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sh
[肯亞事件]我覺得這次真是漂亮的政治操作,狠狠擊中台灣人近年來對罪犯脊椎反應就是給他死,法律上什麼程序原則通通是糞的心理,不用多做什麼,輿論就會自相殘殺,開心忽略重點是主權問題。結果也真的噁心,已經不知隷屬那國的法務部避重就輕轉移焦點,社會賢達護航「中國爸爸替沒用的台灣打壞小孩超棒」,中國向台人索討同理心,網軍全力帶風向,就像在意圖讓台灣人習慣、甚至內化一件事:醒醒吧,台灣沒有主權,反正早晚會統一,現在也沒差啦 ~
elish
我身邊還真的很多人中招,在那邊一直喊詐騙就是人渣,抓去中國處死正好……該怎麼說呢,天理昭彰,好正義喔,來,給你一枝白玫瑰 WWW 可話又說回來,今天只抓詐欺犯,再過一陣子呢?有時候問題好像真的出在沒有想像力。
。。。
elish
不過想想我們(不過本人覺得是我們的嗎?)的法務部長才在中國兩岸一家親爽完剛回來啊,不愧是法務部(笑)……
elish
好啦,酸完還是要冷靜。對於罪犯生氣是很理所當然的,但當正義成為一種脊椎反應的話,整個社會便會失去更重要的東西。真的,拜託,我們何止需要多想三秒鐘啊,想三個月都可能不夠啊 ~(啊不過現況真的很多都脊椎反應三秒鐘然後END)
elish
然後醜話先說在前頭,霍金認為自己時間太寶貴不浪費在恨人上面,我沒那麼偉大,只是平凡的小咖,但即便如此也不想浪費時間和精力在擺明在帶風向或者沒有溝通誠意的人身上。所以……我會視情況不客氣的砍留言或或封鎖人,說到做到。
elish
浪 滔盡
噗浪,Ptt 真的出現不少無視國家主權,狂扯詐欺罪大惡極,
不把人遣送中國就是縱容犯罪的論述,狂帶風向
elish
上面這段影片推薦必看,裡頭提到的那篇聯合報報導我也有讀到,看完當下真的,就法務部(笑)啊 ~ WWW 可是這一般人不見得看得出有鬼的,超賤。
elish
eatta: (cozy) (但這圖像真的有歡樂到 XD)
。。。
elish : 我好愛這個表情,簡直我的心之友
elish
浪 滔盡 : 我身邊也一堆這種人啊哈哈哈哈哈 ~~~(這兩天聽見的人渣次數是我過去十年的總合,真的超成功……)
elish
然後這兩天切身體會到「面對不民主的敵人,我們的對抗方式就是要更民主」(大意)這句話的意義,這真的好重要 ~(嘆)
elish
所以不用擔心社會賢達早就努力告訴我們:台灣太民主啦 ~~~
elish
精美套裝組合有沒有
浪 滔盡
我自己接過一堆中國口音的詐欺電話,若在國外抓到中國電信詐騙集團,
中國政府會將人交給台灣審理嗎?
答案是不會的,因為中國一定會堅持他們的司法主權,
同理可證,就可以看出我國法務部的作法是多麼的失當。
Raura ♣
個人見解,就算判死刑也該由台灣政府來審判,而不是中國來搶人,況且這些人就算真的有詐騙也罪不致死。即使不管犯罪者本身的權利,對國家主權也是嚴重侵犯。大家平常那麼討厭中國干涉內政,現在居然接受這種霸道的行徑,代表以後中國政府只要開心也可以來台灣抓人囉
咖哩東
要怎麼評估網軍帶風向成效?
或者網軍(存在的話)要如何自我衡量業績?
收集所有PTT/噗浪回應和推文嗎?但是今天並沒有這個數據。
在心理學上人會傾向容易看到和自己同樣立場的意見
像我就覺得罵政府喪權的批評很多,罪犯總之給他死的沒有比較多。
elish
浪 滔盡 : 中國口音的詐欺電話我也接過一大堆……但先不提中國的未遂詐欺犯,光是台灣逃去中國的經濟犯罪者就已經是選擇性處理,完全體現九二共識就是「一個中國,我爽的時候讓你存在一下」的事實 WWW 「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後面根本應該要加一個(恥)。
elish
Raura ♣ : 刑案的審判權或管轄權是一個問題,主權又是一個問題,今天這件事光主權就卡關了,但卻很多人都可以無視這件事……表示脊椎反應式的正義、又或者說缺泛想像力真的很可怕。
@.tw.
:-o
elish
咖哩東 : 我的觀察是看見很多特意要擾亂正常討論的現象,而且強度是之前其他事件難以企及的,但要說成效的話……我也很想知道啊 ~ XDDD 所以我不會講網軍帶風向帶得超成功這種話,而只說我看見有人在帶風向(或者更精確來說是轉移焦點)事實上台灣人本身在這方面的反應就已經強到不需要人家帶了 ~(擺手)
柚子 ⎠(⊙_⊙)⎠
我們公司的同事也是一面倒向,"就該讓那些人在中國被關久一點!!"我都不知道該跟他們溝通.....
