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elecocktail
[討論] 插畫界的人2被圈內撻伐了,那音樂界呢?
 
很難得地po了長文
 
因為大多數的作曲家
對於自身環境的陋習都視而不見
(或許有些身不由己的成分吧)
所以希望能夠透過輿論的力量 來做出一些改變......
 
還拜託大家幫忙多分享了<(_ _)>
大野狼@日中翻譯😴
鐵定分享的, Waiting大終於肯發長文講這事了 QQ
WT@elecocktail
大野狼@日中翻譯😴 : 因為看到人二事件 真的讓我對音樂圈覺得很心寒orz
空中連結車☆Airlink
結果好多推文第一個反應的是永邦XDD
まる。
現在不知道還有多少人記得原創風行
Pyrogen
我以為是說永邦
白靈子✿FF六日N41.42
大人的世界好複雜
對的事不能聲張 錯的事不能撻伐
Raven
反射性地想到鳥之詩
大顆◆黑方糖
還有輕音
一二三四蹲
我還是因為永邦事件入坑AIR的...XD
黑林檎派@完璧で究極のゲッサー
差點推永邦 XD
雷歐力
永邦www
Pyrogen
高捷也有關聯啊
白靈子✿FF六日N41.42
上面亂入的誰啊
連結慎點喔
大野狼@日中翻譯😴
看ptt的推文有人提到說累犯的部份強調大一點或許比較有效果, 可以考慮看看小改內文
天羽亞拉希✿FF44六日N41
看完。
看到還有人想護航,我只想說~
 
這個文章寫的,還只是表面的VK,看完文章讓我想起,它私下有多麼黑心。
星野楓
台灣不只永邦啊.....還有啥鬼龍卷風的抄GA的單曲說是自己準備兩年的作品
孟羅克
vk第一次出cd我還特地買特典... 看到這篇文他讓我感到失望
*葬雪* 人生流浪進行式
今天剛好想找這首VK抄襲的曲子,怎麼找都找不到(原本想跟朋友說這件事) 現在才看到這篇文章... 在當時這事爆出來之前我真的挺喜歡他的作品,之後直接黑掉。
Fe_
hi waiting, 我有回文,你如果覺得這樣講沒什麼好聊,或認為我價值觀錯誤,可以回文鞭我沒問題 ˊ_ˋ
白靈子✿FF六日N41.42
當初玩DEEMO的時候也喜歡過VK的曲子 結果...
萊特@ギリギリMIND~~
音樂界還是別想太多,台灣人版權智障太多,尤其華語主流音樂聽眾圈
阿鬼
VK克喔....之前略有耳聞
第一次看到這麼詳細的包
MGdesigner
唉,認識過裡面某個人,我曾帶過一個氣氛很好的音樂創作版,跟朋友從草創辛苦帶領到變成某創作系網站上最生氣蓬勃發展卓越的幾個創作版之一 ,看他很有才氣引他進來,結果沒想到後來我這個版主被他鬥走,然後之後看到版務一路走下坡,又聽到他又鬥了另一位版主……想了就很氣
巴拉٩(ˊᗜˋ*)و
連這都可以護航我也是嘆為觀止
WT@elecocktail
Fe_ : 感謝你的理性討論!
WT@elecocktail
MGdesigner : 大概知道你是在說誰...
只能說 以他的個性 不意外會做出這樣的事
天羽亞拉希✿FF44六日N41
羽縫零夜
照連結提示點了一些VK做過的曲子
然後開Deemo瀏覽一下
……突然感到一陣噁心
真菌界最亮的星_任
可以偷偷在這裡爆點VK的掛嗎
Yufa@AFK
(路人路過 VK 這件事有印象.....
yangwl
因為永邦抄的是動漫界的歌, 所以我們印象會比較深啊
片翅の蝶 肋骨樂捐贈予嗜好症
怒轉
WT@elecocktail
真菌界最亮的星_任 : 歡迎 我也想知道!
真菌界最亮的星_任
我是以前新竹某國立大學管絃樂團的成員
大約三年前我們團長"很榮幸"請到VK克來我們學校表演
並且由我們團員擔任伴奏
於是幾個月來 我們不只練了自己該學期的成發曲目
也練了他的表演曲目
最後和他本人&經紀人一同練習幾次後我們舞台上見
真菌界最亮的星_任
最後
表演時
我們意外發現
除了我們的伴奏外
他們同時撥放曲目中原有的伴奏
我們只是上去對對嘴的。
真菌界最亮的星_任

附上表演前彩排的照片 雖然似乎也不能證明什麼
鏡‧月影醬子說
??? 那找你們上去幹嘛 做秀喔??
他自己跟伴唱帶演奏就好了啊?
真菌界最亮的星_任
問他啊,我怎麼知道。
真菌界最亮的星_任
完全沒有
連表演前的彩排也沒有
直到上場表演才知道
神の愛を享受せよ◇蒼羽
路過忽然想說VK克一點蒜皮小事,之前我們學校有請他來演講,內容大約是如何讓自己的才能被看見、被挖角好靠創作維生,最後的結論則大約是什麼都要做做看、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我不確定這個不要臉的程度跟他後來爆發的事件有沒有關係,但他在演講中隱約散發的自感良我其實就有點小感冒
演講中他強調因為剛起步都很辛苦,所以要堅持自己的理念做下去,跟現在對比著看我感受有點複雜
巴拉٩(ˊᗜˋ*)و
AwoHane: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他有在好好實踐著
日の出 東方
神魔之塔的遊戲音樂也是被唸抄很大阿
☆川野綾☆
話說在看本土連續劇的時候曾經聽過動畫原聲音樂,像是柯南、劍心的曲目,那個應該有版權的問題吧?
