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mani 人的起源在印度北部,約於 9 世紀經拜占庭帝國進入歐洲,14-15 世紀擴散到西歐。他們的定居模式受遷移路徑、帝國政策、迫害和同化影響,與宗教有間接關聯,但不是直接因果(例如,宗教改革後的社會態度差異)。以下是主要因素:
遷移路徑和早期定居:
Romani 主要從巴爾幹半島(東南歐)進入,沿南歐路線(如經義大利、西班牙)擴散更多,因為這些地區屬於天主教勢力範圍,受羅馬帝國和後續奧斯曼帝國影響。奧斯曼帝國時期(15-19 世紀),穆斯林 Romani 在東南歐獲優待(如建立專屬行政區),導致人口向南歐 Catholic 國家傾斜,而北歐 Protestant 地區(如德國、荷蘭)較少直接移民。
在 Protestant 國家,宗教改革(16 世紀)後,社會強調紀律、工作倫理和定居生活,對遊牧 Romani 的歧視更強烈。德國(神聖羅馬帝國時期)從 1498 年起頒布多項驅逐令,指控 Romani 支持奧斯曼土耳其人;1551-1774 年間,德國土地上通過 130 多條反 Romani 法律,導致人口流失或隱藏。
Grok: 數據顯示,天主教國家的吉普賽人口規模通常是新教國家的數倍到十倍以上。
遷移路徑和早期定居:
Romani 主要從巴爾幹半島(東南歐)進入,沿南歐路線(如經義大利、西班牙)擴散更多,因為這些地區屬於天主教勢力範圍,受羅馬帝國和後續奧斯曼帝國影響。奧斯曼帝國時期(15-19 世紀),穆斯林 Romani 在東南歐獲優待(如建立專屬行政區),導致人口向南歐 Catholic 國家傾斜,而北歐 Protestant 地區(如德國、荷蘭)較少直接移民。
在 Protestant 國家,宗教改革(16 世紀)後,社會強調紀律、工作倫理和定居生活,對遊牧 Romani 的歧視更強烈。德國(神聖羅馬帝國時期)從 1498 年起頒布多項驅逐令,指控 Romani 支持奧斯曼土耳其人;1551-1774 年間,德國土地上通過 130 多條反 Romani 法律,導致人口流失或隱藏。
Catholic 國家有更多浪漫主義描繪(如 Bizet 的歌劇《卡門》),雖帶刻板印象,但也允許文化共存。經濟上,南歐的農業和貿易機會吸引 Romani 定居。
1. 羅姆人(吉普賽人)的遷徙路徑
羅姆人原本來自印度西北部,約 14–15 世紀進入歐洲。
他們經過拜占庭帝國與巴爾幹半島,主要進入的是 中歐與南歐的天主教地區(匈牙利、奧地利、波西米亞、義大利、西班牙、法國)。
他們最早的「落腳點」就是天主教國家,因此人口基礎本來就比較集中在這些地方。
宗教改革後,德國北部、瑞士、荷蘭、斯堪地那維亞等地形成新教國家。
這些國家普遍強調紀律、勞動倫理(所謂「新教倫理」),對於「遊牧、不固定居所、不納稅」的群體容忍度極低。
16–17 世紀,德國各邦與瑞士多次頒布驅逐令,甚至處以極刑。例如:
瑞士:15 世紀末就嚴禁吉普賽人入境,違者處死。
荷蘭:17 世紀常將吉普賽人視為「間諜或乞丐」,予以驅逐。
德意志諸邦:頒布過多道「驅逐與嚴刑」法令,很多吉普賽社群被迫往南(奧地利、波西米亞、匈牙利)或西(法國、義大利、西班牙)遷徙。
換句話說,新教地區並非沒有吉普賽人,而是他們被徹底清除或趕往天主教地區。
法國、西班牙、義大利也常排斥、歧視吉普賽人,但處理方式更多是 隔離、限制居住區,而不是全面驅逐或大規模處死。
在西班牙,吉普賽人甚至被強制同化(學西班牙語、改名),但仍有相對穩定的社群得以留下。
在法國與義大利,也存在「邊緣化但存續」的狀態。
因此,到了近代,吉普賽社群的人口重心自然就集中在 天主教國家(法國、義大利、西班牙),以及東歐的東正教/天主教混合地區(羅馬尼亞、匈牙利、斯洛伐克、保加利亞)。
新教國家(德國北部、瑞士、荷蘭、斯堪地那維亞)因早期的嚴厲驅逐與少數人數基礎,本來就幾乎沒有羅姆社群留下來。
羅姆人早期主要進入的是天主教歐洲,新教國家後來又以極端嚴厲的法律將他們驅逐,所以今天你看到的格局就是 天主教國家有比較多吉普賽人,新教國家幾乎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