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rmaid路那
#霸凌 #言論自由
今天看了一些討論,想簡單的做個整理,順便釐清一下自己的想法。
1. 事件的主因是「霸凌」或「網路霸凌」?由jwch寫的這篇分析的非常好。網路只是新載體,他和古早的匿名信其實是同一種東西。然而當成本降低,從事該行為的人就變多,這也是不變的真理。
Mermaid路那
2. 會看到jwch寫的那篇,是因為有噗友轉了辜莞允的這篇。「網路霸凌這個問題,我認為,就事論事的靠北是可以的,沒有人來指正錯的事情,會造成整個社會退步及虛偽。但不負責任的匿名造謠,不可以。你敢講,就別怕承擔責任。」除去個人如何對抗親近朋友匿名惡意的部分,這段話,我覺得是精華之所在。
然而,匿名在某個程度上仍是必要之呃,因為權力並非永遠是對等的。
Mermaid路那
啊,錯字了。必要之惡。
Mermaid路那
正因為權力並非完全對等,而長久以來我們的檢警與法律體系又尚未樹立其中立中肯之典範,我們對「匿名」,有歷史累積的心理需求。
講白一點,你家巷口有地痞長期違停,檢舉時若有匿名的選項,你會不選嗎?
問題並不在於地痞會報復。問題在當地痞施行報復當時與其後,幾乎可預見將無人會伸出援手。(所謂的地方「關係」)
匿名就像菜刀,他可以做好事,也能行惡事,但做出這些事的,終究是人。
Mermaid路那
3. 這也正是為何我無法贊成高唱「網路實名制」的理由。無論有沒有實名,網路上的惡意彼此攻擊與理性的重砲抨擊都不會因此而停止或消失。我只要舉一個例子就好了:我們是用自己的真名活在這個社會的,犯罪有因此而消失嗎?
網路實名制(或者任何進一步的管控/監控)都只是給予政府更多不對等的權力來監察人民。一旦如此,那麼到最後我們終將走向「實體匿名」的世界。什麼是實體匿名的世界?嘛,像V怪客,我想就是個很標準的例子。
Mermaid路那
4. 更別說提出這個想法的人士本身具備的公信力如何。除了江蕙以外,連勝文、邱毅、李蒨蓉,哪個有資格出來講這種話啊?
坦白講我覺得這種人比網路霸凌者更可惡。霸凌者還不見得心懷惡意(可能是無知/覺得好玩/發洩情緒),但提出這種建議的人根本存心要摧毀「標準」這件事。藉由文字遊戲操弄語意,將「類似但是不一樣」的東西操作成「一模一樣」(比如說,猩猩和人的差別,硬是要說成歐洲人和亞洲人的差別),從而破壞評判標準,以謀求個人利益。
Mermaid路那
這樣的邏輯,馬英九(以及普天之下的政客)也非常喜歡操作。最簡單的方式,就是以形式正義取代實質正義(比如洪仲丘案,就是個很好的例子)然後當形式正義都無法容忍他們的所作所為時,再提出似是而非的理由(或者直接蠻幹)來改變形式正義的定義,直到一切都變成語言遊戲與相對主義。到時候,一切都只是「立場問題」,而「無所謂對錯」。
Mermaid路那
我想到了村上在《1973年的彈珠玩具》裡寫下來的字眼。「世界上有什麼不會失去的東西嗎?我相信有,你最好也相信。」國中時讀村上,不太理解為什麼要相信這樣的事情(我比較相信世界上有的是最終會失去的東西)但十多年後的現在,我想我終於逐漸明白了。
世上還是存在著對與錯,兩者的界線縱然模糊,縱然互相侵蝕,但那邊界、那界線,它依舊存在。
Mermaid路那
而正是許許多多的小邊界,構成了社會的邊界,也就是所謂的社會價值。
在這個脈絡下,「社會價值」認為霸凌是錯的,而「可受公評之事」受公評這點則是對的且值得讚賞,即使它們可能都同樣傷人。
相對的,「社會價值」會認為霸凌者應該道歉,而同樣「心裡受傷」的「受公評之人」,社會卻會要求他們道歉。
這無關乎匿名,而是關乎雙方的行為。
餅乾怪獸
江蕙說甚麼太自由的話讓她形象一整個崩掉
Mermaid路那
餅乾怪獸 : 這其實也是「匿名心態」的另項投射。江蕙生長的年代追求的是「穩定的社會」(政治上的風雨飄搖與風聲鶴唳、經濟上的一飛沖天都是原因)所以他講這樣的話也並非不能理解,只是確實非常和時代脫節。從這邊也可以看到社會要進步/改革舊觀念有多不容易,特別在人越活越久的時候(喂)
Mermaid路那
5. 接著,我想來談談今日噗浪上發生的小波瀾。其實也正是因為這場爭論(?),才讓我想開這個噗。我其實有點猶豫,深怕此舉是提油救火。然而這場爭論確實讓我的腦子自顧自地轉起來了,所以就還是試著來講講吧。
[海姊姊] [政治不正確] - ......呃.......一個小明星(真的很小)的自殺 可能是...
