ಠ_ಠ
不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高層官後代嗎?
真把台灣當作中國的一分子欸!?
國有器官直接在台灣上演???
人車禍上了葉克膜還活著,心臟還在跳動,就強摘腎臟!?!?(尚在調查中)

Tan Ikju (@h010190) on Threads

https://images.plurk.com/6IfrcWo9mVi2SzJMUD6wPp.jpg

薄瓜瓜 宜蘭 器官移植 活摘 國有器官 葉克膜 中國 台灣
ಠ_ಠ
mochi5849
尚在調查中?這不就是還沒確認事實,就在散播謠言嗎?
alpaca2845
機器一停人就死了,雖然沒有照規範來,但你也不要太誇張了....
horse6086
昨天看到line新聞下面的回應,就覺得哇塞一群愚民真好騙啊
ಠ_ಠ
mochi5849: 但至少台灣法規,車禍的遺體規定是不能捐獻的耶?
alpaca2845: 所以說為什麼沒有照規範來?
horse6086: 蠻有趣的是,覺得新聞有利自己觀點時就說新聞有講,但當新聞不利自己觀點時,就說新聞有問題
薛丁格的新聞 (app-snail)
snail4727
snail4727
https://images.plurk.com/6ZbtzZwY73bsZ9tDygoxvr.jpg
https://images.plurk.com/3n8TBx9N2t2b9ijzWw3GhG.jpg
yogurt1778
把台灣器捐污衊到跟中國活摘畫等號的行為,到底是想幹嘛
horse6086
就某一群喜歡把台灣政權跟中國共產黨畫等號的愚民吧!說實在我看某些新聞下的留言,原本想說會不會是中國水軍在帶風向,但是想想又覺得不好說
nut9685
噗浪綠色KOL也說這次是國有器官 難道他們是中共網軍
ಠ_ಠ
snail4727: 我的認知也是跟檢察官&法醫端一樣耶
並且醫院作法是不是無法通過法院死亡認證的流程?
這你不能否認吧。

snail4727: 哪裡算無瑕疵?就是有瑕疵才會有爭議,睜眼說瞎話欸??
我也是去停掉器捐就是了

horse6086: 這種一貫把國民黨自己作為當作是民進黨作為的邏輯,真的是很酷

nut9685: 對啊,不解
認真說會認為是國有器官的人,至少一定跟中共不沾邊
snail4727
@ಠ_ಠ: 我不同意耶,而且我覺得本案流程沒瑕疵
你看公視跟中央社對器捐中心的報導內文了嗎?
「李明哲表示,這次流程完全依規進行,無任何瑕疵。這次器捐是在無法執行腦死判定前提下,透過心臟停止後器捐機制,讓病患於生命最後完成大愛。台灣器捐較常見的是腦死捐贈,檢警機關可能對心臟停止後器捐機制較不熟稔,「我相信這次是溝通問題。」」
醫院方只是要增進移植時效,提前請檢方過來準備而已...是檢方不清楚DCD造成的爭議= =

Icu醫生陳志金:顯示下標題的人,對移植的不瞭解!
「心跳未停就摘器官?」「醫院爆心跳未停活摘器官」
這樣的新聞標題,無論有沒有加上問號,對於台灣的移植團隊和捐贈者家屬,都會產生巨大的傷害!而且顯示下標題的人,對移植的不瞭解!
snail4727
北部醫院遭爆器捐「心臟還在跳」 高大成曝:醫師好為難

全球首例「無缺血時間」心臟移植!全程心臟不停跳,台大開創移植新紀元

拜託先了解一下器官移植的流程規定跟時效性要求再來評論
人家醫療團隊在爭分奪秒搶救人命
一堆不了解也不做功課的卻在網路嘴砲在陰謀論嚇自己+傳遞謠言恐嚇別人
你要不要停掉器捐是你自己的決定,但不要散佈不實的恐懼跟傷害醫療團隊
醫護人力已經很缺乏了,不要再讓台灣醫療環境向下沉淪好嗎?
horse6086
嗯?我好像並沒有提國民黨和民進黨,這件事根本無關藍綠,單純就這件事的發生,器捐應該在什麼樣的環境執行,我原以為要怎麼最好的保留器官狀態是常識。不過新聞出來一群愚民在那邊興奮,哇噢台灣要變跟中國一樣活摘器官了!就覺得很好笑,我還以為台灣民眾受到高等教育程度的普遍性比中國好很多呢
snail4727
羅東博愛醫院器官移植遭影射攻擊 衛福部、器捐中心回應了
四月份謠言搞到羅東醫院、器捐中心跟衛福部都出來澄清了
才幾個月之前的事,現在還來?

