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羽宗次郎
@liuchienyi
說
Fri, Nov 21, 2014 8:25 AM
14
42
翁玉榮:提早1分死都叫殺人 應盡快調查
太棒了,一次打爛兩個醫療觀念...器官移植根安寧療護!
Jerry
@Jerry_
說
Fri, Nov 21, 2014 8:26 AM
有多少人會買帳?
KeyNT
@KeyNT
說
Fri, Nov 21, 2014 8:28 AM
幹拎娘
B-Elderly知叔達令
@bill1712
說
Fri, Nov 21, 2014 8:30 AM
幹
a10141013
@a10141013
說
Fri, Nov 21, 2014 8:30 AM
醫界大老高資敏 批柯用醫術讓器捐者死亡
B-Elderly知叔達令
@bill1712
說
Fri, Nov 21, 2014 8:31 AM
先決條件
:
一、陷入昏迷指數為五或小於五之深度昏迷,且須依賴人工呼吸器維持呼
吸。
二、昏迷原因已經確定。但因新陳代謝障礙、藥物中毒影響未消除前或體
溫低於攝氏三十五度所致之可逆性昏迷,不得進行。
三、遭受無法復原之腦部結構損壞。
B-Elderly知叔達令
@bill1712
說
Fri, Nov 21, 2014 8:31 AM
腦死判定,應進行二次程序完全相同之判定性腦幹功能測試。
第二次判定性腦幹功能測試,應於第一次測試完畢接回人工呼吸器至少四
小時後,始得為之。但滿一歲以上未滿三歲者,應至少十二小時後;足月
出生(滿三十七週孕期)未滿一歲者,應至少二十四小時後。
B-Elderly知叔達令
@bill1712
說
Fri, Nov 21, 2014 8:32 AM
白癡~~光兩次腦死判定就至少四小時了~1秒
KeyNT
@KeyNT
說
Fri, Nov 21, 2014 8:33 AM
先平靜一下情緒正經補充說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現在已經修法,撤除無效醫療要符合兩個條件,一是由二位醫師診斷確為末期病人,一是當事人先前已簽署意願書 (若沒簽署則由家屬出具同意書)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七條)
KeyNT
@KeyNT
說
Fri, Nov 21, 2014 8:35 AM
而末期病人的定義則是在第三條,指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且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
B-Elderly知叔達令
@bill1712
說
Fri, Nov 21, 2014 8:36 AM
腦死判定,應由具判定資格之醫師二人共同為之,然後第二次還要有檢察官
B-Elderly知叔達令
@bill1712
說
Fri, Nov 21, 2014 8:37 AM
我的意思是整段判定其實都還到葉克膜,這群神經病釋出來打手槍逆
KeyNT
@KeyNT
說
Fri, Nov 21, 2014 8:37 AM
這邊修法時刻意寫成"且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而不寫腦死、心跳停止等各種症狀,是基於實務上面臨千變萬化狀況的考量。如果一定要以特定症狀為前提,要嘛就是法條變的超級長,不然就是醫師們都完全不敢判定啊!
B-Elderly知叔達令
@bill1712
說
Fri, Nov 21, 2014 8:37 AM
都還沒到
a10141013
@a10141013
說
Fri, Nov 21, 2014 8:37 AM
以前黨外候選人是不是都被這樣對待(抖)
KeyNT
@KeyNT
說
Fri, Nov 21, 2014 8:38 AM
要再回去強調不能呼吸、無心跳、且腦死這樣的前提,保證沒有醫師敢去做安寧的判定。
千羽宗次郎
@liuchienyi
Fri, Nov 21, 2014 8:39 AM
a10141013
: 這次太誇張了
a10141013
@a10141013
說
Fri, Nov 21, 2014 8:43 AM
他指出,台灣現在跟大多數國家一樣不承認安樂死,因此只要「提早一分鐘都叫殺人」,大家無法預期下一秒會有什麼新醫療行為或新藥發明「此刻絕症不代表下一刻也是絕症」,醫生不是上帝,不能決定病患死亡的時間。
KeyNT
@KeyNT
說
Fri, Nov 21, 2014 8:44 AM
我的感想,這兩個都搞不清楚狀況。一個是本身就對醫療不熟,另一個是腦中資料太久沒更新了。
B-Elderly知叔達令
@bill1712
說
Fri, Nov 21, 2014 8:45 AM
a10141013
: 對~所以醫生不判定死亡,只判定腦死兩次,然後看家屬拔不拔維生系統XD
黃員外
@xiyigagu
說
Fri, Nov 21, 2014 8:46 AM
照他們的標準 ,那以後要怎麼移植器官 ?
