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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mago votego
假如某男有個八年前分手的前任 現在已經有一個交往很久很可能會結婚的女朋友了 突然前任病死了發現他居然有他的孩子 且因為前任默默愛了八年所以那個孩子知道某男 也想跟他
如果你是那個男的,你會把孩子認回嗎?
如果你是男的的現任且男的想認回,你會跟他分手嗎?
對於小孩的態度
oyster2869
認回也要有經濟能力 不然一起不幸福而已
tea3701
繼母不好當
finch3996
不只是經濟能力
光是要去愛那個小孩我就沒辦法
pigeon4135
如果我是男的,我會認領,就是一份責任
如果我是現任的話可以接受對方收養,不過後續分不分手需要更多方面的判斷
pea8595
對女方來說
首先這個小孩沒有血緣關系
其次小孩已經至少七歲有了,養大了也會記得女方不是自己親生母親,會不會跟繼母親近都很難說
pea8595
所以假如我是女的,男的要認領小孩我就分手
pea8595
假如我是男的,又本來就有計劃要生小孩,那就認回來啊,為什麼不認
最難養的幼兒期都過了,小孩是親生的也認爸爸,太方便了好嗎
cock1832
我女的,本來就想要小孩但非常害怕懷孕過程也討厭嬰兒,男的突然帶小孩回來對我來說完全是天掉餡餅
pony471
如果是現任建議分手 女的戀愛腦只會害死自己
pea8595
cock1832: 這樣那個小孩要再小一點更好,三歲到五歲左右,對生母的記憶比較沒有那麼鮮明,對女方會更有利
雖然這麼說或許是有點冷血啦
duck1229
我是某男的話會認回
如果我是現任的話,不收養的話不會分手,收養的話會分
基本上就是立場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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