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Smith
: 既然要提中華民國憲法,那麼一個認同竊佔中華民國國土的政權的國民,有什麼資格在中華民國的政府裡任職?法律已經規定她要放棄自己的國籍才能任公職啊! 她不能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所以無法出任中華民國的公職,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阻撓她的參政權,不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的公職人員都沒有雙重國籍,連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都沒有,這還有什麼好爭執的? 只要她還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卻要求就任中華民國的公職,那她就是在尋求特權。
John Smith
: 既然你用到「蕭規曹隨」這個成語,應該了解這個成語的出處是曹參為了穩定政局,所以對蕭何制定的制度不加以改變。 如果一個政黨拿到政權就迫不及待大刀闊斧進行改變,那是百姓樂於見到的嗎?就像目前立法院的倒行逆施,全國人民都是樂見的嗎? 民進黨政府兩度從國民黨手中拿下政權後所做的改變,就算你覺得緩慢、不夠,但也已將這個國家的面貌做了一番大幅的改變了。
就算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又如何?憲法裡也沒有規定要承認美利堅合眾國政權啊!兩個互不承認的國家難道彼此就不存在了?李慶安黃紹庭還不是要放棄美國國籍才能擔任中華民國公職?
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華民國政權,而不允許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影響了李貞秀參政權的,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本身啊!
況且,李貞秀這麼有錢,愛馬仕包包超過一打,為什麼不去入美國籍再來拿中華民國國籍?這樣她就能甩掉那個她也不承認的國家啦!她這麼多年來都不去做這件事,不就表示她心裡還是很認同那個國家嗎?
她不能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所以無法出任中華民國的公職,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阻撓她的參政權,不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的公職人員都沒有雙重國籍,連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都沒有,這還有什麼好爭執的?
只要她還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卻要求就任中華民國的公職,那她就是在尋求特權。
如果一個政黨拿到政權就迫不及待大刀闊斧進行改變,那是百姓樂於見到的嗎?就像目前立法院的倒行逆施,全國人民都是樂見的嗎?
民進黨政府兩度從國民黨手中拿下政權後所做的改變,就算你覺得緩慢、不夠,但也已將這個國家的面貌做了一番大幅的改變了。
黃珊珊提到另一個案例,曾經有陸配去考公務員,入籍未滿10年,沒有錄取分發,滿10年後,考上也分發了,「這些任公職陸配,是否陸委會都認為他們沒資格嗎?」,內政部立場若是這樣,請跟陸委會好好溝通,要修法拿出法條。
https://www.mac.gov.tw/...
入籍滿十年可以任公職是本來就有的規定,但是立法委員沒有不涉及國家安全。柯黨就是在為中共國踩台灣的法律紅線
https://www.mac.gov.tw/...
這些出任公職的中配不曉得是被分配都什麼單位,但分配單位顯然有嚴格規範。黃珊珊要確認這些中配願意被她提上檯面,否則就是在陷害他們必須重新面對「放棄國籍」這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