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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健保停復保制度 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之所以廢止「停復保」制度,源於長期旅居國外的李姓女子,每年於農曆春節返台,但該女子未依規定於出境時辦理相關停復保,返台時遭健保署要求補繳復保至停保期間的保險費,她不服提起審議、訴願,遭駁回後,又提起行政訴訟,仍遭台北地方法院、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確定,繼續向大法官聲請釋憲。

憲法法庭2022年底做出判決認為,全民健保以施行細則規範出國「停復保」制度,其規範內容並未牴觸《憲法》,但涉及被保險人權利義務的重大事項,卻沒有法律明確授權,違反法律保留原則,2年後失效,也就是在今年12月23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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