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找樂趣
立院三讀 宰食貓狗最高罰25萬
立院三讀 宰食貓狗最高罰25萬 - 焦點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立委宣稱這次修法率先亞洲各國,但網友質疑:「吃狗肉比違反勞基法還嚴重呢」、「吃牛吃豬不用罰嗎?」
https://imgs.plurk.com/QuW/XsO/B2jzAnyv5BEXxmMDHErWN0x3XV9_lg.jpeg
沒想到有人邊騎車遛狗?= = 這不只有動保問題,還包括交通安全好嗎?!萬一狗狗突然因為怎樣暴衝,對騎士以及道路上的其他人來說很危險。

至於吃狗肉吃貓肉:
https://imgur.com/fmuAiju.jpg

重點應該是人道宰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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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狗肉比違反勞基法還嚴重,原來台灣勞工比畜生還不如,看來已經超越社畜了。
#愛動物一直都有雙重標準 #動物保護權益 #車牽繩遛狗 #不合時代的法律與罰金金額 #修法
Astray_R
我只想說一堆老法都罰太輕了
都沒照時代修改
Astray_R
Astray_R
以下開放老闆崩潰
浣熊🦝🦝攜手護台灣
我倒是跟你的想法不一樣,動保已經修法,那勞基法也能啊!
何必在那裡跟荒唐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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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勞基法有很多工商團體反對,然後現在的政府實在缺乏魄力,超容易就被妥協,之前那個原本要還給勞工的七天假被砍掉以及民法修法之同性婚姻差點就要因為許多宗教團體KY而被變成專法都是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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