WT@elecocktail
☆川野綾☆ : 台灣早期的著作權觀念真的很薄弱XDrz
不過不能排除他們其實有買使用權的可能性(?
天羽亞拉希✿FF44六日N41
我躺在床上補眠,醒來看一下手機,哇………
阿蟬-地下草民小弟
那時候還有買Deemo的VK包,現在看看真想整個帳號砍掉重練...
阿鬼
真菌界最亮的星_任 : 雖然沒有意義,不過看了我想拍拍阿任(拍拍
WT@elecocktail
Wynn‎在實習(-᷅_-᷄)
很謝謝你把事情說出來

我非常喜歡他的編曲
買了 琴譜和專輯
但是現在非常失望
然後也為錢包感到哀傷
WT@elecocktail
Wynn‎在實習(-᷅_-᷄) : 不用謝謝我 反而是我要謝謝你們
發之前 我就知道我應該會被作曲圈的誤會→討厭吧...
如果沒有人願意認同、擴散這樣的理念
我還真的是賠了夫人又折兵orz
Wynn‎在實習(-᷅_-᷄)
如果你不說 我可能要等到報新聞才會知道吧,不過要到報新聞也很難就是了。
總之 加油!!!我們支持你
也會告訴身邊友人的
WT@elecocktail
Wynn‎在實習(-᷅_-᷄) : 真的很感謝你(們)> <
漾藍☆微波米☆見習騎空士
一秒想到VK克,ㄏㄏ
布雷德
☆川野綾☆ : 正常來說電視台會買下版權,我記得三立以前偶像劇,就有跟日本買下版權過,直接拿日文歌當劇中的插入曲。至於你說的是哪一台我就不知道了。
WT@elecocktail
布雷德 : 我想他說的是早期的民視鄉土劇
林若曇
我最近在寫關於台灣抄襲事件史的文章,翻了一下過去蔡依林的製作團隊抄襲濱崎步,以及王心凌的製作人左克蕙(也曾是蔡依林的經紀人)抄襲蔡依林的舊聞;華納還大言不慚的說只是流行趨勢的巧合,還有臉說濱崎步也回頭抄襲蔡依林......王心凌更可憐,無緣無故背了抄襲的黑鍋,好幾年都接受網民的霸凌與騷擾(EX:惡搞靈車、靈堂),最近還有叮噹的MV抄襲外國知名影片,只能說娛樂圈的抄襲事件真是罄竹難書呀......
☆川野綾☆
布雷德 : 去查了一下網路,2005年有人寫過類似的議題,其中也包含拿遊戲配樂來用楓舞軒轅電子報第五十期
林若曇
遊戲橘子的經典抄襲作品──「跑跑卡丁車」跟「爆爆王」也是被人抓到有抄襲的成分,但還有網民護航說這是讓他們除了任天堂公司的遊戲產品之外,有其他的遊戲選擇;Madhead的神魔之塔跟時空之門也屢次傳出抄襲爭議,但台灣就是有人愛這味,還有人說是龍族拼圖的行銷手法不好、畫風不夠好看、不懂得跟小模合作搞活動......唉,只能說人二在台灣會大紅大紫,還有能力出書真的不意外。
阿蟬-地下草民小弟
為了不要誤導大家,所以我砍回應了,這部分是我資料查詢得不夠,造成大家對冒險與挖礦誤解的部分我要對營運與遊戲原廠說聲抱歉
伊薩若:價值觀錯亂的社會
阿蟬-地下草民小弟 : 跟著砍回應+1,以免誤導大家
Cityzens🏙️明
......天啊我好難過......我很喜歡V.K克,想不到原來他的作曲不是全部出於他自己原創......
浣熊🦝🦝攜手護台灣
我以前覺得他很有才華,自從聽了小圓那首之後......
林若曇
cain4420: Re: [討論] 插畫界的人2被圈內撻伐了,那音樂界呢?
如果看完之後,你還是覺得VK人很好,我無話可說,但是他的成名已經把許多音樂人的努力狠狠地踩在腳底下了。
芯闇~*
想當初買DEEMO的時候我也是超喜歡VK的那幾首歌,
出歌曲包的時候一整個猶豫要不要買,但因為當時平板被偷改用手機覺得畫面好小沒買......之後才知道他的"事蹟"。
還記得發現他專輯預購期過了拿不到特典實我還發文哭么了一下,現在想想還好沒買......
最近每次看到華視新聞的插曲都會想到FF......
小圓那首我是今天才去找的(找超久,都被刪光了),還真的明顯。
布雷德
我也在刀歌之短刀行聽到過武藏傳的配樂過,不知道有沒有授權?
羽縫零夜
不懂跟小模搞合作?