elish
另外其實我蠻羨慕身邊大多數人都和自己意見相同的狀況,因為我這邊……根本地獄 ORZZZZ
。。。
elish : 你放心。我跟你一樣只能在網路上找信心
體弱夏夏(大英帝國AZ騎士)
我這邊也是,要不就是根本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在哪QwQ
elish
真的要講,我覺得這次真的是自己的風向自己帶的範例
elish
柚子 ⎠(⊙_⊙)⎠ : 我是想說不要在風口上硬撞,等事情稍微過去再來機會教育 ~(好吧,就是以前直接撞過知道效果為零 ORZ)
elish
eatta: 唉,這真的是 ORZZZZZ
elish
早起的眼睛 : 超典型啊啊啊 ~(嘆)
elish
體弱夏夏(大英帝國AZ騎士) : 只能說,有些東西是丟得不知不覺的……
柚子 ⎠(⊙_⊙)⎠
elish : 其實我根本不想跟他們討論,因為他們只會看霉體給的東西。。。教育他們,還是算了!只會吵起來!因為帶頭說上面那句話的是我的上司。。。
elish
然後想了想,我覺得還是應該要就網軍的部分來更深入的解釋。首先我要承認,台灣到底有沒有網軍這東西的存在是可以打問號的,然後就這問題我覺得答案是肯定的,但要說有什麼佐證……對不起,我覺得。超弱我知道,有不同意見我也接受。
Amadeus
聽到說中國教訓犯人好棒棒的言論,深深覺得哪天被賣都不知道,而且是自找的。這事明明就很嚴重啊!!!
elish
然後在這次的事件上,我覺得是很成功的政治操作就在於,這次事件涉及詐欺犯,於是以台灣目前的社會風氣,根本直接變成自己的風向自己帶,而且還帶得頗成功的 XDDD 但我噗頭還是要提網軍,為什麼?因為我固定觀察(或被迫觀看啦)的幾個帳號,就這次的事件介入不同噗浪的憑率和強度都是以往不能比的,表示這件事比之前的事情都重要。沒錯,還是我覺得,沒經過科學的統計我承認,所以……當然也可以不接受啦 ~ XD
elish
柚子 ⎠(⊙_⊙)⎠ : 我也是總在「夠了我要棄療」和「不行,要進步多少要聊一下」之間搖擺。不過說真的,要談也盡量在不影響生活的情況下談,以免自己先垮了,那就更沒有後續啦 ~(拍拍)
elish
Amadeus : 這件事的恐怖之處就是,看周子瑜拿著講稿含淚說我是中國人大家都悲憤,但如果被搞的對象換成詐欺犯……唉 ~ ORZ
elish
嗯,繼續講,所以就「網軍帶風向(很成功?)」這件事如果存疑或者覺得太陰謀論的話無所謂喔,我接受,反正那也不是本噗的重點啦 ~ XD
🍚我愛米飯🍚
沒辦法從人治進步到法治,這樣台灣就可以跟中國無縫接軌了
⎝島嶼天光⎠
看新聞一直在那邊扯來扯去,我覺得很奇怪扯那麼多幹嘛(其實也聽不懂那麼多),他們有罪,也是該交由我們台灣自己來審判來處罰,關中國什麼事,但我心裡這樣的想法實際上卻不是那麼理所當然...
浪 滔盡
我的疑惑是,如果對台灣的司法審判沒信心,為何會相信中國的司法審理?
寂寞會讓兔子死掉
其實詐欺犯的問題,我感覺是應該要想辦法讓立法院在這方面修正,如果台灣這邊能夠有效的減少詐欺犯罪的發生,降低[詐欺犯在台灣很容易被輕易放過]的觀感,相信會跟著起舞的人就會少了。
elish
🍚我愛米飯🍚 : 真的這才是重點啊 ~(淚)
浪 滔盡
電信詐欺是集團犯罪,若認定3人以上共同犯罪,
可以適用103年6月18日修正通過的刑法第339條之4,
刑責1年以上7年以下,騙一個人算一罪,
刑度已經不算輕
浪 滔盡
所以用台灣罪太輕,會縱容犯罪,來合理化中國擄人行為的,根本與事實不符
浪 滔盡
如果證據充足,台灣的檢方不可能不起訴,所以不成案的原因,就很有趣了
elish
⎝島嶼天光⎠ : 因為犯罪地是在中國,所以中國有管轄權沒錯,但這跟我們有沒有必要引渡台灣公民去給中國司法系統調查審判是兩回事。而且在談管轄權之前,用這種無視台灣主權(好吧整件事的重點就是中國認為台灣沒主權)來綁架嫌疑犯到自己國內進行調查審判,問題已經超越砂鍋的大小了。何況考慮到對岸司法的品質……現在中國連讓我們政府派人或者親屬探視都不行欸,詐欺犯很可惡,希望台灣人要有同理心喔 ~(默)
elish
浪 滔盡 : 因為罪刑比較重,葉毓蘭已經我們示範了……
elish
寂寞會讓兔子死掉 : 其實提升罪刑是不是就能減少詐欺犯罪的發生我存疑中國詐欺犯判很重,但中國還是自產一大堆詐欺犯啊,但想想現在還是不少人愛喊唯一死刊,嗯……我覺得重點還是修正脊椎反應式的正義觀,還有正視犯罪問題本身的成因吧 ~
elish
說真的每個案件狀況都不同,一個案子如果被告很多,每個人的涉案情節也各不相同。究竟是判太輕還是判太重(也是有這種情形的),還是要看過判決書才知道啊。罪疑唯輕,要是只拿得出屎一般的證據,是要法官怎麼判……
elish
當然在屎一般的證據也可以的國家也是存在啦
寂寞會讓兔子死掉
elish : 發完了才想到說我犯了常見錯誤,就是很多時候提高刑責不見得能有效,能夠有效抓到並且依法懲治才是能真正發揮嚇阻效果的方式。
Ifinia
elish : 只回網軍部份,答案是有,台灣的確有幫忙網路行銷的"網軍",我有噗友做過這行,然後我還看過經營網軍的公司在行銷雜誌打廣告的XD (它廣告的標題就寫網軍啊)。然後某選舉後我也看過某公司在同樣的行銷雜誌大幅刊登其"成功案例"
elish
寂寞會讓兔子死掉 : 沒關係我才在想我是不是過度延伸了你的留言(掩面)其實有時候一個犯罪判很重但還是一直有人犯一直有人犯,問題很明顯就是社會那邊出了問題,這時候光靠法律已經沒用了,要把那個問題找出來然後改善才行啊 ~
elish
Ifinia : 這……超高調的網軍 XDDD
elish
⎝島嶼天光⎠
elish : 謝謝說明~ 明明是台灣人,國家政府卻無能為力,讓中國為刀俎去宰割那些人,台灣立場薄弱到讓人覺得哀傷...
