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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nice6927 - 「近期媒體報導,在台中配陸續接獲移民署通知繳附喪失原籍證明,致對政府產生疑惑...

中配須繳喪失原籍證明 移民署:兩岸不得雙重國籍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中配須證明喪失原籍 梁文傑:移民署依法行政、個案有困難會幫忙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上萬陸配台灣身分恐遭註銷 陸委會移民署研商方案 | 政治 | 中央社 CNA

「在台中配14萬人,有1萬多人未繳交喪失原籍證明文件,恐遭註銷台灣身分。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說,近期接到很多陳情電話,無法繳交理由五花八門,將與移民署研商,進行個案幫忙。」

之前不強硬處理 現在頭很大了

獨家》游智彬具中國身分!移民署通知須繳「喪失原籍證明」 否則除籍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代表新黨的游智彬過去參選桃園市議員、中壢選區立委,均接連失利,後來被桃園縣府延攬擔任市政顧問。

據透露,長期在台進行促統工作的游智彬,仍擁有中國和台灣兩邊身分,也在這一波通知名單中。」

這個也是
熱愛小栗子的灰土伯
不用擬替代方案啦,直接通通趕出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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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智彬須繳喪失原籍證明 移民署:個案不便說明 | 社會 | 中央社 CNA

「媒體報導新黨副秘書長游智彬有中國和台灣身分,移民署已通知須繳『喪失原籍證明』;內政部移民署晚間告訴中央社記者,針對相關個案均依法行政,依行政程序法、兩岸條例及其子法等規定辦理,基於維護當事人隱私,不便說明個案細節。

中央社記者致電查證,游智彬僅表示『暫不回應』,明天記者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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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iwul on Threads

林培武FB:第一次發這種文。「移民署限定三個月內完成要求,逾期就除籍。」

「突然發現自己是時事的主角之一,有點沒經驗,文長,我整理如下:

我的爺爺阿公馬祖出生,自高祖一代就馬祖定居謀生了,我的曾祖父母、曾曾祖父墓葬都在馬祖,當時兵荒馬亂,國民黨退守台、澎、金、馬,我們家就依當時法令入籍台灣。
我爸是台商,我媽是大家口中的中配,大約是30年前的故事。
我跟我哥是在中國出生的,回台後以出生證明跟各種正規法令手續取得台灣的戶籍。,當時台灣的法令並沒有要求”除籍證明”,更何況我也根本沒有入籍過中國,當初我還是嬰兒的時候,在中國應該就是黑戶的狀態,所以根本沒有入籍證明,更不用說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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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當初他們沒有想管中國的法律,只想把台灣這邊的處理好。
於是我和我哥1996年以嬰兒的狀態入籍台灣。
2004年的時候相關法令增修,規範之後的類似情況需要附上除籍證明。
現在2025年,要以2004年增訂的行政法,去要求1996年取得合法身分的人限期3個月內,去拿到不存在的中國除籍證明。
否則就台灣除籍。

事情經過大致如此,以下是理性的質疑跟情感上的抱怨,同時希望能夠讓大家重視這件事情。」

留著這篇看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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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kuass_duanmugon on Threads

「我跟我男友就這位網友的case 討論移民署的政策,他移民新加坡30年,移民加拿大12年。如果今天加拿大政府說:我要你在台灣的出生資料,即便他已經在40年前就不是台灣人了,他還是必須要跑回台灣那個醫院去找出生證明欸!

一個國家政府要你資料你不論怎麼樣都一定要生給他,不然加拿大政府直接四個警察上門把你趕出去了,當然這是PR的狀態。如果你是公民不補繳資料,政府應該也有資格撤銷你的公民資格吧?
我男友說,歸根結底是中国吧!像他離開台灣40年回去辦資料Ok啊!安全啊!沒有問題啊!但是中国移出來的,怎麼好像回去拿資料很害怕?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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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被追繳喪失原籍證明 新二代:依法行政有斷層 | 兩岸 | 中央社 CNA

「移民署要求部分在台定居陸配補件『喪失原籍證明』。移民青年倡議陣線認為,法律施行時間在2004年,時隔多年才追繳,等於將依法行政斷層成本轉嫁公民,實務處理確有困難處。

移民青年倡議陣線是以在台移民第二代為主體的倡議團體,團體成員父母來自中國、越南、泰國、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柬埔寨等國家,目前正在積極蒐集、協助受到移民署這波清查、要求補件的個案家庭狀況。

移民青年倡議陣線理事長劉千萍9日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兩岸條例修正內容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當時行政單位卻未徹底執行新制,現在才要求補件喪失原籍證明,相當於行政機關將依法行政斷層的成本轉嫁給公民,做法有些粗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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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千萍提到,據其周邊了解,有些當事人在接獲通知後,狂打電話給移民署或海基會,不是打不進去,就是基層人員也不太了解狀況,導致求助無門,同時面臨限期3個月內處理的壓力,家庭二代也得一起承擔這種焦急感。

劉千萍直言,這是政府單位依法行政過程,不過是『理不直、氣很壯』,當時行政單位沒有徹底執行,算不算是一種『疏失』。這波清查對於所有新住民來說也埋下不安感,『即使取得台灣身分證,不知道哪一天判定會不會又有變動』。

中配家庭子女、移民青年倡議陣線常務理事李依靜對中央社表示,大部分中配或中籍人士在台取得定居,都拿得出喪失原籍證明,否則倘若要往返兩岸探親等,將會有很大困難,例如申請台胞證必須附上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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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依靜提到恐難完成補件實務問題。她說,中國城鄉差距大,有些鄉下地方必須轉乘多次交通工具才能抵達,COVID-19疫情後,兩岸直飛航點或航班減少,機票價錢也較疫情前高,交通、住宿等成本對於部分家庭是個經濟壓力。

李依靜坦言,倘若克服所有問題抵達目的地,是否拿得到喪失原籍證明仍是問號,中國偏鄉公務人員對於行政了解程度不一定跟得上城市,很有可能最後還是處理不了,這也是很多當事人接獲通知後非常焦急、感到麻煩的原因。

『有人說,一紙公文帶來的不僅是補繳的意義,更多的是國家忽然說你不是我的人的感覺』,李依靜認為,這波清查有實務執行困難,也帶來了情感傷痕,對於新住民家庭、新住民二代來說,後續如何修補是件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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