全世界的遊戲廣告都是盡力展現遊戲特色來吸引玩家
就只有台灣的是"總之先來兩粒奶子"
這也能當理由真的是能說台灣無藥醫
工口蜂:冒險者公會營運中
第一印象...VK...
WT@elecocktail
林若曇 :
台灣抄襲事件史的文章←這種事情真的是讓越多人知道越好
台灣鄉愿的觀念病得太深了...得要連根拔除才行
林若曇
WT@elecocktail : 寫完預計會得罪一大票人(遠目 超級地圖砲(吐血
目前考慮投稿的報社是民報,老實說光是整理資料就有減壽的感覺,有人說一些抄襲的遊戲中臺灣公司只是代理商,但代理商跟群眾都發現有抄襲疑慮還繼續火紅,就更加不能理解王心凌當年為什麼會被霸凌得那麼慘……
WT@elecocktail
林若曇 : 我前兩天也被很多圈內的人質疑說
大家又沒有真的做什麼壞事 為什麼我要發這樣的文章
其實我指名罵的也就那特定幾個 我覺得做得太過份的人
對於其他人我也只是表達 你們不站出來 我整個孤掌難鳴而已......
 
王心凌的話...印象中他當年在藝人吐槽板 本來就已經被大家討厭了?
林若曇
羽縫零夜 : 對方沒說的那麼白,但是有在臉書上被神魔廣告洗版的人應該都知道,沒有那些小模扮成遊戲角色還賣弄性感,這款遊戲在臺灣不可能紅成這樣;連犬夜叉手遊都仿效這張行銷手法,找個小模穿女巫服露乳溝是性感桔梗(吐血
林若曇
WT@elecocktail : 我手邊需要的資料是回溯到我國中時代為主,畢竟更早期的案例我不懂,要提及應該也無法深入探討。
王心凌被惡搞的時間點,剛好是我國中時臺灣開始有人關注抄襲事件,當時雅虎正流行網路社團,看到她的照片被惡搞成靈車、靈堂,看了真的覺得很心疼。
WT@elecocktail
林若曇 : 那個時代網路道德應該比現在還要更嚇人吧||||
林若曇
cain4420: 其實我在找抄襲事件時也有注意到這件事;即便擺明了有抄襲嫌疑,還是有人喜愛或支持,以人二的情況來看,他原創的作品屈指可數,盜用跟抄襲卻是罄竹難書,但還是成功出書了!連四處盜用動漫圖片跟勵志文章的『海賊王經典語錄』都能正式發行,只能說臺灣民眾普遍對原創的支持與尊重還是不足。
布雷德
動畫老實說 Honest Trailers -《獅子王》(中文字幕) (另譯:誠實預告)

我實在很想PO這一篇,歷史上最大的抄襲事件,抄手塚治蟲的小白獅。
林若曇
WT@elecocktail : 重新整理一下我的思緒;當年我大概看過一些論壇/討論區批評王心凌,無外乎就是模仿蔡依林、裝嗲、裝可愛、做作之類的,然後就莫名其妙地找到了有人把她的照片惡搞成靈車、靈堂,只因為她拷貝了蔡依林的造型;後來是我在看了S.H.E的封面照花絮時,我才知道原來多數藝人對自己的MV跟服裝造型是沒有自主權的,於是我才開始去找了王心凌的經紀人,後來才知道左克蕙也曾經是蔡依林的經紀人,我不知道左女這麼做的原因是什麼......
WT@elecocktail
林若曇 : 或許是懶得想新梗...?
林若曇
或許是為了快速捧紅王心凌,或許是為了報復蔡依林,但真正在幕後搞鬼的人都是左克蕙,多數網友卻把所有的過錯都推到王心凌身上,用「反抄襲」的旗子去合理化自己所有的霸凌行為,卻對蔡依林的製作團隊抄襲濱崎步一事裝聾作啞,還硬要把「授權翻唱」惡意扭曲為「抄襲」,無所不能的想要把王心凌的名聲搞臭......我無法了解那些人在想什麼,這大概就是所謂的「獵巫行動」吧.....不好意思,我情緒化了(鞠躬
林若曇
布雷德 : 感謝你解了我多年的疑惑,以前年紀小一直搞不清楚誰抄襲誰(抹臉
WT@elecocktail
林若曇 : 可能跟最近的仇女一樣 是一種風潮...
不太好的風潮orz
布雷德
林若曇 : 手塚老師最尊敬的漫畫家,就是華特‧迪士尼了。
順帶一提,迪士尼的《亞特蘭提斯:失落的帝國》也有很多地方超像日本的《海底兩萬哩》。
邊緣凡
仔細聽一下就會知道完全說不上抄襲
阿唯🌚ドーンだYO
還有人想來這裡護航喔???
巴拉٩(ˊᗜˋ*)و
邊緣凡 : 我也是蠻好奇你的想法(真心)
くま
我也是在粉圓歌跟女神之後就玩全對他沒好感了....
不過看他現在到處開演唱會,出專輯
日子過得頗好的
三千*齋藤飛鳥一生推
果然在說VK啊,呵呵。
芯闇~*
完全說不上抄襲......所以是仿效(皮笑肉不笑)囉。
羽縫零夜
邊緣凡 : 那你覺得到什麼程度才叫抄襲w?
