些主管機關認定高風險的工作可由主管機關禁止工時超過八小時,勞工同意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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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itizenQ
Thu, Nov 23, 2017 3:53 PM
🧃CHAi
: 老實說,如果現今的台灣勞方背後已經有一個非常強硬而且明確的協商教戰,我真的完全贊成應該要先鼓勵勞資協商,因為唯有這個才可能真正去改變勞動環境,可是我不覺得我們有……而且就算想要反抗,如果只有零星的人這樣想,老闆還有「開除人」這個選項可以走;我覺得如果現在就要讓「勞資協議成為台灣勞基法的根本」,真的太快了……><
🧃CHAi
@ohole
Thu, Nov 23, 2017 3:54 PM
我也沒看懂ptt那篇的意思XDDD 搞不懂是怎麼降階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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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itizenQ
Thu, Nov 23, 2017 4:11 PM
🧃CHAi
: 我的理解是,基準法就已經是最低標了,怎麼會以「達成勞資協議後」就可以將休11小時下修為8小時的權力?勞基法是法,它要保障最低權益,但勞資協議位階很低,卻可以去動法律保障,這樣不是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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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itizenQ
Thu, Nov 23, 2017 4:12 PM
Thu, Nov 23, 2017 4:12 PM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 既然法律規定禁止工作超過11小時,那為何法律規定一定要給員工「多少時間的休息」,卻可以下修呢?
🧃CHAi
@ohole
Thu, Nov 23, 2017 4:13 PM
TYPE-Eight 有提到,以及原文少講到一件事,從11小時恢復8小時的休息時間的話,不是勞資協商就可以通過,還得經過主管機關同意才可以通過。
🧃CHAi
@ohole
Thu, Nov 23, 2017 4:13 PM
我覺得現在問題很大一點出在,大家不信任資方以及政府,所以即使要經過勞資協商和主管機關同意,還是覺得很沒安全感。
羊///3///羊
@windkaze
Thu, Nov 23, 2017 4:22 PM
🧃CHAi
: 因為在這方面他們真的沒有誠信可言
(●-●)阿殘🌈
@kageo
說
Thu, Nov 23, 2017 4:23 PM
因為問題是有哪幾個人真正開過「勞資會議」?如果你有聽公聽會裡面有個工會幹部講到一個例子:他的公司在十年前開過勞資會議,只有兩個資方兩個勞方代表出席,當次會議所決定的規定一直用到現在,然候他想重開會議提高勞動條件,結果因為「這個我們之前已經開過會決定了所以不能再開」,所以否決
(●-●)阿殘🌈
@kageo
說
Thu, Nov 23, 2017 4:26 PM
那個勞資會議就只開過十年前那次,然後當初的勞工代表早已離職。
好笑的是,勞資會議「法」裡並沒有對資方的處罰,所以就算資方擺爛不開會、勞方代表和資方達成的協議不合理,資方也不會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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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itizenQ
Thu, Nov 23, 2017 4:27 PM
Thu, Nov 23, 2017 4:27 PM
🧃CHAi
: 第一是我覺得沒有「勞資協議+主管機關同意」就構成「基礎保障下修」的這種事情,如果要協議,也應該是優於勞基法啊,怎麼會可以再下修?
這樣基準法的「基準」何在呢?
其次,我雖然覺得資方代表講那種幹話很不值得信任,但我也知道世界上確實有好老闆,所以認為核心的問題還是勞方真的沒有學會應有的自保方式,這個才是我覺得最沒有安全感的><
連勞檢說到現在,27萬人的科技園區也還是只有22個勞檢員,如果民進黨真的希望用「勞資協議」來壯大勞工以及健康勞動環境,那它不給勞工武器,我覺得真的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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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itizenQ
Thu, Nov 23, 2017 4:29 PM
此外我們現行的法律對資方的法則不夠多,我覺得可能也是造成「安全感」不夠的原因,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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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itizenQ
Thu, Nov 23, 2017 4:38 PM
講到工會也是一個……
華航空服員事件時,也才看過,現在台灣很多「職業工會」裡面都是資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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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itizenQ
Thu, Nov 23, 2017 4:40 PM
其實我實在不會嫌現在的民進黨太資方太右派XD,因為這也不只是民進黨的問題,真的是台灣的發展,一直都是以資方為重的……XD
🧃CHAi
@ohole
Thu, Nov 23, 2017 4:41 PM
我的概念也是工會是勞資協商的體現,所以才會覺得應該大力鼓勵去做勞資協商,這樣工會也會基礎,不過可能還卡在如果要組成工會,得要有出頭鳥。我沒特別去研究台灣工會衰弱的原因,讓我研究研究!
