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21799
當「愛情騙子」假裝單身、冒充富家小開,甜言蜜語求婚,卻被揭穿早有婚姻或複雜過往,這樣的行為只是情感欺騙,還是可能構成犯罪?本篇從真實案例出發,解析是否成立《刑法》第238條「詐術結婚罪」,並探討《民法》下的婚姻撤銷與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實務對此仍有分歧,愛情騙局是否該進入刑罰處理,尚待進一步釐清。
被愛情騙子騙婚,能不能告他詐欺罪?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