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是以〈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2700〉來規範,必須來自於地下水源,沒有任何污染(沒有病原體,且各項微生物檢驗符合規範),過程中不能夠透過法規以外的加工處理方法,必須保留其中的礦物質成分與特色。礦泉水的品名大多會標示為「天然礦泉水」,國際上以「Natural Mineral Water」標示。
為了確保「我們喝到的礦泉水安全無虞,而且和其在地底下的原始狀態一致」法規。歐盟對於礦泉水的法律規範非常明確、仔細,如果對這方面的內容感興趣,也可以至歐盟網站參酌這份文件「Directive 2009/54/EC on the exploitation and marketing of natural mineral waters(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第 2009/54/EC指令:天然礦泉水的開採與銷售)」。
為了確保「我們喝到的礦泉水安全無虞,而且和其在地底下的原始狀態一致」法規。歐盟對於礦泉水的法律規範非常明確、仔細,如果對這方面的內容感興趣,也可以至歐盟網站參酌這份文件「Directive 2009/54/EC on the exploitation and marketing of natural mineral waters(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第 2009/54/EC指令:天然礦泉水的開採與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