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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ne Goodwin當年的處境若放到今日,幾乎沒有任何有基本良知的生理女性會不支持她打官司取得權益。但關鍵卻是,現在社會遇到的問題並不是21年前的那種:同婚已通過、跨性已相對受到承認,從性別批判派女性的角度來看,這21年來節節上升的似乎只有擁有社會經濟優勢的生理男性所獲得的制度性便利,由於兩性薪資差距仍未消除,男同志配偶擁有「理論上」最高的經濟能力,甚至可以跨國買孕母,而某些跨性別者甚至主張自己不需要做手術,就應該取得女性身分跟女性保障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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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感覺到的是一種「身分的雙向剝削」,經濟優勢、生理性別優勢的人不停的在擠壓女性生存空間。這經常表現在不成比例由生理男性發起的「司法繞道」之上,以台灣為例,當具備美國國籍的跨性別者,拒絕性別重置手術,卻試圖憑藉美國改證資料要求台灣法院變更其戶籍性別,雖然表面上是人權訴求,但也引發關於制度性繞道的討論,當性別登記標準因個案判決鬆動,是否實質上是繞過了社會契約中應有的立法與公共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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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女性主義者批評的關鍵在於,即使是跨性別女性,有時仍在不自覺地重演男性行為模式。比如在言論空間中強勢主導,在資源競爭中傾向要求優先考慮自身需求,在權利衝突時傾向用「我受壓迫,所以我站在正義的一邊」來壓倒性地要求順從。導致越來越多聲音批判跨運「不是真正解構性別壓迫,而是用另一套認同,延續既有的支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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