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因為意見不合而拆夥。然而因為外部因素他們只能選擇其中一方放手的形式進行,但留下的那一方因為認為另一方可能會把有價值的資訊出賣給對手,所以打算不讓另一方隨意離開。他們認為他們要如何處理他們的資訊是他們的自由,都已經沒有得到主導權了還要繼續吃虧,十分不滿。加上他們有交情的外部者也附和支持他們,他們決定奪取內部的某個核心單位的主控權,來跟主導者談判。他們表示,不給他們好處就別想讓分手好好進行下去。甚至直接把整體的正常運作當做人質,靠著他們控制的單位來獲取其他單位的資源,並把那些資源送到外部,以防最後失敗什麼都拿不到。這樣的做法讓主導方十分不滿,畢竟有一就有二,會靠先搗亂然後以收手當作談判手段的人,無法期望他不會一直搗亂下去。如果讓這樣的做法成為標準,那麼整體運作的效率就一定無法達到某個高度......