westiron
Kasar ༼ つ◕_◕ ༽つ
反正支持違中國法就能抓去中國的話 那以後通通都能用違反反分裂國家法抓去中國啦~
逆狼
黃員外
所以沒收才會大修啊
尊師@海鮮口味
突然覺得w數字是來反串,幫忙大家建立拒絕中國的台灣認同
Kasar ༼ つ◕_◕ ༽つ
就5毛啊 不用認真
黃員外
請支持修公投法促進高砂國獨立
尊師@海鮮口味
毛哥你又來了,為什麼不談中國的對錯呢
尊師@海鮮口味
能不能舉辦公投要看有沒有成案,又不是總統講一聲就行。啊,我知道有些人不太習慣民主制度,沒有概念啦
冷羽降塵
你怎麼確定幾百億都是他們詐騙走的而不是官員自己抓到吃下來的,境外匯款管制這麼嚴的國家耶,沒有白色背景有辦法流出來還抓不到嗎
~欣迪~
臥靠你們真的很會吵欸 (morning)
黃員外
要先修公投法呦
woody_man
尊師@海鮮口味
我比較驚訝原來有中國人對中國自己的司法有信心哦
田大郎
這幾天有聽法務的同事提出以下見解,想想也沒什麼太大出入。以肯亞來說,犯罪事實在肯亞,肯亞檢方有管轄權,但國內無受害者也無法提出事證所以被判無罪很容易理解。
田大郎
二以大陸來說受害者都在大陸,又與肯亞有邦交,邦交國司法互助也是正常的。所以要求引渡罪行犯回大陸也不是那麼難理解
elish
終於有一此輪到我封鎖 w*nd123 ∼ www
田大郎
三以台灣來說,犯罪地不在台灣,國內也無受害者。以台灣法律來說這群人是找不出罪嫌的。最多在匯回贓款這部份以收受贓物或防治洗錢條例來辦吧...
elish
那個 手機回文不快,刪文封鎖很快喔。
眠狂四郎水昆
田大郎 : 肯亞跟中國沒有引渡協定,當然是因為把台灣當中國才這樣搞
田大郎
這次的犯罪者也不只台灣人,所以很難一概爾論。國際事務這東西當然是比拳頭大啊!如果今天受害者是美國,美國要求引渡應該沒幾個國家敢吭聲,以上淺見。 要吐嘈請小力點
elish
ryantang908347: 你發言一堆問題,自己的錯誤自己抓,沒意願的話我晚點比照 w開頭那位處理。不要抱怨,三一八那時你自己對我說你是來學民主的,讓你去看你答應要去看的書看了嗎?展現一下學習成果吧,不然真的很沒誠意啊。
冷羽降塵
ryantang908347: 所以受騙者直接跨國匯款到台灣來?不是的話中國絕對有中繼站,中繼站抄掉只抄到20萬元?中國境外匯款每年有限額,光那個行政部門被騙的一億人民幣要怎麼匯?
阿修影☯
他真的看不懂中文了,我們是不是該幫他請個老師?
眠狂四郎水昆
田大郎 : 就說不是引渡了,這次是遣返,那遣返到哪? 因為是遣返回中國才鬧這麼大,懂了嗎
小潔
建議大家還是封鎖MH319HM,到處戰被封鎖帳號又開了,不用浪費力氣回他文。
elish
田大郎 : 先重看一次我噗頭,再好好把我上面轉貼的所有文章,特別是黃國昌那段影片看完,就能瞭解問題何在了。我知道一般人很容易陷入跟法務部(笑)一樣的問題的(差別在他們可能是故意的),不過這很正常無所謂,思考過,有意識到問題何在就好。
田大郎
眠狂四郎水昆 : 我想看過肯亞判決文的人應該不多吧...況且這次當中也有大陸人,所以用到〝遣返〞我想是用詞上的精準問題吧;兩方是邦交國,如果真的沒協定,也會也有特案處理的壯況,再加上一堆國際組職啪啦啪啦的協定
眠狂四郎水昆
田大郎 : 你看過黃國昌的質詢了嗎?
