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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九雲《女二》|三采:2023。

或許,如小說裡寫的,「子宮,就是女人故事的侷限。」讀〈替身〉時,真的覺得「一灘濺得到處都是的草莓果醬」非常迷人,為什麼是草莓,為什麼是女孩與媽媽(或姊姊)與「她」,為什麼是草和水──讀許俐葳《我有一個關於不倫的,小問題》時也想,把像詩的詞語拆開來寫第三者與女演員的小說,怎麼能夠不好看。但是,讀完〈新人〉(「被看,需要非常健康的心理素質。」;不能用任何形容詞的自我介紹;椅子是父權,但她不好好地坐在上面)、〈離家〉(「太演」的演員沒有角色可言)與〈女人〉時,覺得故事「在拖」、沒有「應該的好」、幻滅與失落也沒有不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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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插畫|朱理安

mur書 讀嘛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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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女角〉戲中戲中戲的「即興對談」真的告非好看。就算我沒有很喜歡《女二》,也幾乎愛上寫出這十一頁對話的鄧九雲。「兩人情感的嫌隙,表演理念的衝突,以及現場的公開不能讓你們張牙舞爪對待彼此、表述情感。(⋯⋯)一般人如果不了解演員的話,對演員的想像往往是平板可笑的。所以我覺得最好看的部分,是在角色的外殼裡聽見屬於你們自身經歷的挫敗與體悟,」真的好看──鄧將「演」寫了出來,在文字與演戲的三角關係中表述,對演員的執著與堅持,對表演的碰撞與反思。雖然〈女兒〉讓我就是不喜歡《女二》──對黃澄而言,「大過於」自己的「想望」其實是黃茜──像是我也不喜歡《小問題》的「我」都已經是第三者了,還想談不不倫的戀愛。(?)也不得不說,鄧把從演員到作者的「犯規」利用得很好,像是許以第一人稱寫《小問題》,讓也想寫東西的我是嫉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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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知道鄧是演員,是作家,不過,沒有看過她演的戲,也是第一次看她寫的書。鄧用明顯的企圖心寫《女二》,關於演員的詞性,關於「演」的詮釋,體驗,投射與設計,關於「女演員」的能力與無能為力,以及,有能力依附權力,卻沒有權力選擇要不要依附。我喜歡這些東西「流於論述」,畢竟是鄧才寫得出來的──演員要記住愛,記住痛,記住一切細節,以後會用得到也很好用。《女二》裡最讓我記得住的「巧合」是,黃澄偶遇演了一次女主角就消失的人。她想,她記得她嗎,她記得當時沒有名字的女生嗎。她沒有問她為什麼不演戲了。但是她想,「女主角到底還想怎麼樣?」是想證明自己,還是想放過自己。「無論如何,還在舞台上的是黃澄,現在不過中場休息一下,這個觀眾,憑著一張過期的通行證混來後臺,還想找回自己的梳妝台和戲服。」面對輕輕浮浮的諷刺,黃澄說,「妳好累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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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透過《女二》在看自己,看黃澄演自己,演自己做到的或沒有演成的自己,看每個自己變成小說裡的每個女演員,然而,不願看到女演員的結局只是「女演員」。想演戲,想當演員,只是因為想被看嗎。或者,不能只是因為想被看嗎。被很多人看,是想被看到什麼,想怎麼被看,被看到這個人,這個角色,還是這個人怎麼演這個角色?看她演得好,看她怎麼把戲演好,還是最好看不出來她是演的。希望自己是演員,還是希望自己有戲可以演?不是在演戲或演了戲就是演員,就會被當作是演員,可是還是要演。戲要演到、好到什麼程度,才能說自己是演員,才能被「認得」是演員,才能證明自己是──同時,還要證明自己,只是單純喜歡演戲才成為演員,而不是為了別的欲望,例如,變得有名,有個可以被叫得出的名字,成為一個名字與職業產生連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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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有什麼好的?她問。
很好,有人可以每天一起做很多超小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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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最想要的超能力,就是飛。
我最想要的就是成為一個姊姊。
這是黃澄第一次被問到成為演員的問題,她覺得自己有些語無倫次,又再解釋。
總之,就是不用當自己的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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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在講一個暢銷作家決定再也不寫書的故事。因為他覺得「唯一讓他活下去的東西,其實會慢慢殺死他」。譬如寫作之於作家,創作之於藝術家──
演戲之於一個演員。黃澄接話。
王蕾笑問,妳喜歡自己這件事看得那麼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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