青眼的白豬,萬物終焉之始
邊緣凡 : 你知道定義上,單一旋律8小節相同就算抄襲了嗎?
就算6個音軌只有1個有相同8小節也算喔
阿唯🌚ドーンだYO
老實說八小節那個是都市傳說根本沒有這種定義哦。不過 VK 克就算沒這定義還是明顯抄襲無庸置疑。
阿唯🌚ドーンだYO
我想很多人都是看 wiki 的吧,那部份已經改過了,有興趣的可以去看看新的內容。
只是一個路過的 賣藥郎唷
剛剛看了VK克的後續,好像也是不了了之…台灣(攤
WT@elecocktail
雖然大家看了這些現象之後 都覺得很無奈...
但是往好處想 創作人是靠閱聽人吃飯的
如果能夠有越來越多的閱聽人
堅持只支持優質正派的作品和作者
這個環境一定能夠有所改變
我相信只要大家都願意改變 不只是音樂圈
台灣的其他方面也一定能夠越變越好
WT@elecocktail
這也是我發表這篇文章的初衷
卡歐斯
辛苦了
三千*齋藤飛鳥一生推
之前跟朋友談到VK抄襲的時候,多數人是覺得無所謂,然後看到現在他們在反人二就覺得好個雙重標準。台灣啊....
WT@elecocktail
卡歐斯 : 三千*齋藤飛鳥一生推 :
要傳遞正確的觀念 就只能靠大家了<(_ _)>
卡歐斯
很多人其實想不到這麼多吧 對於別人向現實妥協這點或許沒辦法對他們說什麼 很多台灣人光是生活就已經竭盡全力了...吧?
WT@elecocktail
卡歐斯 :
現在台灣的各個領域 都面臨同樣的狀況啊XDrz
政治 財經 電影 電視 音樂 插畫 ACG 小說......
只能夠期待醒悟的人越來越多
比較有餘裕的人 可能得要犧牲一點 先開砲
希望比較沒那麼有餘裕的人
即使暫時無法用行動支持 也不要反過來批評orz
白沙圓舞曲★殘月
從當初神魔和PAD之戰就覺得創作在台灣沒救了,而且神魔還不是台灣弄出來的就這樣,各位創作者就好自為之吧...
卡歐斯
感覺多數人沒辦法理解事情的全貌與問題點 批評的方向參雜太多主觀意識與個人情感導致整個事件.風向變得更複雜甚至影響到許多本來不應該被抨擊的人...
WT@elecocktail
卡歐斯 :
嗯嗯 這整件事情真的有點複雜
我已經盡力整理出我覺得重要的部分了
不過分寸的拿捏 應該還是有改進的空間...
有什麼漏洞 還麻煩大家多幫忙補足了
卡歐斯
加油 我覺得你已經做得很好了( ´∀`)
WT@elecocktail
卡歐斯 : 謝謝> <
卡歐斯
...那個GOOGLE輸入法的表符從電腦上看好歪阿 (不是重點
jimi_李居米
路過
你原文的備註都說了自己『礙於各種立場問題和大人的理由,這篇文章只能提及從合作關係以外管道得知的資訊,而不是我知情卻故意不說』,然後再指名道姓說別人不鞭VK還把他加入什麼同盟讓你覺得很絕望
WT@elecocktail
jimi_李居米 :
我所做的是 為了保護某些人 而不公開特定情報的「不作為」
而不是為了保護自己 選擇去傷害環境的「作為」
兩者是有很大差距的
WT@elecocktail
jimi_李居米 : 另外稍微提示一下
那些故意不說的情報 是VK其他更惡劣的行為
只是因為我不是當事人 所以沒有立場透露而已
我能夠說出來的 都自己具名說出來了 也站出來接受大家公評了
我想應該是沒有什麼雙重標準的問題
芯闇~*
其實之前看到「龍貓村」大紅我也覺得超詭異的......一堆人瘋狂衝去拍照大喊好可愛我只疑惑怎麼還沒被告到吐......ಠ_ರೃ
jimi_李居米
WT@elecocktail : 看你的文章你好像也不是那個聯盟的成員,我看到這段敘述只覺得別人吃麵你在喊燙,那個聯盟接納了vk所以接不到case是他們自己承擔,內部其他人有意見也是他們自己該解決的不是嗎?還是那個聯盟在你們圈內超有名氣超多case超大手,動見觀瞻,所以接納vk就是傷害環境
jimi_李居米
『因為我不是當事人 所以沒有立場透露而已』『稍微提示一下』你要爆就講清楚啊,不懂幹嘛講一半...我看了只覺得你東拉西扯反而模糊了「大家應該抵制VK如此失格的製作人」這個焦點
非討戰,不熟貴圈,求解釋
WT@elecocktail
jimi_李居米 : 我是成員之一喔
在事件發生之前加入的
只不過現在對於聯盟的事務都放置不管了
算變成幽靈成員了吧
WT@elecocktail
jimi_李居米 :
很多人應該都有聽說 ES社(雨港基隆)跟VK之間有糾紛
我身為跟他們合作的作曲家 應該很多人會希望我順便爆這方面的內幕
所以我才附註說明一下 有些部分是我沒有立場講的 還請多見諒
jimi_李居米
辛苦了~
WT@elecocktail
jimi_李居米 : 謝謝您的理解<(_ _)>
只是一個路過的 賣藥郎唷
抄襲真的層出不窮,從妖怪村>妖怪夜市,某大學社團直接複製某藝人手寫字再製成海報…
只要有人提到侵權,就會有些聲音,認為不重要,好聽好看好玩就好,為什麼反應要這麼大?
