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者The Reporter
國土計畫 【終於可以在自己的土地合法蓋房——太巴塱部落全台第一背後,確實調查需求、政民協力規劃的過程】
全台第一例《國土計畫法》解套的部落違建,花蓮太巴塱部落可望就地合法 - 報導者 The Reporter

半世紀之前,台灣非都市地區的土地並沒有建地、農地的區別,人們依著生活需求使用;1974年《 區域計畫法 》設立,但沒有落實調查土地的使用現況、忽略當地既有居住事實,這些建物,一夕之間變成非法違建。

以花蓮為例,約有1萬戶、40%的原住民是住在違法的土地上,而這些可望透過《 國土計畫法 》中「鄉村地區整體規劃」,讓這些「合理但不合法」且沒有水土保持等疑慮的建物轉為合法。光復鄉人口密度最高的太巴塱部落是現行《區域計畫法》下全台面積最大的「鄉村區」,或能成為全台第一個解套的鄉村區,他們怎麼做?要能「在自家農地蓋房子」的前提與代價是什麼?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