阿星♥⍤⃝
@as3985
Thu, Nov 23, 2017 4:42 PM
Thu, Nov 23, 2017 5:29 PM
工會的戰鬥力:為什麼南韓戰力高而台灣多是小綿羊?
(●-●)阿殘🌈
@kageo
說
Thu, Nov 23, 2017 4:42 PM
這就是勞資協議!不配合轉班就資遣 「3小時剷除工會」 | 蘋果日報
原因
(●-●)阿殘🌈
@kageo
說
Thu, Nov 23, 2017 4:44 PM
[艾勒里製造波波獸ing] 關於勞資協商。 轉 黃宋儒 在林靜儀立委下方的留言。 - -
原因
🧃CHAi
@ohole
Thu, Nov 23, 2017 4:45 PM
我不太明白為什麼大家對勞資協商這麼反對,我反而覺得應該鼓勵協商才對。
(●-●)阿殘🌈
@kageo
說
Thu, Nov 23, 2017 4:48 PM
原因
有關「以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之機制,現行勞基法,在加班、女性夜間工作等部份都已要求施行,但是現行事業單位舉辦之勞資會議,多數形式大於實質,多數勞方代表無否決的權力;再者,勞動基準法對於未舉辦勞資會議之事業單位,並無訂定罰則,地方主管機關無法有效監督管理。
(●-●)阿殘🌈
@kageo
說
Thu, Nov 23, 2017 4:56 PM
這樣一連串下來你可以看到:1.目前工會法保障資方比勞方多 2.所謂「勞資會議」不僅位階低也無法源,意思是你們勞資雙方是在沒有法律保障的情況下做出對話協議 3.連工會成員都能被解雇了,連勞資會議也開不成、沒有資源沒有工會做後盾的勞工他能拿什麼跟資方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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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itizenQ
Thu, Nov 23, 2017 4:57 PM
🧃CHAi
: 我不反對協商,真的。
但我光看16年的華航罷工(華航甚至是半官營企業),最後還是被跳票,就覺得,把勞資協議帶入基準法中,到底是希望怎樣呢XD?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2016年中華航空空服員罷工事件
這個案子,有真正勞工組成的工會,有政府介入仲裁,但結果華航還是可以跳票。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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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itizenQ
Thu, Nov 23, 2017 5:00 PM
🧃CHAi
: 不過我想問阿釵,你覺得現階段台灣真的可以進入「勞資協議休息時長」的勞動環境嗎?(有點好奇)
(●-●)阿殘🌈
@kageo
說
Thu, Nov 23, 2017 5:00 PM
光後續打官司大概都是2~3年起跳還不一定贏
【優質男山姥切齋藤❤雲豆】伊雪
@hibariameya
Thu, Nov 23, 2017 5:01 PM
台鐵官辦的,也是被祭出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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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itizenQ
Thu, Nov 23, 2017 5:02 PM
【優質男山姥切齋藤❤雲豆】伊雪
: 所以台鐵也有參加本次抗議XD
🧃CHAi
@ohole
Thu, Nov 23, 2017 5:02 PM
還不行,但必須開始,現在強制協商我覺得是一個開端,如果完全否定了協商的可能性,我覺得未來更可能是勞工失去發聲的機會,接著期待法律和政府去幫自己爭權,這太消極了。
(●-●)阿殘🌈
@kageo
說
Thu, Nov 23, 2017 5:03 PM
《共犯們》OUT!9年奮戰...南韓MBC罷工勝利
既然有人提到南韓工會也來個延伸閱讀XD
即使結合了兩家公營電視台工會也還是需要罷工到九年才能達成任務
🧃CHAi
@ohole
Thu, Nov 23, 2017 5:03 PM
協商後還是要經過主管機關同意,而且十一小時不是還沒實施嗎?最慘是維持現狀吧?
