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腐妄想≠D
我反對廢除監察院,
但我主張監察院應回歸以第二國會形式運作。
而且國際上大多數先進民主政治都是雙國會機制運作。
不懂我說啥的自己去讀憲法原文。

還不懂再來問。

雖然說應以第二國會形式運作,
但監察院本身應具備的專業程度如何劃定就很麻煩。
以國會形式運作就會面臨委員程度低劣的問題,就像立法院。
雖然說監察權最終都是司法判決為終點。
赤いⓘⓝ台湾ですت
豆腐妄想≠D
認真來說,五權憲法特立獨行的只有考試院,
一行政、一司法、雙國會,
英美德日法都是這種架構在運作。
不是很愛講美國怎樣嗎?
怎麼這裡就不抄了?
史萊姆流星
當初國民大會到底是為何要把監院由民選改為總統指派的呀?
豆腐妄想≠D
天曉得,
1991年之前憲法凍結沒有被真正完整運作過,
往前追到1947年才是唯一一次監察委員選舉。
但監察委員在憲法上是間接選舉。
他的制度好不好說實話沒有人知道。

也因為好不好沒人知道,
所以改成資格任命吧,
詳見
監察院組織法§3-1-全國法規資料庫
豆腐妄想≠D
單一國會弊端嚴重,
不是說雙國會能解決問題,
問題在權責應該要重劃,
比例制議員有權無責的問題比單一國會還要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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