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arthur
許哲偉2016年2月遭蔡甄漪起訴,2017年6月經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犯搶奪罪處有期徒刑10月,並入監服刑;但此案經監察院調查確定為冤獄,為許男提再審,2019年6月由台北地院改判無罪。

監委們透露,許男蒙冤入獄119天,獲冤獄補償59萬5000元,台北地院召開刑事補償審查會認定蔡甄漪在執行職務時有重大過失,向她求償33萬元,並經同意於2021年3月1日前賠償。

蔡甄漪本應恪遵《刑事訴訟法》及「檢察官倫理規範」相關規定,致力於真實發現,嚴守客觀性義務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5 年度訴字第 392 號刑事判決
憑一張車牌起訴害冤獄 北檢前檢察官蔡甄漪遭監院彈劾--上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5 年度訴字第 392 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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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檢察長官蔡甄漪偵辦許男搶奪案,因重大過失被求償33萬元,監察院日前以13比0通過彈劾蔡甄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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