(●-●)阿殘🌈
@kageo
說
Thu, Nov 23, 2017 5:05 PM
「林靜儀委員在公視有話好說上說,排班間隔8小時的修法主要是給運輸業用的,Ptt上開始有人說怎麼會是這樣。
但這不就是我一開始上電視就講的事情,當時很多人都不信,以為上班間隔休息最短8小時是製造業要的,然後還護航說不這樣排班沒有彈性,對不關機的廠房會有排班困難,會影響經濟。」
注意,不管是八小時還是11小時,實施對象是
運輸業
喔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f787f
Thu, Nov 23, 2017 5:06 PM
(●-●)阿殘🌈
: 當輪班星人不存在嗎XD
(●-●)阿殘🌈
@kageo
說
Thu, Nov 23, 2017 5:07 PM
路上跑的大巴、公車司機、物流司機開的大車的運輸業喔
🧃CHAi
@ohole
Thu, Nov 23, 2017 5:08 PM
我認為率先就認定資方會壓榨勞方,勞資協商註定是資方勝利不太恰當,假設我們把目光聚焦在惡質(卻會守勞基法)的老闆,勞工能有機會開始和老闆去做協商,一開始可能不如預期,勞工還是被迫減短休息時間,但時間長了,經過多次協商,我還是期待會往更好的方向發展,而非一開始就打死協商的可能性。
(●-●)阿殘🌈
@kageo
說
Thu, Nov 23, 2017 5:08 PM
輪班星人可以你有沒有問過司機可不可以?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f787f
Thu, Nov 23, 2017 5:09 PM
(●-●)阿殘🌈
: 飛機駕駛員司機表示:為什麼我們要守大巴司機專用的勞基法?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f787f
Thu, Nov 23, 2017 5:10 PM
現在問題就是一法通用,某些行業需要的另外行業不需要甚至會形成阻礙,需要的行業表示:你們通通都是協助資方壓榨的兇手!!
好了我離提了
(●-●)阿殘🌈
@kageo
說
Thu, Nov 23, 2017 5:11 PM
機師疲勞駕駛可是飛安問題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40725/1338608
🧃CHAi
@ohole
Thu, Nov 23, 2017 5:12 PM
這好像又回到協商的問題XD 如果沒彈性,沒人力就是要漲價;要有彈性,就得修法+協商XD
同溫層中毒者
@echo_chamber
Thu, Nov 23, 2017 5:19 PM
Thu, Nov 23, 2017 5:20 PM
現在的問題是拿著一法通用這個雞毛要把所有的限制放寬到最寬管它最後的後果是怎樣
如果人/行業需要比較高的條件,啊你不會自己去爭取喔。
上面講的就連工會法保障資方比勞方多是看不進去喔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f787f
Thu, Nov 23, 2017 5:21 PM
現在就 ...滑坡滑向兩邊都不好XD
完全不限制和完全限制都一樣爛,那麼有沒有中間選項呢?
民眾表示:不管!所以的中間選項都是被資方控制!!我們就是要極端
(●-●)阿殘🌈
@kageo
說
Thu, Nov 23, 2017 5:23 PM
你們可以再無視大家要求的是先把勞基法的體制先修健全,然後拿公共安全問題繼續講幹話沒關係,這是別人的噗所以我話到此為止大家自己看看滑坡的是誰
同溫層中毒者
@echo_chamber
Thu, Nov 23, 2017 5:24 PM
輪班製造業喔
(消音) 說實話我這兩天才開始看有的沒的,真是夠了喔...
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項規定得採行8週彈性工時制度的行業有哪些?
