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者The Reporter
@twreporter
Thu, Jun 20, 2024 8: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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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觀點對話:立法院要求總統赴國會「國情報告、即問即答」,是良性憲政互動?或是違憲爭議?】
立法院上個月底在漫長的表決大戰中三讀通過「
國會改革
」法案,行政院隨即提出
覆議
,明(21)日將在立院再次表決。民進黨團已率先表示,將針對法案爭議條文聲請 釋憲;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備詢時也表示,若覆議不通過,會再思考是否提請
大法官釋憲
。
從政黨衝突變成憲政論題,國會改革多項立法在學界、法界引發討論,其中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使總統應每年赴立院進行
國情報告
、接受立委提問並即時問答的規定,也讓學者專家看法分歧——
《報導者》分別邀請兩位學者,針對總統國情報告義務化及「即時問答」的合憲性問題提出評論:
蘇子喬/總統赴立法院國情報告、接受立委即問即答,並不違憲 - 報導者 The Reporter
胡博硯/立委質詢總統違憲,且讓憲政體制更亂 - 報導者 The Reporter
報導者The Reporter
@twreporter
Thu, Jun 20, 2024 8:43 AM
❓國情報告是總統自主決定的權力,或是憲法義務?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教授蘇子喬認為,《憲法》規定立法院「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即表示立院有權力要求總統前來報告,因為在《憲法》的文字表述中,「得」等於「有權力」,也等於「行使權力的對象有義務」,應該把國情報告視為總統的憲法義務,才符合《憲法》的文義邏輯。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則指出,總統不對立法院負責、無須接受質詢,就是目前《憲法》所明定;總統要面臨4年一次的民意考核,其職權範圍的國安團隊要在立院備詢,立法院也可以對總統提出彈劾案,這些是總統與立法院的憲政關聯,但立委質詢總統,無論一問一答或其他方式,都不是合憲的制度。
報導者The Reporter
@twreporter
Thu, Jun 20, 2024 8:43 AM
❓立委質詢總統,會破壞我國憲政的「權力分立」嗎?
👌蘇子喬不同意「總統接受國會質詢形同總統對國會負責」的說法,因為民選的縣市長與地方議員,也是分別向選民負責。地方首長在議會受質詢,並不意謂縣市長向議會負責;因此,立委在國情報告後詢問總統,也不影響原先的分立框架,「如果我們對於縣市長到議會接受質詢向來不以為怪,為何會認為萬萬不可讓總統接受立委詢答?」
⚠️胡博硯以美、法等國為例,總統都在國情報告後即離開國會,不接受詢答;且我國逐漸確立的「雙首長」體制下,總統職權被認為是國防、外交、兩岸等大政方針,若立法將國情報告詢答義務化,由立委以質詢行政權的方式提供各項建言,除非總統每題都答「請行政院研議」,否則是否又會變成總統超越《憲法》所賦予的「大政方針」決定權?
報導者The Reporter
@twreporter
Thu, Jun 20, 2024 8:44 AM
❓常態化實行國情報告且即問即答,會帶來怎樣的影響?
👌蘇子喬反駁過度援引美、法案例的看法,正因為要求國情報告是我國國會(而非總統)的憲法權力,該制度可以被視為立法院制衡總統權力的機制,且在總統與行政院長職權分工未臻明確的現況下,反可藉此機會在實務運作上進一步釐清,促成憲政體制良性發展。
⚠️胡博硯則提醒,當前台灣國會的質詢模式,因為依法採「即問即答」,難以出現如英國議會輪流發言辯論的景象,反而形成質詢內容包山包海、以「問倒官員」為目標,宛如爭吵表演的流弊,這樣的現實套用在總統國情報告,恐產生更多政治衝突,讓憲政體制更為混亂。
掰噗~
@baipu
說
Thu, Jun 20, 2024 8:45 AM
這個問題問得很好, 我們請樓下來回答
藍色黑盒子.cdr
@ebian
Thu, Jun 20, 2024 9:56 AM
感謝整理!小編用噗浪的方式很容易讀呢
Ted
@gcobc12632
Thu, Jun 20, 2024 10:24 AM
兩位學者的看法分歧很大呢
紅色浪人
@DX2099
Thu, Jun 20, 2024 11:26 AM
喜歡這樣的答辯。
我支持胡教授的論點,但覺得蘇教授的論點援引也很好。
肉汁◢
@godden
Thu, Jun 20, 2024 1:03 PM
感謝留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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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上個月底在漫長的表決大戰中三讀通過「 國會改革 」法案,行政院隨即提出 覆議 ,明(21)日將在立院再次表決。民進黨團已率先表示,將針對法案爭議條文聲請 釋憲;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備詢時也表示,若覆議不通過,會再思考是否提請 大法官釋憲 。
從政黨衝突變成憲政論題,國會改革多項立法在學界、法界引發討論,其中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使總統應每年赴立院進行 國情報告 、接受立委提問並即時問答的規定,也讓學者專家看法分歧——
《報導者》分別邀請兩位學者,針對總統國情報告義務化及「即時問答」的合憲性問題提出評論: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教授蘇子喬認為,《憲法》規定立法院「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即表示立院有權力要求總統前來報告,因為在《憲法》的文字表述中,「得」等於「有權力」,也等於「行使權力的對象有義務」,應該把國情報告視為總統的憲法義務,才符合《憲法》的文義邏輯。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則指出,總統不對立法院負責、無須接受質詢,就是目前《憲法》所明定;總統要面臨4年一次的民意考核,其職權範圍的國安團隊要在立院備詢,立法院也可以對總統提出彈劾案,這些是總統與立法院的憲政關聯,但立委質詢總統,無論一問一答或其他方式,都不是合憲的制度。
👌蘇子喬不同意「總統接受國會質詢形同總統對國會負責」的說法,因為民選的縣市長與地方議員,也是分別向選民負責。地方首長在議會受質詢,並不意謂縣市長向議會負責;因此,立委在國情報告後詢問總統,也不影響原先的分立框架,「如果我們對於縣市長到議會接受質詢向來不以為怪,為何會認為萬萬不可讓總統接受立委詢答?」
⚠️胡博硯以美、法等國為例,總統都在國情報告後即離開國會,不接受詢答;且我國逐漸確立的「雙首長」體制下,總統職權被認為是國防、外交、兩岸等大政方針,若立法將國情報告詢答義務化,由立委以質詢行政權的方式提供各項建言,除非總統每題都答「請行政院研議」,否則是否又會變成總統超越《憲法》所賦予的「大政方針」決定權?
👌蘇子喬反駁過度援引美、法案例的看法,正因為要求國情報告是我國國會(而非總統)的憲法權力,該制度可以被視為立法院制衡總統權力的機制,且在總統與行政院長職權分工未臻明確的現況下,反可藉此機會在實務運作上進一步釐清,促成憲政體制良性發展。
⚠️胡博硯則提醒,當前台灣國會的質詢模式,因為依法採「即問即答」,難以出現如英國議會輪流發言辯論的景象,反而形成質詢內容包山包海、以「問倒官員」為目標,宛如爭吵表演的流弊,這樣的現實套用在總統國情報告,恐產生更多政治衝突,讓憲政體制更為混亂。
我支持胡教授的論點,但覺得蘇教授的論點援引也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