個人覺得妖怪村為什麼能到處告人?(他可以告人?!
林若曇
芯闇~* : 只是一個路過的 賣藥郎唷 : 還有海賊王塗鴉村、小小兵塗鴉牆、仿龍貓火車......北捷文宣中也有神奇寶貝的小智、長手的哆啦A夢、排隊的JOJO、彩虹小馬......(吐血
卡歐斯
林若曇 : 長手的多拉A夢好像是高捷的我記得XDDDD 還是北捷也有
阿唯🌚ドーンだYO
捷運的小智表示
林若曇
卡歐斯 : 可能是我記錯(抹臉 但是連日本人看到都呵呵了,淡然表示台日友好(遠目
Poirot
沒看內文以為在說九一一
邊緣凡
阿唯🌚ドーンだYO : 我沒有護航的立場,只是個普通的邊緣人,單純滑到這篇心血來潮進去聽,然後分享我的想法。
邊緣凡
巴拉٩(ˊᗜˋ*)و : 我覺得可以說這兩首作品很像,甚至根本是照著原曲的結構修改的。不過1.整體的旋律不一樣,和弦運用不一樣,帶給聽眾的感情也完全不一樣,稱不上抄襲。2.再說小圓片頭曲這樣的音樂設計不是她發明的,內容元素應該是大家能自由運用。3.音樂本來就是具有相似性才會構成所謂的某種「曲風」,就像律詩、絕句一般,固定的格式不能夠成抄襲的充要條件。這就是我的想法囉
羽縫零夜
兩首歌很像但整體的弦律不一樣
你不覺得這句話充滿矛盾嗎?
歌曲扣掉填詞後請問剩下什麼?
邊緣凡
羽縫零夜 : 什麼程度喔...這考倒我了,我不是學音樂也不是學法律的,只好以沒有根據的感覺來判斷(就是個渣)。不過我認為以無罪推定原則來看,這件事既沒有獲得學界的公認,也沒有司法判決的背書,大家就當抄襲抄襲這樣傳不公平吧。另外大家常常以人廢言,貼標籤就好的方法我覺得不妥,像這篇轉貼的原文裡引用了巴哈網友整理的其他音樂抄襲事件,我看到3.「青山黛瑪-そばにいるね」與Deemo裡的「琴之翼」相似這行就無法認同了。
煞/汪
所以說邊緣人之所以邊緣不是沒理由的
邊緣凡
青眼的白豬,萬物終焉之始 : 你樓下的留言回覆你了喔
煞/汪
NO GAME NO LIFE 當初吵抄襲跟疊圖也是有這種觀感調調
邊緣凡
羽縫零夜 : 節奏、和弦、編曲、調性
羽縫零夜
是啊 既然你都知道你程度不足了 卻語不帶保留的認為他沒有抄襲 不覺自相矛盾?
邊緣凡
煞/汪 : 大哥不是這樣吧,我那是自嘲,你這樣是人身攻擊,我只想就事情討論
煞/汪
說實在的很多音樂都給人類似的旋律感
但要給人明顯到抗議到這程度
還要扯觀感有點牽強吧
羽縫零夜
邊緣凡 : 總稱為弦律
邊緣凡
煞/汪 : 那件事我就沒有涉略了 羽縫零夜 :我的確程度不足,不過我也是就我的理由提出想法,也有語帶保留的部分了
羽縫零夜
是真的有很多歌開頭會讓人以為是某首歌 聽下去才知道不是
但像VK這樣寫到幾乎整首歌根本聽了就會感覺是另一首曲子
這我可護航不了
啊我知道你沒在護航啦哈哈
白沙圓舞曲★殘月
你看看,真好,VK都不用自己想理由,就有一堆人幫他解釋了(攤手
羽縫零夜
我也不是內行人 專業樂理我不敢扯
但這已經是普通人就能聽出來的程度
邊緣凡
羽縫零夜 : 煞/汪 : 那是編曲相近,主旋律是不一樣的,另外旋律指的是.....旋律的部分 不知道怎麼說明呢
煞/汪
一件明顯可以用科學方式去驗證的事件
希望就回歸於此
扯到音樂感覺有點過於牽強
煞/汪
要真那樣說的話
煞/汪
人二也說自己畫給人感覺不一樣不就好XD
羽縫零夜
邊緣凡 : "再說小圓片頭曲這樣的音樂設計不是她發明的,內容元素應該是大家能自由運用"
你是不是根本忘了這首歌有版權保護了?
連這種根本沒有一個基底的理由都能提出來 呃 你說保留?
邊緣凡
羽縫零夜 : 所以我的論點是,覺得像不能夠成"抄襲",要有學術上或是法律上的背書
羽縫零夜
邊緣凡 : 你反了 這首歌是主旋律一樣 細節才不同
邊緣凡
白沙圓舞曲★殘月 : 他不是也有想理由了嗎XD(看向FB)
煞/汪
邊緣凡 : 很多畫也有相似處但不要太過火都不會燒
煞/汪
今天為何會燒起來就是因為有人太白目
羽縫零夜
所以仁沒有人告代表他不犯法囉?