愛巴奇巴恩斯的望∥ゴミ丼 가!
@NcitizenQ
Thu, Nov 23, 2017 5:26 PM
🧃CHAi
: 這樣我懂我跟妳的想法落差了XD
因為以現況論,並不是沒有勞方罷工要求與資方協商,但目前都沒有什麼好結果。再這部分上,我確實悲觀很多XD
愛巴奇巴恩斯的望∥ゴミ丼 가!
@NcitizenQ
Thu, Nov 23, 2017 5:30 PM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 你說的這些讓我覺得可以回到林淑芬說的話,原本可能勞基法要再調整,它應該針對特定的行業、需要彈性工時的行業調整,但萬萬想不到,民進黨行政院卻提出一個「為了那些要調整的人,卻調整所有人」的勞基法,這樣的問題就又從小變大,找麻煩的到底是誰?
然後我不喜歡我的噗在討論時,留言開嘲諷。我不喜歡明明大家盡量交流的時候,卻可能被嘲諷惹火,以上。
【優質男山姥切齋藤❤雲豆】伊雪
@hibariameya
Thu, Nov 23, 2017 5:39 PM
不管是華航還是台鐵,參與抗爭的雇員事後都遭非明面上的秋後算帳
若有法規禁止事發後一定期間內非違法事由不得對參與的職員進行解僱、減薪等行為,不知道能不能改善這種勞方不利的處境?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f787f
Thu, Nov 23, 2017 6:01 PM
抱歉...
𝒯𝓎𝓅𝑒-𝓔𝓲𝓰𝓱𝓽
@f787f
Thu, Nov 23, 2017 6:09 PM
同溫層中毒者
:
(●-●)阿殘🌈
: 抱歉
candycan
@candycan817
Fri, Nov 24, 2017 12:07 AM
Re: [FB] 林淑芬:勞工的過勞健康...(質詢逐字稿) - Gossiping板 - Disp B...
路過貼一下,11/15的質詢內容,提到很多層面,值得一看
Minip
@YIHAMYMB
說
Fri, Nov 24, 2017 12:50 AM
前提是要有一個正常運作的工會,這樣在罷工的時候才能談條件。
小蜘蛛腦殘粉,最近避世中
@n8093714
Fri, Nov 24, 2017 1:49 AM
不知道收了人多少錢
milkmother
@milkmother
Fri, Nov 24, 2017 2:30 AM
🧃CHAi
: 這就跟中國的計劃生育+重男輕女→大量淘汰女嬰的狀況一樣,勞工沒權沒錢,甚至沒組織,起跑點已經不平等了。
墨冰
@inckice
Fri, Nov 24, 2017 2:58 AM
勞資協商是理想的狀況,如果能透過協商達成共識我覺得會很有效的改善我們的職場環境。
於是在這個前提下,我們就會看到所謂權力不對等的問題: 當本國勞工只有3%有所屬公會撐腰、而這3%目前沒有幾個有之前大家看韓國的公會那樣,有自己的預備金支撐抗爭被解僱的勞工/支撐抗爭罷工期間的支出、足夠多的人支撐抗爭者的心理狀態、足夠的社會意識支持勞工為了自己的權益站出來。
墨冰
@inckice
Fri, Nov 24, 2017 3:02 AM
在這個台灣勞工與資方的權力懸殊的情況,如同老師與學生(後面還沒有家長跟法的撐腰)的那種懸殊,請問面對無足輕重的勞工,我資方為何要認真看待你的訴求? 美光工會就是很好的例子,準備勞資協商的前夕,資方把工會理事長fire了,就沒有法規定上足夠層級的代表
墨冰
@inckice
Fri, Nov 24, 2017 3:04 AM
如果協商就能解決的問題當然用協商妥善解決即可,但當協商的情況只是一齣依法行政的戲,還要把這個戲捧高忽略其中最根本的權力不對等嗎?