眠狂四郎水昆
後面討論是看過質詢後才有的,黃委員講的很清楚了
田大郎
眠狂四郎水昆 : 有看過啊,但看過不代表我要全盤接受。法律就是這樣死板的,律師從各法條中找到對自己最有利的法條來論,之後看法官如何判決 。
田大郎
我朋友用法的觀點說明比較容易說服我。如果只是比誰吵的聲音大或只說又是阿共在欺負台灣,那以後兩岸事務就不用討論直接判大陸錯誤就好了
田大郎
elish : 其實我看妳的表頭我看不到重點,我只看到一長串不知所云的反諷
眠狂四郎水昆
康乃爾大學博士、中研院院士、教授的觀點也沒法接受,那我也沒法說什麼了
眠狂四郎水昆
質詢中已經很清楚點明問題所在
月光花子
田大郎 : 既然看不到重點只看得到反諷,那您進來此噗的用意是?
月光花子
順帶一提,引渡跟遣返的定義差很多,建議您可以試著將這兩個詞的定義進行一個update的動作。
田大郎
月光花子 : 我進來看有沒有特別的觀點或是更強力的論述。
月光花子
這個思維很有意思,噗首就覺得:哇、沒有重點,哇、不知所云,哇、反諷。但是裡面說不定會有特別的觀點或是更強力的論述,好我要點進來看看。
這就是所謂的不以言舉人,不以人廢言吧。哇,我學到了一課
眠狂四郎水昆
黃國昌用詞非常精確,已經點明了這次不是引渡
elish
ryantang908347: 好,那我就隨意了。
月光花子
elish : 如果覺得我ph值太高小e可以隨意喔@@
田大郎
其實我覺得不用把持反對意見的當成十惡不赦或非我族類其心必異。
elish
月光花子 : 不會啦,我上噗浪那麼多年來,今天還是第一次隨意非廣告帳戶 XD
月光花子
不好意思,我看不太懂您在說什麼,等您錯字改正以後我再看一次,感恩。
田大郎
月光花子 : 月光花子 : 其實您大可不必像玻璃心一樣事件發生只像找人到處取暖,既使我持相反意見我也會聽不同的觀點,最後同不同意是一回事。我讚成你反對對方的意見的想法,但是如果你只是想嘲諷對方,那麼我只能說你沒雅量接受異意見
田大郎
月光花子 : 改好了,不過我想有雅量的人應該是不會計較錯字這問題的。就算是我不讚同mh319mh的觀點,你可以去反對他的意見,大可不必打成十惡不赦。接受反對方講話展現自己的雅量不是很好嗎?
阿水Aquae
田大郎 : mh319mh不一樣啊,他已經刻意去很多地方鬧板很久了....反對意見和惡意鬧板還是有分別的
月光花子
您的錯字還是有點多,不過已然有助於我理解您想說什麼了,十分感謝您的配合。但我想請問一下,您於何時何地看見我「像玻璃心一樣事件發生只像(應為想)找人到處取暖」?這種行為叫做臆測。
我的貓跑到別人家尿濕對方的床,對方把我的貓送回來給我打屁股,這叫做遣返。
有隻貓曾經跑到我家尿濕了我的床,然後他又跑到別人家尿濕了人家的床。我向第二位受害者要求將這隻貓帶來給我打屁股,這叫做引渡。
雖然我的比喻可能不是很好,但希望這能幫助到您
月子▶接盤大師豹豹
中國黨政府爛透了
elish
elish @quattro_vageena: 很無奈我的不同意見只能讓妳看見不知所云的反諷。只是說真的,妳說要來看看不同意見(兼推廣不同看法 XD ),但面對陌生人的不同意見和立論時,卻又總是以主觀理由輕易否定,且不提供可供檢驗的理由。這讓我不免覺得……其實妳沒有準備好聆聽妳自己信任者以外的聲音喔。
月光花子
然後請容我再強調一次,您哪裡看見我反對您的意見了?我想這邊的重點是您有無正確理解噗文內容。
好了,我必須要回去上班了。真抱歉我的確沒有包容錯字的雅量,因為薪水可不會包容我沒有挑到錯字。
elish
田大郎 : 不過我尊重而且可以理解妳的心情啦XD
elish
然後我已經給M幾年的時間了,請諒解我不想再給他更多時間的心情。
山水愛拉~
田大郎
月光花子 : 也請容我再強調一次,我看過一篇文章我不認同他的想法跟信不信任沒關係,我理解不代表我一定要接受。以我來看你只是沒有施力點只好多抓錯字
@皮卡米(๑•̀ㅂ•́)و✧
詐騙中國人民中國那邊可以判刑可以執行沒有甚麼問題吧@@ 換作是別的國家的人傷害我國人民,我們也是有這個權力的(這可以參照我國刑法第8-),但是如果遇到尾巴比較大的國家硬跟你不講理(譬如美國中國這種),真的就有可能管不到,這個是國力問題
@皮卡米(๑•̀ㅂ•́)و✧
至於主權方面,就算對岸判了刑也執行了,我國能有對這些人判刑跟執行刑法的權力(刑法第9條),並不是自己家的小孩給別人揍過就不管摟
月光花子
我長得像扳手還是翹翹板嗎?
田大郎
阿水Aquae : elish : 其實我不是常上政治類的群,所以我不太懂之前的恩恩怨怨
@皮卡米(๑•̀ㅂ•́)و✧
其實之前對其他國家的時候也發生滿多這樣的爭議的@@怎麼只有對上中國的時候有人在乎...