[不是肺死是肝死] - [海姊姊] [政治不正確] - ......呃.......一個小明星...
Mermaid路那
事件的爭點在於海姊姊認為楊的死亡不應以頭版頭的方式處理,此舉有淡化政治爭議事件之嫌。另方面,kwxwig則認為這樣的新聞並非不能夠刊登在頭版頭,該受公評之處在於新聞處理的手法。
Mermaid路那
這讓我想起了大歷史/新聞(政治/經濟)與小歷史/新聞(社會/八卦/娛樂)之爭。也許有點弔詭,但其實他倆的論點我都同意。為什麼?
(1)因為這兩個論點本身其實沒有衝突。「小新聞」可不可以上頭版?絕對可以。然而會讓小新聞上頭版的東西,我們有個專有名詞叫「小報」。而海姊姊舉出來的,卻是「大報」在幹「小報」的行當。換言之,大報的目標讀者追求的,並非小報式的頭條報導。坦白說,三大報被公幹,剛好而已。
Mermaid路那
再看看kwxwig的討論,他其實也不滿三大報的處理方式(換言之,另外一個不滿意的目標讀者)然而他看到的,是「小新聞」變成「大新聞」的潛力。換言之,相較於海姊不滿題材本身,他不滿的點並非題材,而是題材的處理方式(以及「不滿題材的目標讀者,其本身所折射出的價值觀」天啊我真的必須要這樣說話嘛我!!!)
Mermaid路那
我完全同意「小新聞」可以被當成「大新聞」處理。然而事實就是它並沒有被當成大新聞處理,而在此之外,它甚至還被拿來當成大新聞的煙霧彈。
(但這是否是刻意的政治操作,我不覺得。我覺得這是台灣媒體素質低落、從業老闆沒有企業的社會意識,炒短線不跑真新聞的結果。台灣媒體還超喜歡把問題推給讀者。拎娘咧,這跟酒駕開車罵車子爛有什麼差別?)
