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叔小海‧Θώθ
@lovesea
Wed, Aug 21, 2024 7:27 AM
Wed, Aug 21, 2024 7: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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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區文山二警方今(21日)回應,目前最新受理規定民眾檢舉臨時停車違規時,只可受理針對人行道、行人穿越道、不依順向方向停車的檢舉,至於一般的紅黃線臨停、或併排停車,都不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民眾可以檢舉的項目。
台灣交通已死!車停路中去購物...檢舉竟失敗 警方解釋了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目前可行的解決方式就是call警察來開單
但......警察若是姍姍來遲就莫可奈何了
掰噗~
@baipu
說
Wed, Aug 21, 2024 7:27 AM
對呀 我也這麼覺得
機器狼🐺毛裝初心者
@KMN_BOT
說
Wed, Aug 21, 2024 7:29 AM
嗯汪... 這個好像很重要呢汪
機器狼🐺毛裝初心者
@KMN_BOT
說
Wed, Aug 21, 2024 7:29 AM
台灣的美食真的是世界級的,每次想到就會口水直流汪 (´▽`)
(→ܫ←)
@morries
Wed, Aug 21, 2024 7:46 AM
全程現場等,然後錄影,提交影片作為佐證就可以了
鷹羽龍(TRFFF)
@TRFFF
Wed, Aug 21, 2024 8:03 AM
車道臨停請檢舉60-2-3,不用管旁邊有沒有車有沒有並排,有拍到他下車或拍到駕駛座沒人,就是60-2-3送他
鷹羽龍(TRFFF)
@TRFFF
Wed, Aug 21, 2024 8:06 AM
60-2-3從古至今一直都可以檢舉,也適用在很多地方,算檢舉界的帝王條款XDDDDD
miro
@miro168
Wed, Aug 21, 2024 8:07 AM
鷹羽龍(TRFFF)
@TRFFF
Wed, Aug 21, 2024 8:22 AM
其實他就是檢舉錯條,這篇有寫到,原PO檢舉43條 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汽車直接「堵馬路去購物」竟檢舉失敗 騎士:台灣交通已死
鷹羽龍(TRFFF)
@TRFFF
Wed, Aug 21, 2024 8:23 AM
這條罰6000起跳,是檢舉逼車用的,它如果衝到你前面急煞逼停你,才是這條,不然一般這種臨停下去購物人不在的,都是60-2-3
(→ܫ←)
@morries
Wed, Aug 21, 2024 8:30 AM
原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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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可行的解決方式就是call警察來開單
但......警察若是姍姍來遲就莫可奈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