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 心 [ct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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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文 → 一般人多半認為心中的想法並不等於行為,要確實做出不當的行為才會造成壞的結果,因此會有人說:「我不做什麼,想一想總沒有關係吧?」(摘自 08-08 《找回自己》→第二篇 不被自己框住→好念頭、壞念頭(1/2)) 原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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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 08-08 《找回自己》→第二篇 不被自己框住→好念頭、壞念頭(1/2)~ 這樣的想法,對嗎?當然不對!雖然沒有真的付諸行動,但是不好的念頭、壞的想法一樣會對我們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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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 通常人的行為包括三個部分:(一)心理的行為,(二)語言的行為,(三)身體的行為,佛教稱為「身」、「口」、「意」三業。這三種行為產生了結果,進而形成一種力量,就叫作「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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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 三者之中,最重要的是「心」的作用。如果心裡沒有動念,只是嘴上說說,從佛法的角度來看,並不算是犯罪,因為他是無心、無意,不是故意的,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事。就好像精神異常的人犯了罪,法院經過專業的鑑定,證實他在犯罪當時心神異常,就不會按照一般罪犯來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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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 但是如果他是在精神正常、心理清楚的狀態下犯罪,即使沒有實際的結果產生,卻有可能構成預謀,還是會視同有罪的;而如果精神狀態很清楚,雖然沒有預謀,只因無心誤觸了法網,則必須為自己的粗心大意負起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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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 人的一切的行為是「心」在作主,如果沒有心的指揮,行為是不會發生的。所以「心念」是非常重要的。就算不從佛法角度來講,從犯罪心理學或法律觀點來看,也是如此。如果心裡時常興起犯罪的念頭,久而久之就會犯罪。就像一個人老是有說謊的念頭,慢慢地就會覺得說謊沒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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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 又例如:如果心裡有個想殺人的念頭,只要這念頭持續下去,即使沒有殺人的機會,結果因為時常想,逐漸就會把殺人視為平常的事,不再覺得它是一種可怕的、犯罪的行為;想到最後,可能就真的殺人了。心得:軸心(淨、敬、應)如實,業果不妄,走過留痕,慣久成習,內外時空,當下俱足,念-今心,當下心,心不同,慧不同,鍛練心,簡、淨、輕、明,含微、攝廣;戒定依持,不妄如實,慚懺常省,步步踏實,感恩惜福,護念觀照,心慧慎行,善己利眾。(明續)
Pei 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