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arthur
辜仲諒等人被控「紅火案」衍生的中信銀澄清湖大樓購地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處辜仲諒董事長有期徒刑7年8月。台北地檢署起訴指控,辜仲諒、中信金前財務長張明田、中信銀前副總經理林祥曦等人,在民國94年間指示中信銀向清美國際公司購買澄清湖大樓,涉違反證券交易法關係人交易、特別背信財報不實等罪,依法提起公訴。台北地院今天判處辜仲諒7年8月,可上訴。CNA......
辜仲諒涉中信銀澄清湖大樓購地案 北院判刑7年8月 | 社會 | 中央社 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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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辜仲諒犯銀行法第125條之2第2項之共同背信罪,處有期徒刑7年8月。
二、張明田犯銀行法第125條之2第2項之共同背信罪,處有期徒刑8年。
三、林祥曦連續犯銀行法第125條之2第2項之共同背信罪,處有期徒刑9年6月。
四、李聲凱連續犯銀行法第125條之2第2項之共同背信罪,處有期徒刑9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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