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德曼(old man)
檢方 論罪科刑林姿妙 因違反 貪污治罪條例 求處有期徒刑20年、褫奪公權5年; 林姿妙特殊洗錢罪 求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併科200萬元罰金,沒收不法所得。其餘被告部分, 林羿伶 被控違反 貪污治罪 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 求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4年。時任 宜蘭縣 建設處代理處長 吳朝琴 涉犯 貪污治罪 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 求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4年。:-o

法院審理過程中有三個被告當庭翻供,律師又指控檢廉不正取供,中間還要勘驗偵訊光碟,又說證據遺失,東拖西拖也兩年了。雖說現階段只能 無罪推定 ,但 妙妙姐 財產來源說不清楚,家人與親信提不出無收賄證據,加上干政甚至牟利情況明顯。 妙妙姐 怎好意思說這是 政治迫害(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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