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
想要別人自主行動,卻又不能接受對方做出自己不想要的行動,這樣還能算是自主行動嗎?

如果想要的是在某個範圍內自主行動,那就要先確定雙方都對這個範圍有共識才能確保結果吧?

否則無法避免的機率性意外發生的時候誰該負責呢?

都是階級權力劣勢的那方吃虧的話,那麼他們在一開始就不會想合作也是可以想見的。

又或者,得到這個共識是哪一方該做的事,雙方想要的、付出的跟能得到的,怎樣才能被雙方都接受呢?

而這個接受又怎樣才夠合理而非一時興起,或是不成熟(?)或是被誤導(?)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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