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仟一二三
《欽定學政全書》:「乾隆五十三年諭:御史施朝幹奏,考取拔貢,請旨申嚴防範,以杜奔競一摺。」
陸仟一二三
施朝幹這個奏摺裡面有寫到一些防範對策,以及萬一發生徇情舞弊案件的懲處方式
陸仟一二三
皇帝:嗯有道理,禮部拿回去討論
禮部:我們回家翻書了,你講的這些東西《學政全書》已經有差不多的東西了,防範對策跟懲處方式都有。
然後就像現在的公務員徵引法條向民眾說明法源依據一樣,禮部也把法律條文抄下來當作回覆。
陸仟一二三
防範對策沒什麼問題,問題出在懲處方式這邊:「(《學政全書》)又載、學官考試,如有教官說情,學臣徇情市恩,及知府包攬挾掯,學臣扶同提調作弊者,分別革職提問。」
陸仟一二三
我正好在研究學官與教官的分別,原本看了一些資料,歸納分析的結論是學官=教官,但學官偏重各州府縣儒學官員的行政功能,教官則著重強調教化職責,看到這條直接傻眼。
我草這不等於學官歸教官管嗎?!所以學官跟教官不一樣?不應該啊!
陸仟一二三
而且朝幹原本不是在說拔貢的事情嗎?學官雖然也需要考核,但拔貢跟學官不一樣RRRR
陸仟一二三
好,冷靜點,仔細去找找線索
陸仟一二三
畢竟討論的是拔貢考試,所以先搞清楚拔貢是誰主考?
學政。
但學政是學官的頂頭上司,別稱有學院、提學、學臣,就是沒有學官。
陸仟一二三
這一條資料同時出現學官與教官,如果二者之間真的截然不同,那我勢必得找出原因與兩者之間的差異,不能假裝沒看到,雖然很痛苦,但研究還得繼續
陸仟一二三
於是再次冷靜下來,找找其他線索
既然禮部說學政全書有收錄這樣的規定,那去找找看那條規定好了
陸仟一二三
於是搜尋「學官考試」,不過怎麼找都是跟噗首同一條紀錄,但我想禮部大概不敢豪洨乾隆,所以應該確實有這條規定,只是原本的說法跟禮部這次寫的不一樣。
換換關鍵字,這次用「革職」搜尋,找到惹!
陸仟一二三
原文是:「康熙三十九年議准:學臣考試,督撫藩臬各道勒索陋規,及學臣濫與者,俱革職提問。如有勢宦京官請託投札,及教官巡捕進士舉人說情,並書吏皂快等討賞等事,有官者革職,無官者從重治罪。若學臣徇情市恩者,亦革職一併提問。知府如有包攬入學、要挾掯勒、及將文理不通之童生送考者,或學臣申報,或督撫查㕘,將知府革職提問。學臣與提調知府扶同作弊者,一併革職提問,督撫不行查㕘,學臣不行申報者,俱革職。」
陸仟一二三
雖然文字有所出入,但關鍵要素都是在的:教官說情、學臣徇情市恩、知府包攬、學臣扶同提調作弊,還有革職,完美符合
陸仟一二三
這條出現也就確認了,乾隆五十三年的禮部回覆根本是抄錯字,是學「臣」考試,不是學「官」考試,這一條記載跟學官完全沒關係。
雖然驗證我原本的結論就是對的,但總感覺人生浪費了半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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