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醒來,有些記憶強行塞進我的腦海裡,使我不得不思考。我曾狠狠的傷害過人,因為我想要表達自己真正的看法。我不想被規範,不想再為討好對方而忍耐。我在他非常低潮的時候甩開了她。她當時告訴我,不管怎麼樣都沒辦法推斬斷對他來說像家人那樣親近的摯友。她想恢復健康,但無論如何他辦不到。即便對方背叛、抹黑自己。她也願意相信人的根本。就算我當時處在一段關係中,我依然嗤之以鼻。認為她很愚蠢、不自愛,不願意看清現實。但我忽然,在一次伴著雨聲的早晨裡共感了。如果我被很重要的人傷害,一定也沒辦法馬上釋懷接受,更別提要和對方訴訟了。而我,作為他的浮木、作為或許可以拯救他的人。卻對他扣下了扳機,讓他尚未癒合的器官再次出血潰爛。所以今天早上,我覺得我是糟糕又自以為是的混蛋,口中說著共感,實際上只在乎自己的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