田大郎
以我來說,左右兩派的媒體我都會看,雖然這類的都會過於偏激,但我還是會去理解他們的想法,至於是是非非就看看吧
月光花子
以我來看您似乎也沒搞懂重點。好像我上面舉的例,我的貓跑到人家家裡去作惡,結果被對方送去我親戚家準備要被打屁股,因為他覺得我家=我親戚家。但事實上我的貓就是我的貓,不等同於我親戚的貓。就好像我也不會把我親戚的貓說成是我的一樣。所以我鄭重地向親戚提出遣返,因為那隻貓真正的歸屬是我的家,要打屁股也是我來。
希望您這次真的可以理解。
阿水Aquae
@皮卡米(๑•̀ㅂ•́)و✧ : 套用以前看關於服貿貨貿的爭議,有一個觀點說的很好. 台灣在TPP也有對紐西蘭開放一些部份,但爭議不像服貿貨貿對中國開放這麼大,因為台灣與紐西蘭沒有那種地緣地區政治的關係,沒有誘因讓紐西蘭想要借在經貿合作中的利益,去拉動台灣的政商結構去影響台灣的獨立性.
田大郎
月光花子 : 你或許也沒看我的回文吧。問題是這次案件不單是只有台灣人也有大陸人,甚還有傳出有人有美國籍。複雜程度不是國內案件能比。畢竟司法權是在肯亞手上。
阿水Aquae
@皮卡米(๑•̀ㅂ•́)و✧ : 同理,今日國際上其他國家如果做了類似的事情,多半缺乏誘因去無限延伸去擴權抓台灣人. 但發生了肯亞事件後,馬上就會有憂慮,還有什麼罪行會被中國使用來指認台灣人在國際上犯罪. 基於台灣邦交範圍甚小而中國的外交量鉅大,基本上如果開此先例,則台灣人在一些阿非拉國家也會有被未審先抓的可能
月光花子
田大郎 : 所以呢?其他的貓我管不到也不想管,只要把我的貓還來就好
阿水Aquae
@皮卡米(๑•̀ㅂ•́)و✧ : 應該是「外交能量」,漏字了>"<
月光花子
問題就在我都不去出面聲明我才是貓主,所以才會讓對方把罪貓送到親戚家去了,因為親戚有出聲去討貓。啊那就乾脆讓親戚處理好了,誰叫貓要跑出我家呢,跑出我家一定就是去做壞事了啦,細厚細厚
田大郎
月光花子 : 其實你只是想訴諸民族情感罷了。就好比之前國外有起台灣人參與運毒的案件被判死刑,以台灣來說那只是起國外的案件,只是當中有台灣人在。即便他只是被判個十幾年出來,回台灣後他也不用負邢事責任
月光花子
哇塞,現在又變成訴諸民族情感?從頭到尾我就只有一句話,拎北的貓,拎北自己打,把拎北的貓還來!就是這樣!
田大郎
月光花子 : 你只是想把人拉回台灣不想在國外受審判罪,這不是民族情感那是什麼?再加上〝犯罪地不在台灣〞,回台灣後要怎麼起訴都還是問題
月光花子
噗wwwwww
這從頭到尾就是很簡單的聲張主權而已。我都舉罪貓的例子給您了為什麼您還是不懂?
SWINDLE
等等,
假如說是這樣的話,我們是不是要跟被撒野的人家裡賠不是啊?
SWINDLE
話說回來這次的事件讓我想到以前高中歷史課教到的什麼東西
...好像跟不平等條約有關?記得是叫什麼來著......
月光花子
有做錯事當然要道歉,但前提是他不是被栽贓的。難道隨便拿塊臭布就說是我的貓尿的然後對他這樣那樣是可以的嗎?
田大郎
月光花子 : 你只想主權,但你沒想到司法管轄權,即使台灣要把人要回來也要找得到理由啊。如果你一直覺得我聽不進你的意見,也是否可以說你冥頑不靈嗎?
SWINDLE
會需要花到錢嗎?
田大郎
月光花子 : 所以就要審不是嗎?
SWINDLE
啊對,領事裁判權
...不過那是很久以前的玩意兒了,對吧?
月光花子
所以不是說了嗎!我一直都只有一句話:那是我的貓、為什麼我不能要回來!我現在是不是向親戚提出遣返了!!他要對我的貓怎樣都得等我在場!!
月光花子
もういいです!
田大郎
SWINDLE : 其實現在還是有類似的東西。美軍駐地的軍人發生案件還是交由美軍來管,只是之前沖繩美軍鬧太多事了,日本政府有想跟美國討論
SWINDLE
田大郎 : 呃...那這樣到底哪種情況才算正常啊?交給當地人審嗎?
眠狂四郎水昆
田大郎 : 你的前提已經是有罪推定,沒有發現嗎
田大郎
SWINDLE :那就是看當時怎麼協議的。之前台灣美軍還在的時候台灣警察也是拿美軍沒輒
眠狂四郎水昆
中國跟肯亞沒有引渡協議,所以是遣返,那怎麼會遣返中國呢? 這是你的盲點嗎
眠狂四郎水昆
要也應該是中國跟台灣談,不是直接從肯亞押回中國
elish
田大郎 : 呃,看了一下上面的討論,妳是真的沒弄懂問題所在,上面那段影片要麻煩再看一次,真的那支影片就足以回答妳的質疑了了。
田大郎
眠狂四郎水昆 : 所以才要司法審判啊。不然每個人都說無罪推論,那每個嫌犯是否就不用受審?
elish
SWINDLE : 會想到領事栽判權那也弄錯重點了喔!