血管職人|楊智鈞醫師 (@goodleg_dr.yang) on Threads
當初跟羅東醫院合作的北醫都被燒,連出來幫講話的醫生也被攻擊
印象很深刻.....拜託影射也是會造成傷害的,尊重一下醫療團隊的專業跟辛勞吧
snail4727
網傳「薄瓜瓜娶了親藍醫院千金,2025醫院開始器官移植服務,宜蘭和周邊的患者要小心」?
器捐病主中心表示,羅東博愛醫院並非衛福部核定的移植手術醫院,但有機會服務大愛捐贈者,因此會需要跟可以執行移植手術的醫院合作,並有具移植手術資格醫院、專業器捐協調師、移植手術器械、器官保存液等支援。而羅東博愛醫院是從今年開始跟北醫體系合作支援器官移植,而不是今年才開始器官捐贈業務。
目前,宜蘭地區僅有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可做腎臟移植。為改善當地醫療可近性,雙和醫院與羅東博愛醫院共同建立器官移植綠色通道,使需要肝臟或腎臟移植的宜蘭病患,能於羅東博愛醫院完成術前檢查與等候名單登錄,一旦器官配對成功,便可轉往雙和醫院接受移植手術,大幅減輕患者往返外地就醫的負擔。
snail4727
horse6086: 是不是有中國網軍介入我不清楚
獨家/北部醫院爆器捐爭議!心跳未停就上手術台 法醫怒斥違法逼相驗
該篇獨家報導作者:游騰傑

游騰傑記者的帳號,參加過太陽花反黑箱課綱跟參與大罷免的人應該不會是對岸喉舌啦
horse6086
snail4727: 不是寫新聞的記者本人,記者要怎麼下標題算另外的議題,我是說「新聞下方的人」是不是愚民。我這人喜歡觀察新聞或影片下方的留言,看大家看完新聞的想法是什麼,會不會自己再思考和篩選資訊內容。Line新聞下方像這種聲音很多,而且是跟他們說本來器捐會怎麼樣進行,為什麼會用到葉克膜之類,還會繼續在那邊大叫台灣跟共產黨一樣啦那種蠢蛋,我本來懷疑他們是中國網軍,現在不確定了
ಠ_ಠ
snail4727: 死亡認證要求就是要嘛腦死了、要嘛心臟停了,才能通知檢察官以及法醫到場

但想要腎臟還很有用,硬是等到檢察官和法醫到場,才讓執法人員見證人正式死亡

你確定這叫無瑕疵
你的無瑕疵的定義也真的很有趣
ಠ_ಠ
horse6086: 要看怎麼叫吧?
yogurt1778
https://images.plurk.com/7H7kxW7KkcSzoE0qS2IAFd.jpg https://images.plurk.com/6s00ZBJbkxPron6EpHO1KW.jpg
yogurt1778
噗主,你這樣我真的很難分辨你是愛台的傻瓜,還是刻意醜化台灣的網軍,不要再鬧了
nut9685
只要說出台灣缺點就是中共網軍
horse6086
有些人不懂,會先去查資料了解實情。有些人則是看到關鍵字,就先活摘自己腦子,典型詐騙集團的最愛。噗首都說了尚在調查中,就在那邊隨風起舞大叫國有器官、強摘腎臟,請問這跟愛看又愛轉傳農場文的長輩有什麼區別?只能說蠢不蠢是相對的,我慶幸我身邊沒有這種人,要不然遇到真的會吐血。我是越看越有感覺,噗主比記者更適合當記者呢!
ಠ_ಠ
yogurt1778: 你對於這樣的說法可以接受,真的是很神奇

除非現在有個書面流程已經定版,說可以接受檢察官跟法醫,是可以看著病人死去再相驗
不然依原本流程就是人死才能聯繫檢察官及法醫

這個跟,政府機關規定採購機具,需要先進實驗室檢驗之後,才能簽收。
但有些廠商圖方便,先將機具送進機關,而後才補辦實驗室檢驗。
這個圖方便就是流程瑕疵,因為不符合規定,只是看有沒有人要抓這個缺失而已。

現在讓檢察官及法醫,等著看人死去,就是圖方便,就算流程瑕疵,你還要狡辯說不是,真的蠻好笑的。

nut9685: 對啊,超不解,只是講出不符合流程的事情就是網軍
更甚至,覺得有點荒謬
ಠ_ಠ
horse6086: 至少我有放尚在調查中
以及整個噗首全程問號疑問句吧
我沒有肯定句
也放了連結讓大家可以查詢