煞/汪
不長眼就給他燒為何要幫他想這麼多XD
邊緣凡
煞/汪 : 因為和弦帶給人的感覺不同,應該是我們這種外行人最明顯的說法了吧,因此我以感覺來說明
邊緣凡
煞/汪 : 人二那個內容完全一樣,表現手法不一樣,我是覺得應該算抄襲吧
煞/汪
說真的你要不要自己去疊疊看他曲子
印象中有人疊過了
煞/汪
邊緣凡
羽縫零夜 : 我是說作全要件分析後,各個元素拆開來都是可以自由運用的,版權保護的是整體的設計吧
煞/汪
我要說的是這人很早就開始燒大家也是有各種實質上驗證才開始反
煞/汪
你提的東西老早都被婊過也說明過
煞/汪
現在看你又提一樣言論我才覺得很奇怪XD
羽縫零夜
內容=主旋律 表現手法=和弦
鏡‧月影醬子說
我覺得你們在這邊吵不如乾脆舉例吧
你們的談話跟平行線一樣啊......
邊緣凡
煞/汪 : 在燒了阿..大家也會有公評和結論的吧,但我還是想分享我的看法,和大家意見不一樣不夠成我不能發言的理由
鏡‧月影醬子說
人2不是表現手法的問題....他是灰色地帶的抄梗...
鏡‧月影醬子說
大家現在不爽人二的是他抄來讓自己獲利...
鏡‧月影醬子說
還宣稱是原創
邊緣凡
煞/汪 : 那個影片我有點進去看,可是他移了調和剪接斷落,那原本就以小圓為範本創作的本曲當然會很像,有失公允
鏡‧月影醬子說
兩首都沒抄 但是風格超級接近
邊緣凡
煞/汪 : 以前的討論我就沒看了@mwt@ 還是不明白我論點的問題
邊緣凡
鏡‧月影醬子說 : 人二扯遠啦 那個我完全認同
鏡‧月影醬子說
這個也算是旋律 但是不受版權保護
我恨 帕海貝爾卡農!
巴拉٩(ˊᗜˋ*)و
有人疊過歌了,重複率這麼高應該算科學驗證吧
已經說了智財權有很多法律保障不了的,更別說這次的對象是海外,目前台灣對海外也很多相似的例子,最後也是靠著輿論得到了比較公平的結局
如果什麼都要有法律認定才算數,台灣會被說盜版王國也是無可厚非
巴拉٩(ˊᗜˋ*)و
如果同樣的結構只是移個調就不算抄襲,那太輕鬆了吧隨便都可以做好幾百首
邊緣凡
羽縫零夜 : 主旋律和和弦都是內容的一部分,要類比的話表現手法大概要用樂器和律動、大小聲去類比(?)
煞/汪
我覺得你既然知道了他以小圓為範本
那以應該知道大家不是在抗議他以XX為範本
重點是那超高巷四度的疊歌圖..............
我才不懂你提到重點卻又要掠過她是怎樣XD
煞/汪
*超高相似度
巴拉٩(ˊᗜˋ*)و
希望閱聽人能好好正視心中的那把尺而不是什麼都依賴法律
等哪天你的權益受損卻不在法律保障範圍內,你才會明白道德有多重要
邊緣凡
鏡‧月影醬子說 : 對那就是和弦的部分,旋律是線條
鏡‧月影醬子說
所以說有異議或者覺得哪裡怪怪 麻煩請舉出例子來比較好討論...
鏡‧月影醬子說
不然講真的 外人看嘴砲根本像在看吵這首歌哪個音符有沒有附點一樣霧裡看花...
邊緣凡
巴拉٩(ˊᗜˋ*)و : 疊歌的部分我剛才有說過啦 可是智慧財產本來就是這樣玩的不是(避免侵權、同樣類型的產品搶同一塊市場),智慧型手機也都是同一種很像的產品阿,在不違反法律的情況下,我覺得已經可以接受了
巴拉٩(ˊᗜˋ*)و
邊緣凡 : 不違法法律的情況下可以接受這句話踐踏多少創作的價值你懂嗎
鏡‧月影醬子說
邊緣凡 : 我覺得你舉智慧型手機的例子不妥
鏡‧月影醬子說
你要以手機外型來講的話
先告訴我現在哪個智慧型手機不是長的四四方方的..
鏡‧月影醬子說
現在智財保障的大部分都是軟體跟韌體..
邊緣凡
巴拉٩(ˊᗜˋ*)و : 額 所以不違法的行為也不被允許嗎
巴拉٩(ˊᗜˋ*)و
邊緣凡 : 你覺得這對得起職業道德嗎?
煞/汪
邊緣凡 :
為什麼你的舉例都是不斷合理化灰色地帶而且手機這例子不太合適吧
要你也拿軟體像是龍族跟神魔或是硬體類的三星跟蘋果吧
鏡‧月影醬子說
巴拉٩(ˊᗜˋ*)و : 你應該是講違反道德吧 如果說要違法的話 需要數個第三方來做判斷...
