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0l1_yt230211
「甲係負責審核低收入戶補助工作之公務員,因申請人乙不符合低收入戶之條件,故擬將其申請案予以駁回,乙知悉後即去找好友丙幫忙,丙為甲之直屬長官,其指示甲本件申請案應從寬認定,甲明知乙不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條件,仍核准該申請案,乙因而獲得補助款。試問甲若有犯罪,能否主張其行為免責?」這一題...我之前看到的機關都一直用「特殊的條款」讓過欸..為了避免立委關切案或是民眾一直煩..反正讀書考試是一回事,實務又有實務「解套」的做法..我當初會辭職也是因為我無法苟同這樣的做法,我之前待的基金會都比公家機關有guts多了,不給就是不給..我這個人啊,沒有辦法做我無法認同的工作,我會很痛苦..我會好好讀書,這樣我才能選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