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說萬事問噗友,我因為很愛錢,沒有走學術路線,早早就出社會賺錢,跟學術界沒有半點關係,不過有幾個好朋友都在教書作研究。然後之前因緣際會,跟其中的一個,一起搞了一點東西,後來他說這東西可以整理一下,就交給打字一分鐘60個字以上的我來打字,結果後來他說這東西可以投稿,我也不以為意,但現在他說我會列名為共同作者,因為有一大段文字與程式都是我寫的。其實我是有一點排斥這件事,跟他說就不用列我的名字,我以後也不會主張什麼權利,可是他說這樣就陷他於不義了,畢竟有一部份就不是他自己作的。還說我以後如果想再去進修,這會有幫助。可是我還是有點擔心,想問問看,這以後有可能會衍生出什麼不利於我的問題嗎??我是不是應該要小心什麼情況??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讓我不要出現在這篇論文的作者名單上??我對於學術界其實還蠻不信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