墨冰
@inckice
Fri, Nov 24, 2017 3:07 AM
為什麼所有人在講這個問題都在害怕當「出頭鳥」,不就是那個「不能反抗資方」的恐懼已經根深蒂固、已經內化成本能了嗎?
墨冰
@inckice
Fri, Nov 24, 2017 3:21 AM
因此,我支持在台灣的工會與勞檢沒有實質達到他應有的效力的時候,不要那麼快的用「現有的協商」解決所有問題
✺艾勒里✺三年不晚
@ElleryKid
Fri, Nov 24, 2017 3:46 AM
Daisy
@Neytiri
Fri, Nov 24, 2017 4:02 AM
有些支持者真的要把自己的濾鏡先拔掉才能看出問題
愛巴奇巴恩斯的望∥ゴミ丼 가!
@NcitizenQ
Fri, Nov 24, 2017 4:23 AM
#關於過勞死
【圖表】台灣沒有過勞死?四張圖看過去五年台灣過勞死狀況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歷年變化趨勢顯示,前三名的年齡層(45-59),發生較多人數的時間,是在2015年以前,到了近兩年的人數則是都減少。反而是較年輕的25~29歲年齡層,過去五年僅有一個案例,但在今年(2017)前半年,卻已經有三個案例。
愛巴奇巴恩斯的望∥ゴミ丼 가!
@NcitizenQ
Fri, Nov 24, 2017 4:56 AM
[♥ RYΛПSΤΞЯ ♥] 【苦勞】 - 回家路上,突然沒來由地感到一陣委屈 很多畫面閃過了...
可以從中見到一點澳洲的狀況
墨冰
@inckice
Fri, Nov 24, 2017 6:19 AM
過勞死目前採用的數據是受認定後申請補助的數據,這個數據的下降除了一方面成為過勞認定的數量下降外,也可以看到:
1、認定的標準是否同一? 在2015年就發生心血管疾病發作後就醫最後不被採用的案例,原因是因併發症死亡而非(直接的)心血管疾病。
2、我國勞工投保數量下降,或者發生過勞死亡的案例根本不在可以請領給付的範圍內
墨冰
@inckice
Fri, Nov 24, 2017 6:20 AM
跟你上面貼的討論有幾分相關,推薦醫勞盟相關的資料可以閱讀
墨冰
@inckice
Fri, Nov 24, 2017 6:22 AM
除了過勞,目前還沒有談論到勞保外職災的責任歸屬,而這種狀況即使釐清了雇主未盡應盡義務外,職災勞工本身目前也無法請領原應受保的補助。
(●-●)阿殘🌈
@kageo
Fri, Nov 24, 2017 7:18 AM
啊,不行了,看到有人拿日本過勞死來嘴人是平時過太爽突然被操一下就死我實在忍不了
(●-●)阿殘🌈
@kageo
Fri, Nov 24, 2017 7:20 AM
過勞認定困難不用日本,台灣也是這樣,不過台灣還有一個問題是:過勞死的員工家屬還要先能證明自己家人上班時數
墨冰
@inckice
Fri, Nov 24, 2017 7:24 AM
因為你跟資方掉資料是絕對沒門的
(●-●)阿殘🌈
@kageo
說
Fri, Nov 24, 2017 7:25 AM
【全聯員工之死】 資方提供班表不實 重啟過勞職災認定 - 報導者 The Reporter
(●-●)阿殘🌈
@kageo
說
Fri, Nov 24, 2017 7:25 AM
「朱金龍陳述,剛接到羅玉芬案時,因為看起來勞工工時狀況「滿有規律」,就全聯所提供出勤紀錄表看來,羅玉芬近6個月只有3.5小時加班紀錄。職安中心將此資料送到台北的勞動部職安署職災保護組做認定時,行政人員一看才加班3.5小時,「明顯未達標準」,就不再送到職業醫學專科再做認定。隨即,在6月16日,勞動部認定,羅女未符合過勞要件。」
