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的真田幸村
勞基法 在兩岸都進行過招募作業的我們有認真想過,必須說真的,左岸的勞動法規相對比台灣之前版本的勞基法是較有保障的,這幾年台灣勞基法修改後才有逐步吸收各國勞動法規較優秀的地方。
在左岸你要確定聘雇一個員工,才能夠和他簽定確切的勞動合約(中國市場稱為合同),也就是俗稱的轉正的意思,這點和韓國是類似的,在正式聘雇前,雙方都是試驗性質的磨合期,等確定要攜手合作,才正式簽約成為正式員工,日本則是有正社員和派遣社員、臨時人員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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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轉正的動作在左岸特別特別地重要,主要原因是雇主支出的成本緣故,寧願試用一個人,不要隨便給他轉正,真的不行就拿一點錢打發他走的成本,遠低於你隨便讓他轉正了,除了五險一金的成本,還有你要解僱他的困難重重與衍生法律問題,訴訟費用,以及拿錢讓他走人的成本、管理成本等等。

相對來說,台灣勞動市場是比較 友善 彈性的,比較沒有中國市場某些勞工就是來蹭飯,死皮賴著不走的問題,相對的,資方要請人走也是比較簡單的,勞工要換老闆也是簡單的,都基於勞基法的條款就可以發動,職場上也比較好處理。

韓國市場也類似中國市場的一部份狀態,要成為正式雇員,勞工本身需要的心力很大,他們的就業市場壓力遠比台灣高不少。在韓國,好公司和普通公司、末段公司的薪資福利差異甚為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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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贊成台灣市場的勞基法本來就是要持續再修改,不過內容就有得吵了,可以再觀察看看,目前除了保障勞資雙方的法條入法外,那些歐美流行過的東西,這次修法提案的國民黨為主等團體,會不會再把這些放進來新版勞基法呢? XDD
永遠的真田幸村
在討論試用期時,可以參考一下亞洲市場為何會有這樣的情形,以及歐美市場對於package簽訂和談金額時的彈性做法,對照一下台灣目前制度的差異。

你可以注意到台灣市場目前這樣的狀態,老實說也是一種長年來大部分勞資間默許穩定的平衡態,假設修法後,比照中國日韓歐美等市場的部分條款,我很想知道這對我們就業市場會有怎樣的改變?

然後對於有專長的人,我覺得影響不大,收入也許還會增加,因為企業聘雇員工會更謹慎,然後那些比較難搞的員工,以後可能工作會更難找了。 : P
Hey Man BOT
掰噗~
不...我討厭作業 (p-doh)
小二@棒棒棒棒不雷
門檻拉高,對於有經驗的技術人員應該是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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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之前在左岸你招聘一個職位,假設有50個人來應徵,實際通知面試者中可能只有六、七成或更少的人有真的道場來面試,發面試錄取通知,你可能要正取、備一備二備三備四都要發offer,因為到時候可能一個人都不來正式報到,很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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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市場比較不會這樣,該來的人通常會來。
akura
歐美本身差距就很大吧? 歐洲和美國在勞工法規上應該很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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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ura : 是的,所以不同市場會因地制宜,且環境影響了制度,制度也影響了環境,這個發展的研究都還滿有趣的。
Reco
重點是,勞資雙方應建立互信,共同維護勞動市場的穩定和發展。這點我覺得台灣社會在共識水準的建立做的比較好。
雖然政府也應制定更加完善的勞動法規,保障勞工權益,同時兼顧企業發展需求。但有時政府法規管得太多也會有揠苗助長的問題。
永遠的真田幸村
Reco : 是啊,我想說的就是這個,台灣現有的勞動市場其實是一種大多數人的默契,不見得很完美。但之後相關議題都入法,甚至有其他奇怪議題也入法的話,也不見得不好啦,但我可以預見某些人未來會很難找頭路就是了。 : P
永遠的真田幸村
往好處想,難搞的人儘量被淘汰,其實也是一種人類社會的成長。
B_mimicry
所以當時才有說這種勞基法反而是在保障某些低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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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_mimicry : 不過以國民黨提出的版本來看,未來低端就減少保障了,或另外要寫別的方式來處理,但老實說越寫越多越不利。XD
pinguking
中國可是勞工至上,他們享有六個月的帶薪產假,勞動保障遠比台灣好很多。但在某些的噗裡面,只要說中國好就會被砲我也懶得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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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king : 就很多人不懂,其實左岸以工人立國,他們對於勞動法規的保障,在奴性重的亞洲市場來說,之前可是走在時代的尖端哪。當然現在各國都趕上來了就差異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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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因為中國市場裡,雇主支付給勞工的隱藏成本比例,比台灣市場的還高,因此他們在重要職務的雇用上會採取更小心的方式。很優秀的人,上工幾天,很快就會給轉正 (怕被敵方公司搶走)。其他的人就按照老規矩,安全為上。
永遠的真田幸村
講一個很直接的,周休二日制,人家左岸早在1995年就實施了,台灣一直要到2001年才開始實施周休二日制,且一路都有工商業老闆認為休假太多,且很多公司都因為彈性工時,讓很多勞工周六還是有上班(時數分散),所以到了2016年底,勞基法再修訂的現行版本,才有一例一休全面性有周休二日的方式。
胡不歸
第一、中國的有一些法條其實很完備,因為他們大多直接從德國搬(翻譯)過來。
中國的問題一直都是沒人在守法。

