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苓膏~
Facebook黃國昌說:「我當年被設靈堂,為什麼沒人被抓?小草威脅法官檢察官就要被羈押?北檢都在睡」鬼扯,打爆👇⚖️ 1|【法律本質不同】設靈堂在青島東路當天是行動諷刺劇,是政治羞辱,屬言論自由範疇。威脅殺害法官、洩個資,是刑法恐嚇罪+個資法+圖謀不法行為,明確犯罪。法律重點:有無實質危險性、有無具體威脅行為👨⚖️ 2|【對象不同】黃國昌是民代、公開人物,本就應具備社會批評承受力。法官與檢察官不是政治人物,是司法核心,遭威脅會動搖法治基礎、影響公平審判。言論自由可以針對民代,不可對司法體系施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