邊緣凡
鏡‧月影醬子說 : 了解 所以可以說在智財法保障文創部分有瑕疵
WT@elecocktail
邊緣凡 : 很多道德上要求的東西 並沒有明文寫成法律
如果你的意思是「不需要理會道德規範」的話
想要成為一個沒有道德的人 是你的自由
但是群眾的批評指責 我想是很難避免的
巴拉٩(ˊᗜˋ*)و
鏡‧月影醬子說
法律的確沒有明確指出相似的程度需要到多少才能算是抄襲
鏡‧月影醬子說
所以才會有專業的數位第三方判斷
WT@elecocktail
現在還有一個很大的問題是
原版權者提告之後 才能構成法律上的抄襲
但在這之前 不知情的委託人的名譽 已經受到很大的損傷了
創作人的飯碗 也會被抄襲的人打壓(劣幣驅除良幣)
法律在保障創作方面 真的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邊緣凡
鏡‧月影醬子說 : WT@elecocktail : OK 感謝兩位的分享 我學到不少 這的確是需要改進的部分
鏡‧月影醬子說
我找不到王牌大律師那一集..
其中有一集有講到音樂抄襲
如果沒有第三方判斷會有很多疑點..
WT@elecocktail
邊緣凡 : 也謝謝你的溝通討論!
如有得罪之處還請見諒<(_ _)>
巴拉٩(ˊᗜˋ*)و
鏡‧月影醬子說 : 第三集的樣子
鏡‧月影醬子說
邊緣凡 : 我覺得你可以考慮看一下王牌大律師
如果完全照法律走的話...
其實我以前跟男主角想的還差不多(自己講
煞/汪
2?視覺系那級?
邊緣凡
鏡‧月影醬子說 : 我有看過XD 哩勾嗨超讚
巴拉٩(ˊᗜˋ*)و
奇怪明明說的是王牌大律師我腦子裡響起的是半澤直樹的這樣有正常嗎
鏡‧月影醬子說
因為由律師自行判斷的話本來就有失公正
本來就需要雙方把譜面提供出來 再來機器驗證
最後才是由完全沒聽過這兩首歌的人來聽
鏡‧月影醬子說
對 視覺系那集
鏡‧月影醬子說
因為由我們來聽這兩首的話 就除了幹他媽超像以外應該沒其他想法了
邊緣凡
WT@elecocktail : 沒沒沒,我本來就是閒著才上來發表想法,能夠精益求精本是求之不得。不過一上來就直接被嗆邊緣人倒是挺難過,覺得要在網路理性討論還是挺有難度的
WT@elecocktail
記念樹事件 - Wikipedia
日本的實際判例
鏡‧月影醬子說
畢竟我也不是來討戰的 我是希望兩邊能有良性的溝通啦..
阿唯🌚ドーンだYO
邊緣凡 : 看了你底下的回應,老實說啦這就是護航
WT@elecocktail
被告抄襲的歌曲
【合唱】記念樹【卒業】
鏡‧月影醬子說
都宅圈的人了還戰什麼 我們戰宗教就可以戰翻天了 (幹
WT@elecocktail
WT@elecocktail
最後判賠940萬日幣
邊緣凡
阿唯🌚ドーンだYO : 護航應該是像黨工或是員工那樣有關係的人替自己人辯護吧?像我這樣單純想法不一樣也算?
WT@elecocktail
阿唯🌚ドーンだYO : 他一開始不懂 現在有懂了啦
同伴增加應該是好事XD
巴拉٩(ˊᗜˋ*)و
阿唯🌚ドーンだYO : 仙女安安(?
其實看了回應比起護航應該是不懂法律保障範圍有限以及職業道德的重要
鏡‧月影醬子說
我兩邊都不站 我是隔壁棚的LOVE LAIKA派 (幹
阿唯🌚ドーンだYO
鏡‧月影醬子說 : 我雷姆教的,要戰ㄇ (x
阿唯🌚ドーンだYO
WT@elecocktail : 但是前面那一大串還是護航啊 XD
巴拉٩(ˊᗜˋ*)و : 安安,反正,他後面大概懂了 XD
鏡‧月影醬子說
阿唯🌚ドーンだYO : 說起來老婆不一樣你是要戰什麼
阿唯🌚ドーンだYO
鏡‧月影醬子說 : 都有歐派,戰這個好了
阿唯🌚ドーンだYO
離題太遠還是別玩了 XD
墨銜 畫畫畫畫畫畫
我可以問下VK除了小圓那首,他其他的曲子有「抄」過嗎(曲風相近不算),本來超喜歡他但這件事真的要讓我好好認清事實,看上面知情人士的口氣,他是不是不只抄了這首
阿唯🌚ドーンだYO
墨銜 畫畫畫畫畫畫 : 當然有,而且小圓那首也不是他第一個抄襲的曲子
阿唯🌚ドーンだYO
你可以把久石讓加到關鍵字裡面去 google 看看
大顆◆黑方糖
VK近期要在基隆辦獨奏會,不知道到時會有哪些「自創曲」
墨銜 畫畫畫畫畫畫
阿唯🌚ドーンだYO : 誠心感謝你願意回答(噴淚
所以網路上比對那幾首比對的都是有「參考」無誤嘍,如果還有除了網路上說的那幾首,希望能跟我講是哪幾首也是「參考」的,還有這些原曲是誰的,我想再親自比對一下,抱歉打擾了Orz(私信講也可以
墨銜 畫畫畫畫畫畫
抱歉打的有點亂啊,是說他演奏會的票我買了(爆
ㄍ我買了後才發現案情不單純啊(抹臉
而且我還快樂揪網友去了,不忍心說實情啊Orz
芯闇~*
華視新聞接廣告那段是「參考」太空戰士吧我記得。
久遠~光と波の記憶~ FFX-2.wmv
因為Deemo裡也有這首所以印象蠻深的。
巴拉٩(ˊᗜˋ*)و
網路上整理的蠻多的(雖然些被河蟹了
麵引子的配樂也是抄到聽的人都笑了
墨銜 畫畫畫畫畫畫
芯闇~* : 抱歉這首小的聽不太出來(抹臉,之前網路上琴之翼跟這首的疑似被抄的原曲我都有聽過,琴之翼的話我覺得是節奏編排有像到,其他還好(?),後天打算給鋼琴老師聽聽看
墨銜 畫畫畫畫畫畫
呃我去問了自己的老師他說不意外,他也說大作曲家通常會有打手,不然哪來那麼多旋律(意思是不只某克會這樣?)