田大郎
眠狂四郎水昆 : 有沒有引渡協議不是重點,只要司法單位提出需求,跨國處理引渡也是有的事。
眠狂四郎水昆
台灣跟中國有協議可以直接從外國帶走人?
眠狂四郎水昆
尤其該國家跟中國沒有引渡協議,可以這樣搞? 想一想就知道了,不是詐騙案這麼簡單,這是中國藉機吃台灣豆腐
田大郎
眠狂四郎水昆 :對方在台灣沒犯罪事實,要引渡也是問題。最多回台後用些洗錢罪嫌來辦吧
elish
其實我上面轉很多文章是有用意的,就是希望下面的討論可以不要陷入已經解釋過的議題,一直迴圈。
SWINDLE
我覺得很像嘛,想說問問看啊
不...那現在這個應該是要用什麼法來辦?
眠狂四郎水昆
田大郎 : 對不起 那就修法,不是你認為他有罪就可以這樣搞沒關係,以後都照這種模式的話,只要中國認定有嫌疑,就可以把在外國的台灣人直接押回中國,這就是大家的疑慮,懂嗎
田大郎
眠狂四郎水昆 : 這就是拳頭大小的問題啊。現在受害者都在對岸,對方當然是想盡辦法拉過來。
眠狂四郎水昆
elish : 我認為黃委員的質詢中講得非常清楚了
眠狂四郎水昆
田大郎 : 這是你的見解,不是國際慣例
elish
至於「那就帶回國不審判了嗎」,呃,沒人這樣覺得啊,那不是本噗重點,上面的文章也足以解釋這質疑了,拜託別繞在一樣的問題裡啦。
SWINDLE
「犯法的人沒有資格討論國民人身自由 因為這兩碼子事 要討論請分開討論 不要模糊焦點」
看到有人留這個言,這樣子講是不是怪怪的我想?
elish
一直強調自己的看法不同,卻不正面回應已經有的回應並不好喔。
田大郎
眠狂四郎水昆 : 如果照你這樣說,我是否可以說這是你的見解,並非國際慣例?
elish
SWINDLE : 超奇怪 XD
田大郎
elish : 我有回應啊!但是我說過了,我理解對方的說法並不代表我要接受。
SWINDLE
elish : 我在想這的確是兩碼子事沒錯啦...可是應該有孰輕孰重之分吧?
elish
田大郎 : 那理由呢,希望可以從這裡開始,不要再跳回去了。
elish
SWINDLE : 已經不用討論兩碼子事是什麼事,光犯法的人沒有資格討論國民人身自由這句就全錯了。
田大郎
elish : 就跟我一開始發的噗一樣啊!就像我前面說過的,你可以不同意我的看法,但請保留我講話的權力。
SWINDLE
elish : 也是啦。
不過國人普遍好像都是這種...價值觀?還是概念?信仰之類的?
呃...這部份真有夠麻煩,大概講了也只會被問你有沒有同理心之類的
田大郎
SWINDLE : elish : 其實只要分得出看守所跟監獄的差別就可以知道嫌疑犯被保留的權力有那些了。
SWINDLE
田大郎 : 啊?
對了,既然有發言權,那別人應該也有反對其他人的發言的權利喔?
田大郎
SWINDLE : 這當然,你可以質疑我的看法,我也可以為我的看法辯護;但如果只是發個大絕招說我不管,我就是要拉我的貓回來,讓話接不下去的話也失去意義不是嗎?
田大郎
至於跟那位319先生的恩恩怨怨我就不談了
月光花子
誰准你引用我的貓了?
Harry Lockhart
那個誰誰誰的老公到底想討論什麼真是讓人看不懂,我的貓我不能拿回來是怎樣?你有什麼好理由不准我把我的貓拿回來自己處理?
月光花子
wow,有新聞說泰國就把他們的貓帶回去囉
SWINDLE
田大郎 :
他講的其實不錯啦,只是為什麼要用貓來比喻?
啊...也是啦,現在很多人都是貓控啊...不,這不是重點所在
不過我一開始看錯還以為說怎麼在人家家裡撒野還要人家把貓送回來給你打,就是自己管教不當才要落得讓人家管啊不然你以為人家稀罕打你家的貓啊
後來才明白他是說送到親戚家,這的確就有些問題了
elish
田大郎 : 呃,我以為妳應該有看到,本噗開頭就有警語了,我沒有時間給沒誠意對話的人喔(忘了拉上去看一下),妳不可能不是來對話,只是來堅持己見的對吧?我真的希望妳能一篇篇回應自己對上面文章影片的質疑和不同意的點,而非一再反覆那些文章影片就可以回答的問題,而不是一句我不接受就繼續反覆。畢竟這才叫對話。
parserwoods
(rock)
眠狂四郎水昆
SWINDLE : 不要胡扯,什麼有的事? 根本亂講
田大郎
月光花子 : 如果你說不能引用你的話,那就沒理性討論空間。至於你說的泰國有把人要回去這訊息我沒更新到,就算他們拉得回去也代表雙方有談判過...再不然就是...真的國力差別
眠狂四郎水昆
田大郎 : 你說不是國際慣例就不是? 真的好笑了
SWINDLE
眠狂四郎水昆
SWINDLE : 按錯了 不好意思
SWINDLE
眠狂四郎水昆 : 喔,沒關係
Harry Lockhart
有沒有在別人家撒野都是別人說了算,你貓不要回來的話以後人家就隨便說你家的貓亂搞就處理這樣可以接受嗎?