(●-●)阿殘🌈
@kageo
說
Fri, Nov 21, 2014 8:46 AM
去中國用活人啊
❖四季❖
@Orthros
說
Fri, Nov 21, 2014 8:47 AM
a10141013
: 淦這超屌XDDD
Jinbo
@Jinbo
Fri, Nov 21, 2014 9:00 AM
這兩個都跟死人沒兩樣
BeeLu的媽咪
@minorta
Fri, Nov 21, 2014 9:21 AM
太過分
umin
@umin27
說
Fri, Nov 21, 2014 9:39 AM
實在是爛透了
umin
@umin27
說
Fri, Nov 21, 2014 9:42 AM
全國的公民只能不投國民黨進行無言的抗議了
不過選票沒寫黨籍還不知是對誰有利
聽說名字要疊字的黑都醜醜
@JWU8
說
Fri, Nov 21, 2014 9:45 AM
可以找人去判定他們腦死了...
B_mimicry
@B_mimicry
說
Fri, Nov 21, 2014 10:09 AM
我越來越覺得他們準備打爛台灣器官移植讓中國得利了
熟男頑童人夫布瑞寶
@BremboDay
說
Fri, Nov 21, 2014 10:22 AM
打手槍也是預謀殺人 , 還一次殺兩億人
加魯魯☆成為非垃圾食品
@wimpish591
說
Fri, Nov 21, 2014 10:36 AM
這幾個人都可以推進去器捐了吧?根本就已經呈現腦死了啊。
umin
: 公報上也沒寫的話,就幫家人寫上去吧
夜貓子-NB
@NBWu
說
Fri, Nov 21, 2014 11:22 AM
一直秀下限,腦死判定標準可改為投kmt 吧?
umin
@umin27
說
Fri, Nov 21, 2014 3:24 PM
加魯魯☆成為非垃圾食品
: 公報有寫黨籍,據說是領到的票不會有 (領票那張不能幫寫阿XDDDD)
笨蛋的jo
@joschild
說
Fri, Nov 21, 2014 3:29 PM
B_mimicry
: +1 打爛台灣醫學界 , 剛好可以進口支那醫生 !!
BeeLu的媽咪
@minorta
說
Fri, Nov 21, 2014 4:49 PM
然後開放仲介中國器官
加魯魯☆成為非垃圾食品
@wimpish591
說
Fri, Nov 21, 2014 5:25 PM
umin
: 先跟家裡人說清楚嘛XD
不過要先問問一些不大認得字的家人要投哪個
umin
@umin27
說
Fri, Nov 21, 2014 6:13 PM
加魯魯☆成為非垃圾食品
: 沒問題OK!
只怕其他家庭原本要投K的突然進去後傻眼搞不清楚要投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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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陷入昏迷指數為五或小於五之深度昏迷,且須依賴人工呼吸器維持呼
吸。
二、昏迷原因已經確定。但因新陳代謝障礙、藥物中毒影響未消除前或體
溫低於攝氏三十五度所致之可逆性昏迷,不得進行。
三、遭受無法復原之腦部結構損壞。
第二次判定性腦幹功能測試,應於第一次測試完畢接回人工呼吸器至少四
小時後,始得為之。但滿一歲以上未滿三歲者,應至少十二小時後;足月
出生(滿三十七週孕期)未滿一歲者,應至少二十四小時後。
不過選票沒寫黨籍還不知是對誰有利這幾個人都可以推進去器捐了吧?根本就已經呈現腦死了啊。umin : 公報上也沒寫的話,就幫家人寫上去吧
不過要先問問一些不大認得字的家人要投哪個只怕其他家庭原本要投K的突然進去後傻眼搞不清楚要投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