知道為什麼過勞這麼難認定了嗎?因為除了資料都是資方提供之外還要符合條件才能真正的過勞死
(●-●)阿殘🌈
@kageo
說
Fri, Nov 24, 2017 7:25 AM
這個案子還是公司有知名度有上新聞、家屬有請律師的狀況下才有機會在過了三個多月重新認定,然後一直到現在還沒完全取得共識。要證明是否過勞家屬還要先證明公司打卡不實才行,誰紀錄家人每天出門上班時間的告訴我一下
(●-●)阿殘🌈
@kageo
說
Fri, Nov 24, 2017 7:28 AM
然後把關的勞檢在裡面提供了講幹話跟擺官威與表演愛做不做之外就沒了,當然不是所有勞檢員都這樣,勞檢員自己也是人力嚴重不足。
(●-●)阿殘🌈
@kageo
說
Fri, Nov 24, 2017 7:30 AM
新北市府頻傳過勞死 基層嘆:月工時超過200小時--上報
「處長以因公殉職報銓敘部,盼爭取更多撫恤金。不過銓敘部與考試院最後駁回,理由是該科長送醫昏迷2天後才死亡,致死原因是發燒引發的敗血症,與過勞認定中的心肌梗塞無關,敗血症與生前職務並無因果關係。」
(●-●)阿殘🌈
@kageo
說
Fri, Nov 24, 2017 7:34 AM
再來說回來前面拿來做例子的日本,日本社會高壓我想大家都有耳聞
「死亡是幸福的」_日本過勞文化太超過(12/29更新) | 地球圖輯隊 帶你看透全世界
(●-●)阿殘🌈
@kageo
說
Fri, Nov 24, 2017 7:38 AM
「根據官方記錄,去年有 96起勞工因為過勞導致中風、心臟疾病,向政府申請賠償的案例,但由於賠償標準極為嚴苛,因此白皮書認為,實際過勞死的勞工數量可能遭到嚴重低估。警政統計數據也指出,2015年有 2,159人因為工作相關因素自殺。」
2159人沒有機會被判定違過勞死就先自殺,所謂「人身事故」
愛巴奇巴恩斯的望∥ゴミ丼 가!
@NcitizenQ
Fri, Nov 24, 2017 7:38 AM
seeyeu
: 我也覺得,不能說「瞬時工作加重」就等同可以反推論「平時工作很鬆」,例行性公事也許確實做了之後會上手,但終究是公事,直接反推論說,過勞是因為「平時沒有大量勞動機會」而造成的,這推論很有問題耶
愛巴奇巴恩斯的望∥ゴミ丼 가!
@NcitizenQ
Fri, Nov 24, 2017 7:40 AM
台大職衛所陳保中、陳秉暉:過勞與否?請用科學對話 | 蘋果日報
「
從勞工總工時來看,台灣勞工過勞的狀況應該比韓國更為嚴重,但2015年同樣每100萬個投保勞工,台灣只有8人次過勞,而韓國卻有35人次過勞,顯示若計入未通報的「過勞黑數」,實際過勞的個案可能是4倍以上,如果據此推估,台灣實際上可能是每天即有1名勞工過勞的慘況。
」
轉墨冰,如果從工時看,台灣的工時就是比較長,我們到底是怎樣的天生神力可以說自己「
不過勞
」?XD
拉拉魯娜@異世界轉生失敗
@LunaArc
Fri, Nov 24, 2017 7:42 AM
拜託連法律定太嚴根本無法執行腦補成要人不遵守法律的不要在臉被打爆後繼續到別的噗禍害別人好嗎
(●-●)阿殘🌈
@kageo
說
Fri, Nov 24, 2017 7:43 AM
日本年輕女職員工作壓力過大自殺雖不成立法理定義中的過勞死,不過會被認定是「因過勞」而死,然候社長還會道歉下台;反觀台灣你只會看到家屬還要先能證明自己家人工作時數過長才能進行下一步
(●-●)阿殘🌈
@kageo
說
Fri, Nov 24, 2017 7:45 AM
