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羽宗次郎
翁玉榮:提早1分死都叫殺人 應盡快調查
太棒了,一次打爛兩個醫療觀念...器官移植根安寧療護!
Jerry
有多少人會買帳?
KeyNT
幹拎娘
B-Elderly知叔達令
B-Elderly知叔達令
先決條件
一、陷入昏迷指數為五或小於五之深度昏迷,且須依賴人工呼吸器維持呼
吸。
二、昏迷原因已經確定。但因新陳代謝障礙、藥物中毒影響未消除前或體
溫低於攝氏三十五度所致之可逆性昏迷,不得進行。
三、遭受無法復原之腦部結構損壞。
B-Elderly知叔達令
腦死判定,應進行二次程序完全相同之判定性腦幹功能測試。
第二次判定性腦幹功能測試,應於第一次測試完畢接回人工呼吸器至少四
小時後,始得為之。但滿一歲以上未滿三歲者,應至少十二小時後;足月
出生(滿三十七週孕期)未滿一歲者,應至少二十四小時後。
B-Elderly知叔達令
白癡~~光兩次腦死判定就至少四小時了~1秒
KeyNT
先平靜一下情緒正經補充說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現在已經修法,撤除無效醫療要符合兩個條件,一是由二位醫師診斷確為末期病人,一是當事人先前已簽署意願書 (若沒簽署則由家屬出具同意書)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七條)
KeyNT
而末期病人的定義則是在第三條,指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且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
B-Elderly知叔達令
腦死判定,應由具判定資格之醫師二人共同為之,然後第二次還要有檢察官
B-Elderly知叔達令
我的意思是整段判定其實都還到葉克膜,這群神經病釋出來打手槍逆
KeyNT
這邊修法時刻意寫成"且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而不寫腦死、心跳停止等各種症狀,是基於實務上面臨千變萬化狀況的考量。如果一定要以特定症狀為前提,要嘛就是法條變的超級長,不然就是醫師們都完全不敢判定啊!
B-Elderly知叔達令
都還沒到
a10141013
以前黨外候選人是不是都被這樣對待(抖)
KeyNT
要再回去強調不能呼吸、無心跳、且腦死這樣的前提,保證沒有醫師敢去做安寧的判定。
千羽宗次郎
a10141013 : 這次太誇張了
a10141013
他指出,台灣現在跟大多數國家一樣不承認安樂死,因此只要「提早一分鐘都叫殺人」,大家無法預期下一秒會有什麼新醫療行為或新藥發明「此刻絕症不代表下一刻也是絕症」,醫生不是上帝,不能決定病患死亡的時間。
KeyNT
我的感想,這兩個都搞不清楚狀況。一個是本身就對醫療不熟,另一個是腦中資料太久沒更新了。
B-Elderly知叔達令
a10141013 : 對~所以醫生不判定死亡,只判定腦死兩次,然後看家屬拔不拔維生系統XD
黃員外
照他們的標準 ,那以後要怎麼移植器官 ?
(●-●)阿殘🌈
去中國用活人啊
❖四季❖
a10141013 : 淦這超屌XDDD
Jinbo
這兩個都跟死人沒兩樣
BeeLu的媽咪
太過分
umin
實在是爛透了
umin
全國的公民只能不投國民黨進行無言的抗議了 不過選票沒寫黨籍還不知是對誰有利
聽說名字要疊字的黑都醜醜
可以找人去判定他們腦死了...
B_mimicry
我越來越覺得他們準備打爛台灣器官移植讓中國得利了
熟男頑童人夫布瑞寶
打手槍也是預謀殺人 , 還一次殺兩億人
加魯魯☆成為非垃圾食品
這幾個人都可以推進去器捐了吧?根本就已經呈現腦死了啊。
umin : 公報上也沒寫的話,就幫家人寫上去吧
夜貓子-NB
一直秀下限,腦死判定標準可改為投kmt 吧?
umin
加魯魯☆成為非垃圾食品 : 公報有寫黨籍,據說是領到的票不會有 (領票那張不能幫寫阿XDDDD)
笨蛋的jo
B_mimicry : +1 打爛台灣醫學界 , 剛好可以進口支那醫生 !!
BeeLu的媽咪
然後開放仲介中國器官
加魯魯☆成為非垃圾食品
umin : 先跟家裡人說清楚嘛XD
不過要先問問一些不大認得字的家人要投哪個
umin
加魯魯☆成為非垃圾食品 : 沒問題OK! 只怕其他家庭原本要投K的突然進去後傻眼搞不清楚要投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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