眠狂四郎水昆
SWINDLE : 我是要回うっちー的老公
月光花子
不經我同意就想引用我的貓那跟中國不經我同意就要把我的人帶去關有什麼不一樣
SWINDLE
田大郎
elish : 如果你真要這樣說我也只好閉嘴了(??看是要一群人憤憤不平的人一起取暖,還是要可以容納不同的聲音討論?我上就面也說過了,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尊重你發言的權力。就看噗主是要怎麼討論?如果是前者我就會安安靜靜的了
火黒✦守る世界に君はいるのか
田大郎 : 我以為這噗最聽不進別人聲音的就是你耶
elish
田大郎 : 不不不,拜託妳回應自己對上面文章影片的質疑和不接收的點,別急著放大決退場啊!
田大郎
月光花子 : 我再最後回復,引用也不一定是加強佐證,也有引用反例的
眠狂四郎水昆
田大郎 : 沒人限制你發言,而是你可以發表,別人也可以質疑,這不是討論嗎? 就我來說看了質詢已經非常清楚問題點所在,是你沒法接受一直在辯不是嗎? 當然要挑戰黃國昌也是可以啊,問題是你的論點都在跳針,這麼多人在講,你沒有發現嗎
elish
我尊重妳的意見,只是拜托講重點,不要一直講已經講過的事,麻煩對話啊!
【優質男山姥切齋藤❤雲豆】伊雪
我只看到跳針堅持己見的人,沒看到想來討論的人
月光花子
我不歡迎從頭到尾都不聽人講話的人引用我的貓,end
田大郎
elish : 好吧,那請妳提出那些點是跟我的說法有相衝突的,或許有我沒發現的地方也說不定。但是你不也是只以自己的觀點強壓別人嗎?這不也是固持己見嗎?
田大郎
月光花子 : 【優質男山姥切齋藤❤雲豆】伊雪 : 這兩句話也奉還給兩位,那你們是否也一直跳針拿黃國昌來說嘴?誰說的這不重要,重要的是內容
parserwoods

這些對台灣的危害遠比那些詐騙犯還高
火黒✦守る世界に君はいるのか
田大郎 : 黃國昌的內容到底你哪裡有問題你又不講,你的質疑黃國昌質詢就已經講清楚了←看懂問題在哪嗎
SWINDLE
parserwoods :  這什麼年度特別企劃WWWWWWWWWW
眠狂四郎水昆
新的質詢來了
【優質男山姥切齋藤❤雲豆】伊雪
田大郎 : 人家第一次說話耶QQ也沒說是誰不要自己跳坑呀
你這麼主動神也也救不了你喔
火黒✦守る世界に君はいるのか
【優質男山姥切齋藤❤雲豆】伊雪 : 沒關係啦,你看他一直不理我
月光花子
我好像也沒提過黃國昌喔雖然以前是在隔壁辦公室沒錯
【優質男山姥切齋藤❤雲豆】伊雪
SWINDLE
黃國昌?喔...喔...是指另外一個人
我還以為怎麼會跟本土劇扯上關係
Harry Lockhart
田大郎 : 重點是你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出任何內容,只會跳針說別人都不回答你,那你是要人家回你什麼?就只能回答你都跳針啊。
貓理論你覺得哪裡不合理?黃國昌的質詢你覺得哪裡不合理?你說啊,不要自己要跳針還怪別人不讓你說,不讓你說的話你以為你有機會在這裡跳針嗎?
田大郎
我就一次都回吧,我手機慢回文不便。剛剛新upload的我現在不方便看。至於前面的部份我對黃國昌及所有正反的部份及其他部分我看完後只記得我認同的部份,之後我自己再思考,是不是黃國昌或是誰說的我並不會care.我並不會別人說什麼就全盤收下,像懶人包之類的我也只是看看而已。所以我才說我那邊輪點的有問題就舉出反面論點。
~欣迪~
老實講,如果中國官方提得出引渡的理由和證據,我是可以接受這樣的處理。馬英九、陸委會甚麼的都不是重點。各位記得林克穎麼?這個英國人在台灣酒駕撞死台灣人,溜回英國去,到現在也無法引渡回來。就算犯行、地點、受害者都在台灣也一樣。剛剛差點打成超渡= =|||.......
whost一七茍多拉拱
田大郎 : 呃...我描述一下您的論點在我眼中看起來的樣子。
<假設狀況是,我們家裏的某位兄弟,在外校捲入了某個打群架事件>
而您的某個親戚認為把小孩送回來之後,寵小孩的爺爺會縱放(而您可能討厭您爺爺,也因為過去的種種經驗也不相信他能做出正確的判斷)。
在這種情況下,乾脆讓受害者把小孩送到可能會直接把他一掌拍死的訓導主任家(這是推測),讓他來實施『應當的處置』。
田大郎
串尾打錯,我那邊論點有問題就請請舉出反面論點來給我
whost一七茍多拉拱
田大郎 :
那您的立場看起來有點像是『我對那傢伙一點興趣都沒有,而且他在外面打架不是嗎?犯錯就該受罰』
問題是,他是否動手打人,要如何證明呢?您這麼相信訓導主任嗎?若處罰完才發現,實際上是被同學栽贓的,又該怎麼辦呢?