Yelin Pan 運輸業得到的後門太多了,我父親是公車司機,當年他需要換班的時候,晚班到家的時間是12點,要出門上早班的時間是五六點,連八小時都沒有。為什麼可以?因為政府准許。而且這個情況是普遍業界情況,到現在還是。
這樣的工作型態,我爸在幾年之間就有了高血壓,第一次發作的那天,他一邊開車一邊頭暈,後來勉強到總站,還是站務人員說他臉色很紅不對勁,他才延後出車的時間去對面診所看醫生,血壓200多,從此開始吃高血壓藥至今。
(●-●)阿殘🌈
@kageo
說
Fri, Nov 24, 2017 7:45 AM
Fri, Nov 24, 2017 7:45 AM
在我父親公車駕駛生涯中,在橋上發生過有行人穿越的死亡車禍。另外我二叔也是公車駕駛(他們兩個待的公司不同,剛好也是兄弟公司),也是在開公車後開始必須吃高血壓藥,幾年前也發生過一次死亡車禍。這兩則車禍都不是駕駛肇事,但駕駛會被停派,也要賠償;在我二叔的事件中,公司得到的保險理賠金,比必須付出的賠償金還多,但駕駛依然要照價賠償。付不出來?直接從薪水扣。誰得到最多實質金錢?不是死者家屬。
誰來告訴我,資方到底多弱勢?」
王奕凱FB中留言
(●-●)阿殘🌈
@kageo
說
Fri, Nov 24, 2017 7:54 AM
每12天1人過勞死!狂老闆:因為他自己有病!(有話好說)
墨冰
@inckice
Fri, Nov 24, 2017 7:55 AM
PS 過勞的定義部分
法本身就很有問題
這是真的,我還滿支持如果要修過勞定義這點可以好好修一修
墨冰
@inckice
Fri, Nov 24, 2017 7:56 AM
這樣說不定可以讓黑數曝光
(●-●)阿殘🌈
@kageo
說
Fri, Nov 24, 2017 8:01 AM
上面有話好說連結在談過勞死,約16分開始是醫師談過勞可以聽一下
愛巴奇巴恩斯的望∥ゴミ丼 가!
@NcitizenQ
Fri, Nov 24, 2017 9:28 AM
Fri, Nov 24, 2017 9:28 AM
[爆卦]11/22勞基法修法公聽會陳正亮秘書長第一次發言逐字稿
陳正亮桑,很有條理地分析現況
愛巴奇巴恩斯的望∥ゴミ丼 가!
@NcitizenQ
Mon, Nov 27, 2017 8:17 AM
[新聞] 她舉報欠薪 台南老闆氣到發抖:會處理妳
這種消息真的太多了……
愛巴奇巴恩斯的望∥ゴミ丼 가!
@NcitizenQ
Mon, Nov 27, 2017 9:10 AM
【沃草議題實驗室】重返一例一休修法現場,四點檢視立委各版本立場對照表 - The News Lens 關...
表格需要安靜細看…
愛巴奇巴恩斯的望∥ゴミ丼 가!
@NcitizenQ
Thu, Nov 30, 2017 6:22 AM
勞資協商前遭解雇 美光工會理事長絕食40小時
載入新的回覆
民進黨把法律位階從勞動基準法直接降到勞資協議,等於從「第二階」降到「第七階」,直接降五階,等於是以小吃大,以雇主凌駕勞基法。
也就是勞資協議就是由雇主主導。
因為法律可以強制雇主,但到了勞資協議就是雇主自己決定就好,等於把勞工的工時交給雇主來全面決定。
=
覺得民進黨除了鐵票之外,真的可能不用玩了^^
啊當然也可以說他們很早就沒有得玩了XD但勞資協議一樣不能違反勞基法的規定啊? (e.g.修法後禁止工時超過11小,勞資協議後就算勞工同意也一樣;而某些主管機關認定高風險的工作可由主管機關禁止工時超過八小時,勞工同意也一樣)
好笑的是,勞資會議「法」裡並沒有對資方的處罰,所以就算資方擺爛不開會、勞方代表和資方達成的協議不合理,資方也不會受罰
這樣基準法的「基準」何在呢?
