狸子/waterlessy
@twreporter - #評論 【觀點對話:立法院要求總統赴國會「國情報告、即問即答」,是良性憲政互...
突然回想起高中的國文課都在練習揣摩作者心思,看這些學者解釋好像也都在揣摩孫文心思
狸子/waterlessy
兩邊的意見都寫真是太酷了!!!喜歡這種文章!!!
癿 癿
報導者是很令我尊敬的記者們。他們不為點閱率而寫新聞而會深入去探討值得大家思考的新聞,之前有很多是因為他們的報導而被大家知道的,比如台灣遠洋漁業的問題、留學生變黑工的問題…記者因影響黑道的利益而有危險性還願意報導真的令人尊敬。有興趣可以看看這個關於報導者的訪談影片。
在台灣做深度報導,有人看嗎?報導者最初竟只有四人贊助?調查記者甘苦談!ft. 《報導者》營運長李雪莉|強...
癿 癿
回到主題,裡面雙方學者竟見滿有趣的,不過覺得不違憲的論點我覺得很困惑。法學基本的概念裡就教過,法條用字「應」與「得」的差異性。「應」是一定要是必須,而「得」是可以做也可以不做。但政治學的蘇教授卻解釋「得」是可以,也就是義務???不清楚因為是政治學的教授所以對法學概念沒有這麼清楚或是因帶有政治立場而如此解釋。
撇開這次政治立場可能造成觀點的偏差,找找網路上不是最近的文章,滿滿的都可以發現,「應」是必須而「得」是可以做也可以不做。
隨便舉一條法律,比如刑法裡有提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意思是在犯案人未滿十八之時,法官可以減輕刑責,也可以不減輕刑責,不是一定要減刑。
所以憲法增修條文裡「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是「得」而不是「應」,正代表總統可以做或不做,而非一定要去國情報告。
癿 癿
即然總統不是「一定」要去國情報告,而是「可以」去國情報告。那當然代表憲法條文裡規定的不是總統必須向立法院報告的義務。
再者,從另一角度來看。總統與立法院都是有民意基礎的,由民意決定的總統卻必須被立法院制衡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正如同立委可以叫行政官員來質詢,但卻不會看到立委質詢xx市議員或其他立委,因為彼此都是民意代表。不會有誰對誰是監督的關係存在。

(抱歉狸子會不會覺得我最近一堆話擾亂你的噗,因為狸子是難得我看到有認真討論與思考相關議題的,忍不住就多說了些。如果覺得我有點說過多那我盡量克制)
癿 癿
至於蘇教授裡提到地方首長被地方議會監督,明明雙方都有民意基礎這一點滿有趣的,因為三權分立制度裡立法監督行政,而行政首長是民選的才會如此。但…就是這個但,我國中央是奇妙的雙首長制,總統與行政院長雙首長…而行政權是行政院長主導……雙首長制其實也被很多法律人詬病…這邊就不說太多細節。以權力分立制度來看,如果總統要被立院質詢,那行政權就應該是總統主導而不是行政院長,這樣就變成不是雙首長制……這又有違反我國雙首長制設計了……
狸子/waterlessy
先說,不覺得癿癿講太多XD 有人可以一起中性討論超棒的!
我覺得這兩個專家的出發點差異,大概就是在BUG出現時,是從遊戲說明書找解答還是從遊戲平衡找解答的差異吧(?)
我覺得不像誰對誰錯的問題,而是採用哪邊觀點的問題...?
因為像是「應、得」問題,用現在的法學規則解釋是一個方向,用整個憲法寫法的規則去解釋也是一個方向(揣摩孫文想法)
但這些問題對我來說都太難了XD 我可能再做一個月功課也沒辦法得到答案。
所以比起判斷誰對誰錯,我自己的目標是做到「知道有這些觀點」跟「之後大法官解釋是用這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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