第二、中國的階級,勞工是紅五類,中國的法條是非常保障勞工的。
一樣的答案就是問題出在也沒人在守法,不過外商大公司不得不守法。

第三、根據我看到的,按照中國的規定,小資本者是開不了公司的,光是環保安檢消防就一定過不了,不過塞錢就好。

第四、我覺得中國的法條可能不大適合台灣,台灣老闆會做出很大的變化。
永遠的真田幸村
胡不歸 : 是的,台灣人很會找法律中的漏洞,因此已經可以預期,假設修法後,那麼那些相對較難搞和專業度不夠的人,以後會比較難找工作。
胡不歸
至於放假,他們有能力的放假比政府規定的還多。
以前國年前就找不到送件窗口了。
Reco
事實上,台灣以中小企業為主體,這種結構相對於日本和韓國的財閥壟斷,以及中國的全國性發展,更具有靈活性和適應性。這種靈活性使得台灣在面對變化時能夠快速調整,並在各種情況下展現出色的表現。
胡不歸
總之,要講法條的完備,中國的法條其實相當完備。
只是沒人守法而已。
永遠的真田幸村
中國企業的守法問題就是自古以來的天高皇帝遠模式,在很多王法管不到的地方,照樣給你一周六天工作制。
永遠的真田幸村
胡不歸 : 中國特色,不過台灣有些地方也是,不守法的老闆也挺多的。
永遠的真田幸村
由於對違反《勞動法》及《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企業執法,中國政府在這方面的力度也不夠嚴,中國市場目前仍然存在部分私營企業採用六天工作制或「大小周」的隔週五天工作制。 via wiki
胡不歸
我不是隨便說說中國法條完備的,我有一陣子要考北大的法律研究所,所以讀過中國的民法。
當時還可以用關係。

只是後來太忙放棄了。
胡不歸
永遠的真田幸村 : 是。這部分真的就中國台灣一樣了。
永遠的真田幸村
胡不歸 : 也難為他們了,中國市場有這些法條卻沒有完整實踐,但這最起碼是基本的保障,因此大城市好一點,我們去大城市招聘,碰到的問題,和外商們看到的都類似,但至少有個遵循。
永遠的真田幸村
中國市場上的變化就怕是政府突然來個什麼新規定,或者是風向轉變,這對企業經營就會是要考量的風險。
永遠的真田幸村
Reco : +1
正港統一喵
實際處理勞資業務後,其實我覺得台灣的勞基法還算不錯的,雖然要以一部法規涵括所有的勞動態樣還是力有未逮就是,規範得愈細,能鑽的漏洞也愈多,但規範得太死,無端地拉高僱用成本,其實反而不利整個就業市場。

例如這次爭議之一的試用期,其實原本的勞基法本來有試用期的,規範在施行細則裡,不過因為就是實務上太容易被拿來操作了,反而不利勞工權益,所以最後廢止了。

國民黨這次最好笑的地方在於搞不清楚這段緣由,然後又弄出這一齣,說是為了勞工權益,真的是笑死人。
lmjkhw
pinguking : 多少中國人用到6個月帶薪產假?
路邊攤宅老闆
…笑死於是沒有正職通通都是“打工”,如此打工三十年,你再說一次看看
pinguking
lmjkhw : 我認識的正規打工仔,生小孩都用到了,包含我的部屬。我在中國打零工的時間約略是 2005 - Present 這樣的時間不知道常不常
Thinker
我認為有利有弊。這樣的法規,造成許多工作最後都變約聘。之前在荷蘭聽當地人講,花個兩年才轉正很平常。往往是在法定轉正時間之前,公司就不再續約。像我這種外國人,一到當地就是正式員工,對他們來說是不可思議。
Thinker
而且,在台灣如果要解聘一位員工也不是那麼容易。員工想要走法律程序的話,很輕易就可以拖個半年。
永遠的真田幸村
Thinker : 確認聘雇關係的官司還算好打 勞工勝訴機率高 但通常會讓你拿錢走人 也是可以賺一桶金
永遠的真田幸村
主要就是證明不當解雇 公司沒有提出指正與改善
永遠的真田幸村
因此現在很多HR會發PIP出去 sigh~
Thinker
PIP 也是一樣得給你一筆錢,而且還要多花幾個月的薪資。不然走上法律程序,公司得花更多錢。
永遠的真田幸村
Thinker : 花小錢省大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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