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丁】
台中地院近期有一名法官審理3起婚外情求償案件,3名人妻均控訴丈夫外遇,小三侵害到她們的配偶權。但法官認為,貞操義務是對個人「性自主決定權」的限制,而「性自主決定權」為憲法保障的個人基本人權,貞操權的位階明顯較低,最終3起案件都被裁定駁回,目前仍在上訴審理當中。
〖丁】
進步價值,通姦除罪的下一步就是民法也不用賠償
(→ܫ←)
以前就是貞操權位階高於性自主權,所以出現一堆以婚姻為名的強制性交
☀朝狐☀
進步法官又造法,我怎麼說「又」
〖丁】
之前判決被偶權不存在的是台北地院法官吳佳樺
〖丁】
(→ܫ←)
性自主權是憲法保障。婚姻關係只是民法規範。憲法保障之基本人權,高於民法規範。這邏輯是正確的
〖丁】
〖丁】
直接破壞婚姻的定義,損害潛在子女的繼承權。
這麼愛造法又不去當立委。
(→ܫ←)
繼承權也是民法規範。

憲法:包含增修條文在內,為國家最高規範,根據憲法第171條與172條,任何法律、命令皆不得與其相牴觸。

法令:居憲法之下,包括法律、命令、行政規則與函釋,分上位階與下位階,前者泛指法律(法、規、條例、通則);後者則為命令(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準則)。
〖丁】
(→ܫ←) : 麻煩你沒有法律專業就不要在這邊胡說八道
看了很煩
(→ܫ←)
?
〖丁】
這兩個進步派法官的見解基本上完全跟過去的判例還有釋憲背道而馳,完全是她們個人心得罷了。
她們要是勇敢一點司法考試當初就這樣寫,根本考不上。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憲法從來沒有保障性自主權
那個也是在法律裡面的妨害性自主
何況這個案子根本不是自主權問題,是財產分割問題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萬一外遇對象生小孩,那對那個孩子跟他的婚生子女都沒有保障
(→ܫ←)
性自主權受憲法第22條規定所保障。 性自主權保障個人對於諸如個人性別認同與性傾向、性觀點,性生活之對象、時間、地點及方式、乃至是否基於對價關係而從事性行為等性領域之事項得自主決定之權利。

參照1_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666號
參照2_大法官解釋 釋字第791號
(→ܫ←)
請自行google 釋憲字號
〖丁】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 不要浪費時間跟他對話
貓婷♦️雜匯貓鍋
我們真的都沒有篩選不良法官的制度耶
司法絕對中立X
司法絕對腐敗O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丁】 : (乖巧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之前好像有汰換不適任法官的提案?不知道實際怎麼樣
〖丁】
貓婷♦️雜匯貓鍋 : 「法官愛怎麼判就怎麼判
不爽你就拿錢出來上訴
法條也是愛怎麼解釋就怎麼解釋
不爽你就考個法官來看看」

他們就是這個意思
(→ܫ←)
釋憲都寫得很清楚了........
婚姻跟繼承都是民法規範,不得跟憲法保障牴觸喔
KLMN
出軌外遇也能叫實踐性自主權
法官腦袋裝啥鬼w
〖丁】
就算是通姦除罪的釋憲案,也提到憲法應當保障婚姻,而且立法空間允許保障忠誠義務,但有趣的是什麼呢?就是婚姻是沒有法律定義的。
〖丁】
女人都沒有定義了,婚姻跟家庭當然也沒有定義。
〖丁】
我覺得進步派毀家滅婚的夢想看起來進行得蠻順利的。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以後不結婚,直接寫遺囑還比較踏實
(→ܫ←)
能在乎一下憲法嗎?
〖丁】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 你確定你遺囑裡面寫的東西有用嗎?

應該會開放路人來自我認同你的直系血親吧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驗DNA辣
〖丁】
批踢踢實業坊 - Gossiping
[問卦] 美國麻州禁稱父母改為分娩者與另位家長
看看這個法案
太退步了
誰說小孩只有兩個生物學親代?應該要開放大家都可以自我認同郭台銘的爸爸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我想當羅琳的女兒(
二度。
我真的,看到這新聞跟美國法案只想貼這張
https://images.plurk.com/Ti2cHIVazTbttnQT3H2T8.jpg
〖丁】
進步的腳步絕對不會停下~你們都是站在歷史錯誤的一方辣!
反串要註明
〖丁】
二度。 : 我前陣子跟朋友在討論代孕議題,他就說一定會變成黑道的生意

真的沒有比奴隸買賣更賺錢的
KLMN
男人、女人除了婚姻關係外還可以另外擁有性伴侶🤡🤡🤡
二度。
所以之前在偷偷說跟人吵架(?)的時候,我就說我真的討厭不起護家盟啊,他們說的都是真的
(→ܫ←)
至少還有把分娩者放進去。
不然定義成「提供X者,跟提供Y者」,分娩者就要哭了。
貓婷♦️雜匯貓鍋
二度。 : 然後會有人崩潰:你怎麼可以支持護家盟
二度。
貓婷♦️雜匯貓鍋 : 就支持怎麼了~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同志也會歧視同志!
幹如果知道他們在幹這事,我當年就跟那些反對的同志站一起了
吉吉|那女|互攻|監少|東離
要跟非配偶的人性自主,還跟正宮喬不定,鬧到上法院,失敗中的失敗
椰可也可啦
台灣的立委現在也不去修跟不上時代的舊法了,而是試水溫去創話題性新法
KLMN
釋字第748號解釋 - 憲法法庭網站
在這個釋字裡大法官都說婚姻是「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呢,現在一個地院法官卻說跟外遇對象上床叫做行使憲法保障ㄉ性自主權
二度。
KLMN : 你在說什麼這個釋憲保障的不是只有同婚嗎?管他異性戀女人去死啊? 反串註
武士の故郷➹ただの終わりじゃい
異性戀婚姻不承認對方母國不承認的婚姻,但同婚卻可以喔
子分固頑獨台🪔CHOCO荷薄
那想獲得保障乾脆原配都性別流動成跟伴侶同性別好了,彩虹貴族就是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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