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德曼(old man)
檢方 #論罪科刑 , #林姿妙 因違反 #貪污治罪條例 求處有期徒刑20年、褫奪公權5年; #林姿妙 在 #特殊洗錢罪 求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併科200萬元罰金,沒收不法所得。其餘被告部分, #林羿伶 被控違反 #貪污治罪 #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 求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4年。時任 #宜蘭縣 建設處代理處長 #吳朝琴 涉犯 #貪污治罪 #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 求處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4年。法院審理過程中有三個被告當庭翻供,律師又指控檢廉不正取供,中間還要勘驗偵訊光碟,又說證據遺失,東拖西拖也兩年了。雖說現階段只能 #無罪推定 ,但 #妙妙姐 財產來源說不清楚,家人與親信提不出無收賄證據,加上干政甚至牟利情況明顯。 #妙妙姐 怎好意思說這是 #政治迫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