在你們音樂作曲圈裡面打手跟抄襲算類似的東西嗎
這方面求圈內人給解釋Orz
阿唯🌚ドーンだYO
他指的打手是槍手之類的吧,他的意思大概是這其實不是他寫的
墨銜 畫畫畫畫畫畫
阿唯🌚ドーンだYO : 嗯我大概懂你的意思,但我很糾結這在音樂界是常態還是少數人這樣而已(糾結臉
還是打手這東西通常是大作曲家限定(ry
墨銜 畫畫畫畫畫畫
阿唯🌚ドーンだYO : 這樣的話有打手跟抄襲算不算同性質的東西啊@@
感覺兩者好像只差在有沒有付錢而已Orz
大顆◆黑方糖
看過王牌大律師第一季某集後,我覺得可以把「找打手」這件事當成「共同營造一個品牌」來看
當然也可能出現劇中那種「打手拿抄來的歌交差」這樣麻煩的情況就是...
阿唯🌚ドーンだYO
墨銜 畫畫畫畫畫畫 : 算,因為他把這當成自己的作品
阿唯🌚ドーンだYO
你把一個東西用你的名義發表,然後出現抄襲的狀況之後你再推說其實這不是你寫的?
墨銜 畫畫畫畫畫畫
大顆◆黑方糖 : 那個是不是有授權啊?打手的話是不是跟別人買版權但用自己的名義發表?
授權的話應該還是可以找到原本的創作者
墨銜 畫畫畫畫畫畫
我問題很多真的不好意思Orz,打擾到還請見諒
墨銜 畫畫畫畫畫畫
阿唯🌚ドーンだYO : 嗯嗯了解,畢竟自稱是自己寫不但其實是買別人的譜(哭
音樂界很多都這樣找打手或槍手嗎
阿唯🌚ドーンだYO
墨銜 畫畫畫畫畫畫 : 這只有當事人自己清楚
墨銜 畫畫畫畫畫畫
阿唯🌚ドーンだYO : 嗯謝謝解釋,不過打手願意賣譜應該也是自己同意吧,感覺這樣真正被騙的是聽眾Orz,不完全出自作曲家卻自稱原創
阿唯🌚ドーンだYO
墨銜 畫畫畫畫畫畫 : 受害者不止聽眾,還有其他創作人
墨銜 畫畫畫畫畫畫
阿唯🌚ドーンだYO : 哈哈明明歌都自己寫的,卻輸給隔壁給錢找打手的人
認真做原創曲的人應該很悶吧Orz
芯闇~*
我覺得很明顯呢。ˊ_>ˋ
槍手跟抄襲是兩碼子事吧。
槍手很常見,文學、音樂、學校教授拿研究室的報告......
比較好聽的說法是藉由高位者的名氣發表作品探測觀眾反應後再自己單飛或所謂的不具名共同創作。
至於會不會爆出來通常是價碼談不攏啦。ˊ_>ˋ
墨銜 畫畫畫畫畫畫
我覺得某克去除抄的那幾首,其他首還是好聽,其實有點糾結要不要就這麼棄他,或許可以棄這個人,但要捨棄他的音樂(抄的除外),有種棄之可惜的感覺,好矛盾啊(打滾)
如果有講了令人不快的話很抱歉Orz
墨銜 畫畫畫畫畫畫
芯闇~* : 兩者差別主要是有同意有給酬勞,抄襲則是沒經過同意錢還自己賺,大概是這樣嗎?
不過這樣聽大大講下來不槍手這事感覺說不上好或壞呢(躺
芯闇~*
繼續講搶手好像有點離題了。
有一部幾年前的日劇「unfair 」我很喜歡,推薦給你。
其實所謂的公平正義或好跟壞都是很主觀的東西。
槍手也可以像承包公司一樣四處接Case只要他有能力,還不用承擔名氣。
抄襲,今天是被炒的也頗有名才爆出來,講更極端點,抄人者也頗具知名度才會吵的了。
(高中生抄九把刀這則新聞有多少人還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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