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arthur
2017年法務部參採定罪完善小組conviction integrity unit的精神,正式公布〈檢察...
王隆昌於2003年任職台北科技大學土木與防災研究所教授時,受聘為南港展覽館工程案的17名評審委員之一,17名評委決議由力拓公司得標。

2008年特偵組調查時認定,力拓公司於得標前即取得評委名單,並向王隆昌等8名評委行賄。2009年台北地院判決王隆昌犯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7年8個月,2012年最高法院駁回王隆昌上訴,有罪定讞。

剛獲假釋時的王隆昌,說到南港展館案激動地5次說「我不認識他」。他說,根本不認識黃維安,從來沒有見過黃,他可以用父母親在天之靈發誓:「自己心裡很清楚」。怎麼會跟不認識的人吃飯、拿錢?黃說旺旺眼淚汪汪
載入新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