Mermaid路那
回到主題。而若是這件事要被處理成「大新聞」,那麼它會被放在頭版頭嗎?坦白說,這也是不會。它會被放在「調查報導」「專題報導」「深度報導」的地方。而這是因為第一,這是「現象」而不是「事件」,「現象」首先必須要被確立,之後才能進行分析。若僅當成「事件」報導,那麼它的處理方式就只能以八卦的形式出現。
Mermaid路那
第二,這確實是「和社會息息相關的事」,但既然它是以「現象」的形式與社會息息相關,那麼就代表它的解決不會是一朝一夕(甚是只能等它自然消滅,比如人類不再使用網路,或者沒有人類)
相對來說,大新聞通常也是「和社會息息相關的事」,然而和小新聞不同的,在於大新聞往往是以「事件」的方式立即影響社會(比如大法官的遴選),也比較可能在短時間內以「事件」的方式解決(比如大巨蛋案)
Mermaid路那
(當然這和關注度也有關。所以,會報導小新聞的小報,無一例外的是以「事件」的方式來處理該類新聞,因而變成八卦專報)
Mermaid路那
但,整件事最恐怖的,就是其實大報有寫作「現象型報導」的能力(即便只是看起來像。比如說到處去問一些親朋好友,再搭上一些專家說法),而他們現在正在用這樣的能力,先把「現象」扁平化為「事件」,再將「事件」疊合起來,呈現出「類同於現象的假象」。換言之,也就是製造另外一種極度偏頗的輿論(比如說鼓吹「網路實名制」、「批判三民(網民、酸民、鄉民)主義」)
Mermaid路那
老實說我覺得這個才是我們該擔心的。主流媒體的商業邏輯,在此,和「有心人士」的政治邏輯於是有了完美共謀的平台。換言之,我並不認為媒體有被授意要炒大此事,他們是根據「會賣」的邏輯炒作的,相對來說,許多公眾人物則是見縫插針,謀取自己的利益,但兩者的施行層面當好一致,就成了共謀的樣子了。
Mermaid路那
那,要怎麼辦呢?其實我想想,好像也沒怎麼辦。這兩者最大的弱點,前者是銷售量,後者是不思考。所以方法其實也不難。對前者,就是在網路上大聲靠杯我不喜歡這種新聞(無論匿名與否);對後者,就是努力思考與努力討論。在網路或實體皆然。
以上。
Mermaid路那
靠杯啊我寫了快有三千字。拎娘咧老子寫論文有這麼快就好了。幹。
巴尼
推路那這篇~~
Αίολος
Αίολος
這個政府從來都不會放過有機會箝制言論的機會......
Mermaid路那
巴尼 : 感謝! Αίολος : 政府的本質就是如此 阿so/謬思與直覺 : 感謝補充,正是這樣沒錯
加魯魯☆成為非垃圾食品
Αίολος : 已經完全被歪成網路世界的問題了
Mermaid路那
4大社群平台 也是霸凌溫床
我他媽的真是無法忍住想吐槽這玩意的心情
Mermaid路那
首先是身為噗浪使用者的心情。
什麼叫小圈圈惡意高漲啊!靠杯,line跟FB就沒有小圈圈的問題ㄇ?拜託,google都還先幫你認真的準備了圈圈在那裏耶!網路社群分享平台,寫這篇文章的人有先意識到「社群」指的是什麼嗎?不好意思,社群和圈圈這兩個玩意在這個概念上是一樣的名詞好ㄇ!
雖然看也知道是硬擠出來交差的玩意,但還是讓人生氣。
Mermaid路那
再來,有些事情確實應該對事不對人,但很遺憾,有些事情就是應該要對人。為什麼?因為在那些情況下,人和事是分不開的。或者積怨就是太深。
比如說,你要怎麼「對事不對人」的批評馬英九?眾多事件就證明了他這個人本身就是有問題,是怎樣,因為要照顧他的脆弱心靈所以不能說ㄇ?
(另外我真是忍不住想吐槽那個「公開發表前先和周遭朋友討論」靠杯喔,這個東西換個說法就是「小圈圈霸凌」,了?
Mermaid路那
他媽的,老子最討厭這種看似講的很有道理,實際上根本經不起檢視的「解決辦法」。這是解決辦法,雞都會飛了。
Mermaid路那
喔,講到雞都會飛,讓我想到之前聽到某朋友的絕妙論點:「護家盟不是一直說神造了人,就是要把所有身體部位的機能都用上,所以反對同性戀嗎?那雞和企鵝都有翅膀但他們不會飛,應該要被大力譴責」所謂突破盲腸是也(?)。
茶犬-旺~旺
:-)
Αίολος
上面那個四大社群平台比較的新聞,我看到的第一個感想是:噗浪竟然沒有被遺忘耶,真是令人感動 XD
Mermaid路那
鋪浪的辦公室也是這樣說(爆
沃夫☆ 基隆人、返鄉投票
Google之前已經嘗試過實名制,但後來取消了這決定,這間接的毀了Google plus和它們的可信度,很可惜的是,關於這方面的報導並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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