汞燈✠𝔎𝔬𝔫𝔰𝔢𝔯𝔳𝔞𝔱𝔦𝔰𝔱
@hohenzollern
Wed, Apr 24, 2024 11:47 AM
6
3
知叔今天火氣大,現在都不太想講這種東西。
掰噗~
@baipu
說
Wed, Apr 24, 2024 11:47 AM
喔?
B-Elderly知叔達令
@bill1712
Wed, Apr 24, 2024 11:48 AM
可能你講得比較難懂
Jerry
@Jerry_
說
Wed, Apr 24, 2024 11:48 AM
發生什麼事?
Nomind-無心
@iori52052
Wed, Apr 24, 2024 11:51 AM
電死比較快
汞燈✠𝔎𝔬𝔫𝔰𝔢𝔯𝔳𝔞𝔱𝔦𝔰𝔱
@hohenzollern
Wed, Apr 24, 2024 11:55 AM
Wed, Apr 24, 2024 12:43 PM
其實不要講八年,真的重視,第一個任期就要優先推動了。
結果第一任在幹嘛?不成功的年改、綁死工時的一例一休、搞到宮廟上街頭的滅香、被碾壓仍硬幹的同婚。
然後才在選前趕著訂一套其實很難定罪的反滲透法來敷衍大家。
B-Elderly知叔達令
@bill1712
Wed, Apr 24, 2024 11:58 AM
汞燈✠𝔎𝔬𝔫𝔰𝔢𝔯𝔳𝔞𝔱𝔦𝔰𝔱
: 然後那個還是現在的白粉們逼出來的
B-Elderly知叔達令
@bill1712
Wed, Apr 24, 2024 11:58 AM
館長國昌反中天
Nomind-無心
@iori52052
Wed, Apr 24, 2024 12:02 PM
講白了就是他們覺得不重要,排序放在很後面
B-Elderly知叔達令
@bill1712
Wed, Apr 24, 2024 12:05 PM
年改重要,但8年後才表決
汞燈✠𝔎𝔬𝔫𝔰𝔢𝔯𝔳𝔞𝔱𝔦𝔰𝔱
@hohenzollern
Wed, Apr 24, 2024 12:05 PM
也很好笑的就是,反滲透法剛過那陣子,新聞就常常報什麼中資中企撤離台灣云云,然後底下就會有人說剛立法逃了,反滲透法真有效。嗯,好喔。
有點基本sense的都知道,用刑法來遏制滲透是很愚蠢的手段。刑事訴訟受嚴格證明法則的拘束,除非人證物證超級充分到無合理反駁的可能,否則成罪機率不大。王炳忠案子就是這樣閃過了。但…
阿基@GJ運動會B17
@pwpdvdnv
Wed, Apr 24, 2024 12:10 PM
Wed, Apr 24, 2024 12:10 PM
然後程序委員會其實也擋過很多案子🤣比如陳昭姿就是因為以前直接代孕在程序委員會就被做掉而叛逃的,當然代孕之前就被做掉我認為是政績,可惜有人認為不是吧
汞燈✠𝔎𝔬𝔫𝔰𝔢𝔯𝔳𝔞𝔱𝔦𝔰𝔱
@hohenzollern
Wed, Apr 24, 2024 12:27 PM
然後時不時就想提這種鬼法案跟不在籍投票。
東華大學爆族群歧視 陳建仁:反歧視法已跨部會審議 | 聯合新聞網
對了,現在已經開放線上連署了。如果沒有出大問題,中選會接著就要推不在籍投票(移轉投票)囉。
Jerry
@Jerry_
說
Wed, Apr 24, 2024 12:48 PM
以後我會不會因為對一個生理男喊「先生」就被抓起來啊?