第二,您提到了這次的犯罪者也不只台灣人,所以很難一概爾論。國際事務這東西當然是比拳頭大啊!
所以是『家裏沒權沒勢,出問題搞出這種事(不論是否真的動手),家裏幹嘛幫他擦屁股』?
elish
田大郎 : 妳的問題就是當別人不斷明示暗示妳,在談管轄權之前,還有一個上位的主權問題要先釐清。但妳不知為何一直規避主權問體,執意繞著管轄權打轉,一直要妳重看文章就是希望妳解釋為什麼妳認為這件事沒有主權問題。堅持己見?我從頭到尾都沒否定過中國就這件案子有管轄權啊,倒是妳讀噗首時除了不知所謂的反諷外,沒看見主權問題四個字嗎?
elish
好了,現在回答我,為什麼妳覺得上面的文章影片妳都不接受,這件事沒有主權問題了。
田大郎
whost一七茍多拉拱 : 其實這個引用有點牽強。這也是有司法權跟案發地點的關系,我覺得很難用這麼單純的對比,畢竟三方的關係就難以分了
田大郎
elish :就算是主權國家,你也無法要求在國外犯罪的罪犯引渡回台,就算是嫌犯在臺灣也有案,這也是等對方審理結案後才有辦法弄。國際上碰到到處有案的人大都是先抓先贏,但大國例外
elish
嗯,妳又忽略遣反的問題了(頭痛),上面那支影片再看一次,然後告訴我為什麼法務部司長論點和妳類似卻會被黃國昌駁倒,還有是妳的話會怎樣駁倒對方。
月光花子
搞半天閣下是律師,怎麼不早講
田大郎
我上面有說過了,我不是不回,是還來不及更新新的資訊,所以我也要等下班後才能看
elish
田大郎 : 我噗裡指的也都是之前妳說妳看過的,因為新的我也還沒看啊(淚)
elish
先回已經看過的,我覺得妳舊的都還沒消化完,不要貪多。
SWINDLE
有好好討論就好
田大郎
elish : 我很很很前面有說過了,遣返這應該引用精準的問題。即便真的是被〝遣返"好了,陸方修正程序後還是同樣的結果
田大郎
其實目前能挑出的也只有陸方手段粗爆吧 。 (app-shock)
月光花子
還有我方代表裝死啊喂
田大郎
與其說裝死,還不如說是力道不夠。總不能在國會上說我門小國比不過肯亞吧。光是一個美國就不知吃多少虧了
北北
elish @elish
犀利人喵・三酸甘油脂過高
[生活中找樂趣] <關心國際大事> 中國在上游建了10個水壩攔截淡水 嚴重惡化東南亞旱災 ...
抽風抽到被黑名單的帳號又跑到別的議題上去刷臉了,是有多想出名?
【優質男山姥切齋藤❤雲豆】伊雪
(rofl)挖那個舖三位都到齊了!!!
【優質男山姥切齋藤❤雲豆】伊雪
MWG新團體(?
Mermaid路那
田大郎 : 我先招認你下面和其他樓上朋友們的討論我雖然看了,但實在沒力氣整理。這裡只討論你法務同事的見解,說明為何我覺得他的說法仍然站不住腳。
1. 該法務對於中國的聲明照單全收。這些聲明內容主要有兩點:
a)這些人都是詐欺犯 B-)受害者只有中國人。但這是中方所聲言的,實際情形是否如此,我方並不清楚。
Mermaid路那
2. 承上。退一步來說,即便相信中方,這些人都是詐欺犯。但中方所言「只有騙中國人」一詞,可信度何在?肯亞法院判了無罪,至少可以肯定沒有騙肯亞人。但台灣有沒有可能也有受害者?若是他國也有受害者的情況下,中方的受害者說,顯然站不住腳。(我也要提醒你注意,因為這個理由,中國在此處是有動機說謊的)
Mermaid路那
3. 前面黃國昌的質詢已經澄清了一點:在過去類似的案件(菲律賓事件,同樣牽涉到台菲中三方)中,慣有的作法是先將人由菲引渡回台。因此,此次法務部違反此一慣例的說法,純屬藉口。
Mermaid路那
4. 接著是同案的新事證:涉案者也有泰國人,卻是引渡回泰國。這證明了先前菲律賓事件中的慣例確實是國際慣例。如此一來,則台灣主權之被侵犯,毋庸置疑。
田大郎
Mermaid路那 : 我剛剛看了今天黃國昌的質詢.我一段一段回覆您
田大郎
1.我也是不太相信中共,但是中共要求遣返?引渡?肯亞看在眼裡有說不的能力嗎?質詢中也提到中方有管轄權,只是程序上出問題。這個要看後續肯亞跟中方造怎麼應對
田大郎
2.這個當然要釐清啊!目前依肯亞的判決是國內無受害者。但至於中方跟台灣有沒有受害者這方面...中方那邊有受害的消息傳出,但是我們這邊也未提出受害相關事宜,所以肯亞會想送到中方那邊也不是不難理解。如果我們這邊有辦法提出像是受害者或是洗錢之類戶助需求,我想還是有機會搏一搏的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