其次,我雖然覺得資方代表講那種幹話很不值得信任,但我也知道世界上確實有好老闆,所以認為核心的問題還是勞方真的沒有學會應有的自保方式,這個才是我覺得最沒有安全感的><
連勞檢說到現在,27萬人的科技園區也還是只有22個勞檢員,如果民進黨真的希望用「勞資協議」來壯大勞工以及健康勞動環境,那它不給勞工武器,我覺得真的太快。
華航空服員事件時,也才看過,現在台灣很多「職業工會」裡面都是資方的人……
有關「以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之機制,現行勞基法,在加班、女性夜間工作等部份都已要求施行,但是現行事業單位舉辦之勞資會議,多數形式大於實質,多數勞方代表無否決的權力;再者,勞動基準法對於未舉辦勞資會議之事業單位,並無訂定罰則,地方主管機關無法有效監督管理。
但我光看16年的華航罷工(華航甚至是半官營企業),最後還是被跳票,就覺得,把勞資協議帶入基準法中,到底是希望怎樣呢XD?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2016年中華航空空服員罷工事件
這個案子,有真正勞工組成的工會,有政府介入仲裁,但結果華航還是可以跳票。XD
既然有人提到南韓工會也來個延伸閱讀XD
即使結合了兩家公營電視台工會也還是需要罷工到九年才能達成任務
但這不就是我一開始上電視就講的事情,當時很多人都不信,以為上班間隔休息最短8小時是製造業要的,然後還護航說不這樣排班沒有彈性,對不關機的廠房會有排班困難,會影響經濟。」
注意,不管是八小時還是11小時,實施對象是運輸業喔
好了我離提了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40725/1338608
如果人/行業需要比較高的條件,啊你不會自己去爭取喔。
上面講的就連工會法保障資方比勞方多是看不進去喔
完全不限制和完全限制都一樣爛,那麼有沒有中間選項呢?
民眾表示:不管!所以的中間選項都是被資方控制!!我們就是要極端
(消音) 說實話我這兩天才開始看有的沒的,真是夠了喔...
因為以現況論,並不是沒有勞方罷工要求與資方協商,但目前都沒有什麼好結果。再這部分上,我確實悲觀很多XD
然後我不喜歡我的噗在討論時,留言開嘲諷。我不喜歡明明大家盡量交流的時候,卻可能被嘲諷惹火,以上。
若有法規禁止事發後一定期間內非違法事由不得對參與的職員進行解僱、減薪等行為,不知道能不能改善這種勞方不利的處境?
於是在這個前提下,我們就會看到所謂權力不對等的問題: 當本國勞工只有3%有所屬公會撐腰、而這3%目前沒有幾個有之前大家看韓國的公會那樣,有自己的預備金支撐抗爭被解僱的勞工/支撐抗爭罷工期間的支出、足夠多的人支撐抗爭者的心理狀態、足夠的社會意識支持勞工為了自己的權益站出來。
1、認定的標準是否同一? 在2015年就發生心血管疾病發作後就醫最後不被採用的案例,原因是因併發症死亡而非(直接的)心血管疾病。
2、我國勞工投保數量下降,或者發生過勞死亡的案例根本不在可以請領給付的範圍內
知道為什麼過勞這麼難認定了嗎?因為除了資料都是資方提供之外還要符合條件才能真正的過勞死
2159人沒有機會被判定違過勞死就先自殺,所謂「人身事故」
轉墨冰,如果從工時看,台灣的工時就是比較長,我們到底是怎樣的天生神力可以說自己「不過勞」?XD
這樣的工作型態,我爸在幾年之間就有了高血壓,第一次發作的那天,他一邊開車一邊頭暈,後來勉強到總站,還是站務人員說他臉色很紅不對勁,他才延後出車的時間去對面診所看醫生,血壓200多,從此開始吃高血壓藥至今。
誰來告訴我,資方到底多弱勢?」
王奕凱FB中留言
陳正亮桑,很有條理地分析現況
這種消息真的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