記者可是斬釘截鐵耶
ಠ_ಠ
重複再貼一次

horse6086: 蠻有趣的是,覺得新聞有利自己觀點時就說新聞有講,但當新聞不利自己觀點時,就說新聞有問題
薛丁格的新聞 (app-snail)
ಠ_ಠ
還有根據規定,也不能摘車禍器官作為捐獻用途
ಠ_ಠ
真的是中共網軍你媽
中共網軍才不敢講國有器官
horse6086
我一開始就說原本懷疑是中國網軍帶風向,不過看到後來就知道了,恩是另外一種
ಠ_ಠ
horse6086: 哪一種?
yogurt1778
除了噗主你轉的那個參考指引,還有其它要看。器捐是有立法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7條:「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之屍體,非經依法相驗,認為無繼續勘驗之必要者,不得摘取其器官。但非病死之原因,診治醫師認定顯與摘取之器官無涉,且俟依法相驗,將延誤摘取時機者,經檢察官及最近親屬書面同意,得摘取之。
yogurt1778
這次醫院的做法是依據這個,已經取得家屬同意,只要檢察官也同意就沒問題。你前面給的指引屬於行政指導吧,但《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是法律,如果兩者詮釋有衝突,應該是法律優先。我們台灣的醫生不會隨便活摘器官的啦
horse6086
反正就我一路人來看,從噗首措辭已經明確感受出噗主對這件事的立場。單純對DCD有疑慮,覺得施行細節需要再討論修正的人,會用其他更中性客觀的表達方式來討論。這種帶強烈暗示性的噗首,即使後面加了幾個問號裝疑惑,也掩蓋不了實際在把台灣和中國作掛鉤的行為。這種聳動浮誇的引導式提問,更像是在炒政治話題和帶風向,中間還自己扯到藍綠去,跟我說這是想認真改善DCD?看這一串用字遣詞,如果不是詐騙集團的愛人,不去念個新聞系真是太可惜囉
ಠ_ಠ
horse6086: 這個是掛勾?
蠻好奇你的認知邏輯欸
認真來說,這樣的新聞不只一次出來了
還包含台中的浮屍
認為中共真的入侵台灣是有可能的

你困在自己認知的世界,真的蠻有趣的
ಠ_ಠ
yogurt1778: 但你寫了這個法律,也的確有家屬同意可以摘取車禍者的器官

但是法律也沒有同意可以讓檢察官跟法醫見證當場死亡
依據行政指導流程,還是要先等病人正式死亡,爾後通知檢察官跟法醫到場

認真說,我跟你講到後面,我也從來沒惡意且硬說是活摘
只有跟你不斷強調,流程這樣依就算瑕疵

但你連這種瑕疵也不認,真的很有趣
ಠ_ಠ
同樣是器官捐贈
關鍵字用 宜蘭 器捐 新聞
一個腦幹中風、腦死亡的患者,器捐,醫院名稱就完整的放出來
器捐遺愛人間 警方開道送抵3醫院救6人 | 生活 | 中央社 CNA
ಠ_ಠ
正是因為新聞掩蓋宜蘭那個不知到底哪間醫院的名稱,才會有人恐慌。
到現在搜尋還是查不到,說真的很奇怪,會讓人擔憂是不是跟台中勤美各種莫名跳樓一樣的背後有問題。
法醫也說過這樣不是很符合流程走向。
這時候就突然醫護人員很偉大???
不是這樣的吧。
說真的,這樣的器捐流程,器捐中心會需要開檢討會,就代表流程有瑕疵,不然開什麼會?
這個是器捐中心說沒瑕疵,就真的沒瑕疵嗎?
真的沒瑕疵為何要檢討。
器捐中心自己也說是流程需要再檢討。
需要再檢討本身就是瑕疵了。
ಠ_ಠ
有種新聞就放出宜蘭醫院的名稱啊
而且後續跟進追蹤的新聞,甚至不寫宜蘭,還全部改成北部醫院
ಠ_ಠ
你們旅人是不怕有什麼問題嗎?
既然都說流程沒問題
那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器捐,都可以亮名
那宜蘭那間醫院,為什麼不亮名???
ಠ_ಠ
不會覺得很神奇嗎?
ಠ_ಠ
新聞後續甚至還不寫宜蘭,全部改成北部醫院
旅人好奇,就自己 google
看我的焦慮是不是其來有自
ಠ_ಠ
還遇到一個自以為看破一切的幻想馬
snail4727
Icu醫生陳志金分享的器捐故事

器官移植爭分奪秒,檢察官到現場跟相驗都需要時間,你以為人走了才通知,整個流程跑完會需要多久?器官還能用?
瑕疵不瑕疵,不是記者跟網友說了算,好嗎?
實務跟法規上的問題,老話一句,請尊重專業,不要靠自以為的認知腦補

檢察官辦理捐贈人體器官屍體相驗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法規沒有禁止讓檢察官跟法醫見證當場死亡
甚至還可以視情況同意相驗前摘取器官(第五條附件2)
snail4727
你有沒有發現你的資訊來源都是其他網友整理轉傳轉發?如果真的對一個議題認真想了解討論,請自己去找新聞找法規找資料,甚至問AI都行,不要只靠別人消化咀嚼後的殘羹,太容易被先入為主