汞燈✠𝔎𝔬𝔫𝔰𝔢𝔯𝔳𝔞𝔱𝔦𝔰𝔱
@hohenzollern
Wed, Apr 24, 2024 1:21 PM
呵。
ಠ_ಠ - 這個法務部言論自由會議資料有點猛喔 #跨性別 #反歧視法
吾皆娑婆 鴉殺三千浮屠之影
@surname_chikamui
Wed, Apr 24, 2024 4:14 PM
Jerry
: 會先被告喔
肥皂Soap
@soap726068
Wed, Apr 24, 2024 4:23 PM
小綠就跟小草一樣好騙阿。
阿不過其實同婚不算硬幹啦,當初的確是投用專法來規範同婚。
Jerry
@Jerry_
Wed, Apr 24, 2024 4:48 PM
吾皆娑婆 鴉殺三千浮屠之影
:
還是別叫先生小姐,用「欸」最安全。
貓婷♦️雜匯貓鍋
@cat663
Thu, Apr 25, 2024 4:53 AM
肥皂Soap
: 硬幹的意思是釋憲吧我猜
Jerry
@Jerry_
Thu, Apr 25, 2024 5:00 AM
硬幹不是直接用行政命令嗎?
阿基@GJ運動會B17
@pwpdvdnv
Thu, Apr 25, 2024 7:43 AM
行政命令
貓婷♦️雜匯貓鍋
@cat663
Thu, Apr 25, 2024 12:46 PM
但是同婚不是用行政命令,是用釋憲啊
跨國同婚才是函釋
汞燈✠𝔎𝔬𝔫𝔰𝔢𝔯𝔳𝔞𝔱𝔦𝔰𝔱
@hohenzollern
Thu, Apr 25, 2024 2:06 PM
同婚的硬幹就是本來釋憲跟公投都沒有說非得要比照/準用民法婚姻,但民進黨所謂的專法並不是另設制度,而是通通準用。硬要把同性結合當異性婚姻處理。
Jerry
@Jerry_
Thu, Apr 25, 2024 2:10 PM
>硬要把同性結合當異性婚姻處理。
這樣一來人工生殖……
肥皂Soap
@soap726068
Thu, Apr 25, 2024 2:10 PM
原來是這樣,了解。
汞燈✠𝔎𝔬𝔫𝔰𝔢𝔯𝔳𝔞𝔱𝔦𝔰𝔱
@hohenzollern
Thu, Apr 25, 2024 2:24 PM
Thu, Apr 25, 2024 2:25 PM
748施行法§24II:「民法以外之其他法規關於夫妻、配偶、結婚或婚姻之規定,及配偶或夫妻關係所生之規定,於第二條關係準用之。但本法或其他法規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光這條準用,人工生殖法就不會排除男同女同,他們就是不孕夫妻。除了事實上的不能之外,沒有權利義務上的排除。
阿基@GJ運動會B17
@pwpdvdnv
Thu, Apr 25, 2024 2:42 PM
已經妥協的很認真了,當時,
當時
B-Elderly知叔達令
@bill1712
Fri, Apr 26, 2024 6:28 AM
同婚至少是真的有一群人在婚姻上權益受損,但廢死跟跨這種輸9成的不是再勞理就是現在到處嗆人哪來甚麼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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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你講得比較難懂結果第一任在幹嘛?不成功的年改、綁死工時的一例一休、搞到宮廟上街頭的滅香、被碾壓仍硬幹的同婚。
然後才在選前趕著訂一套其實很難定罪的反滲透法來敷衍大家。
有點基本sense的都知道,用刑法來遏制滲透是很愚蠢的手段。刑事訴訟受嚴格證明法則的拘束,除非人證物證超級充分到無合理反駁的可能,否則成罪機率不大。王炳忠案子就是這樣閃過了。但…
阿不過其實同婚不算硬幹啦,當初的確是投用專法來規範同婚。
還是別叫先生小姐,用「欸」最安全。跨國同婚才是函釋
這樣一來人工生殖……
光這條準用,人工生殖法就不會排除男同女同,他們就是不孕夫妻。除了事實上的不能之外,沒有權利義務上的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