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arthur
「和信治癌中心醫院(以下簡稱和信醫院)」之血液腫瘤科主治醫師,其與張慈婷於民國89年6 月間結婚,婚後無子。緣96年9 月間,戊偕數名臺灣地區其他醫院之醫師前往大陸地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開會,回程至大陸地區遼寧省大連市(以下簡稱大連市)香格里拉飯店旁之富麗華酒店飲酒,因而認識酒店內服務員秦亞楠,戊○○對秦亞楠心生愛慕,並留下秦亞楠之「騰訊QQ即時通(係大陸地區最普遍使用之即時通軟體,以下簡稱即時通)」帳號及聯絡方式,以便日後繼續聯絡。96年12月8 日至21日,戊○○再度前往大連市與秦亞楠共度5天4 夜,與秦亞楠發生第1 次性行為而展開交往關係。戊○○返回臺灣後,為不使張慈婷得知其與秦亞楠間之交往關係,遂委請賽諾菲安萬特公司之藥商業務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00 年度重訴字第 2 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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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庭儀申辦門號0000號行動電話(以下簡稱系爭電話),並持系爭電話與秦亞楠聯繫。戊又先後於97年1 月19日至23日97 年3月間、97年8 月間、97年11月29日至12月2 日、98年2 月13日至16日、98年6 月、7 月及8 月間,多次前往大連市或至大陸地區廣州省廣州市與秦亞楠見面並與之發生性為多次98年4 月間秦亞楠亦曾以旅行團名義前來臺灣地區與戊發生性行為(所涉通姦罪部分未據告訴)。秦亞楠於前揭與戊交往期間,屢次以家用、購屋或合夥開服飾店為由向戊索討金錢,戊因深深迷戀秦亞楠,遂陸續以匯款或當面交付之方式,餽贈秦亞楠約美金6 萬元及人民幣若干(折合新臺幣【下同】約200 萬元至3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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