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賴喇嘛宣示握有轉世唯一權威 中外交部急跳腳:得中央批准--上報轉世制度延續可能牽動對中地緣政治角力 達賴喇嘛立場轉變一次看 | 兩岸 | 中央社 CNA---光輝十月?——中華民國法律中曖昧不清的糾葛|簡年佑「針對西藏、蒙古的寺廟,國民政府在1935年制定《管理喇嘛寺廟條例》,以蒙藏委員會為主管機關。這部法則是更加詭譎神秘,除了在第2條規定喇嘛轉世的條件與資格,還在第4條設置獎懲規範,凡是道行高深或是對黨國有功勞者,蒙藏委員會可以予以獎勵。而關於喇嘛如何轉世、必須符合什麼要件、經過什麼程序「報備」並經過蒙藏委員會「查核」,特別規定在「我國」的《喇嘛轉世辦法》直到2004年才廢止。反觀中國在2007年通過施行《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必須向中國政府申請批准才能辦理轉世,可以說是向「我國」看齊,學得有模有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