地檢署法醫師及檢察官對屍體器官捐贈的經驗、態度及意願的探討,台大法醫研究所的論文,雖然是2019的但還是能當參考,也有國外的規章資料,台灣的器捐真的很嚴謹了
snail4727
@drtankoneko on Threads
我支持更細緻地去討論這些倫理議題,但把這件事過於簡化的報導,和流於陰謀論,對於參與移植團隊的醫護都是一種傷害。

@drtankoneko on Threads
細菌感染會引起疾病,但免疫系統過度活化所造成的疾病,嚴重性可能不會小於感染。
看到不能理解的活動,你可以上前詢問本人,但絕對不是自己偷拍公審,因為你無法控制輿論帶來的惡意。
然後面對這樣的行為,作為同陣線的台派,我們也應該質疑以及勸阻,而不是繼續煽風點火。

___
轉貼這位台派內科醫師的脆,想給噗主做參考
還不理解的事物可以再去查證確認,但不要先入為主陰謀論公審,如果用輿論去傷害無辜者,這樣跟對岸五毛小粉紅有什麼差別?
snail4727
https://www.tosrpapc.org.tw/... (器官移植中心植愛)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倡議,衛生福利部於102 年4月協同警政署、法務部與本中心共同召開「研商建構器官捐贈檢警友善服務流程會議」,會中決議將原有的「報案」流程正名為「行政申報」手續,案件的行政程序聚焦在器官捐贈,除了簡化流程,也使痛失親人的捐贈者家屬免於奔波之苦,提高器官捐贈效率。

研商建構器官捐贈檢警友善服務流程會議紀錄
snail4727
在病人第一次腦死判定後到第二次腦死判定前,由醫療機構將案件透過書面、電話或傳真轉介到警察機關。
警政單位儘速配合完成筆錄製作,並將筆錄轉呈當地地檢署。如因時間緊迫,則請承辦員警配合檢察官到院時間,直接攜帶筆錄及事故相關資料到醫院辦理。
由於多數器官捐贈者皆肇因於意外事故,醫療院所對於非病死的病患是無法開立死亡證明書的。
為讓有意願捐贈器官的腦死病人得以即時順利捐贈器官,以及完成捐贈後可以盡速完成司法相驗,讓家屬順利領取相驗屍體證明書,「明定須檢附文件」,讓家屬免於奔波是衛生福利部、警政署及法務部的共識。
在完成第二次腦死判定後,醫療院所必須備妥資料供檢察官作為判斷依據,檢察官在審閱所有資 料、進行相關訊問,並於檢察官同意書上簽名後, 捐贈者才能進開刀房進行手術。
snail4727
器捐病主中心說明媒體報導器官捐贈程序爭議一事 |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
唯建議各醫院在執行器官捐贈時能再加強報請檢察官外勤程序時的溝通,釐清器官捐贈的方式途徑,避免產生訊息落差與觀點歧見。

所以在真正判定死亡前就通知檢警機關是民國102年行政院衛生署就訂出的流程,難怪器捐中心說是溝通落差,真是婉轉,就是該檢察官不熟悉流程規定啊...
ibis312
我真覺得台灣還是禁止器官移植和捐贈好了
horse6086
呵~噗主從頭到尾都在靠政治聯想加恐嚇帶風向,其他旅人早就說了法規和執行沒問題,就馬上拐彎說資訊不透明,也不想想有可能是要保護病人和家屬隱私,把新聞沒寫出醫院名當成陰謀證據,再跳到國有器官和中國式強摘這種不用腦的聯想,還裝模作樣問算掛勾嗎?講白了就是心裡早有定論,問句只是用來包裝假中立,想要營造恐慌氣氛而已。這種發言早就看多了,邊政治化扯陰謀,邊假裝自己是合理懷疑,但通篇都在引導別人加強對醫療體系的不信任。真的關心器捐流程的人,會去研究理解法規和實際執行細節,而不是整天大叫國有器官和中國作聯想,還扯到浮屍和跳樓去。這種人只會讓一般人對器捐退縮,害到真的需要器官捐贈的普通人。只能說我一開始的感覺真沒錯,有些人就是講人話不聽不聽,跟愛看愛傳農場文一驚一乍,還不接受小劇場被打破的老人沒什麼區別
snail4727
台灣器官來源不足 每日平均3.3人等不到移植而喪命
6月19日為我國器官捐贈紀念日,今年正式邁向10周年。根據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統計,國內截至今年5月,預立器官捐贈意願累計人數逾66萬人次。然而,每年仍有近萬名患者等待器官移植,平均每天有3.3人因等不到器官移植而失去生命。

覺得難過,這麼多醫護志工在為拯救生命奔忙,但有一篇造謠的報導就讓他們長期的努力毀於一旦,甚至還被公開質疑跟攻擊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