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arthur
@peterArthur
Wed, May 28, 2025 12:14 PM
簡良鑑於100年至104年10月間擔任慶富集團執行長,負責協助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慶富公司董事長、慶富集團總裁陳慶男處理慶富公司得標之國防部6艘獵雷艦採購案,被上訴人陳盧昭霞係陳慶男之配偶,為慶富公司之監察人,亦為慶富集團旗下關係企業中慶洋公司、慶峯公司之負責人;陳偉志係陳慶男次子,為慶富公司之副董事長。
二、慶富公司與國防部於103年11月3日簽署獵雷艦案契約後,陳慶男、陳盧昭霞為使慶富公司能向銀行貸得履行獵雷艦案所需款項,於103年12月、104年4月辦理增資共新臺幣18億7,000萬元,然未實際繳足股款,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3年度金上字第4-11號第一銀行等與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等間損害賠償事件新聞稿-...
Peterarth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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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 May 28, 2025 12:15 PM
簡良鑑與陳慶男、陳偉志合謀以其等所掌握無實際營運之AZ等5家境外紙上公司名義製作購買獵雷艦案設備材料之不實契約向銀行申貸款項,由慶富公司支付高於獵雷艦設備供應商合約所定價款予AZ等5家公司,再透過AZ等5家公司付款予供應商,而將差額款項存放在AZ等5家公司帳戶,使慶富公司得將該等款項挪為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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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慶富公司與國防部於103年11月3日簽署獵雷艦案契約後,陳慶男、陳盧昭霞為使慶富公司能向銀行貸得履行獵雷艦案所需款項,於103年12月、104年4月辦理增資共新臺幣18億7,000萬元,然未實際繳足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